第六百六十章 苦命的儿!(求订阅!)
唐庆瑜也不理会王韵诗,而是对着空气,继续咒骂起来! “张十二,怎么,你死都死了,还不消停?” “你觉得死的很冤?呵呵,一点都不冤!” “若不是你投河自尽,你会死的更惨!” “很生气是吧?还魂了是吧?那又如何?你一个鬼魂而已,能拿我怎么样?” “我身上可有皇家之血,是至阳之物,你有本事就靠近我试试?” “就怕到时候让你灰飞烟灭,连地狱都下不去,成为那孤魂野鬼,永世不得超生!” “到时候,我还会拿你们张家给你陪葬,就当是这次你还魂吓我的后果!” 唐庆瑜也不管其他人想什么,张开嘴噼里啪啦的就说了那么多。 他听过,鬼魂怕恶人,更怕恶人骂。 所以他现在就扮成一个恶人,把他狠狠的骂一顿,看他还敢不敢兴风作浪! 他话音刚落,人群中一阵哗然! 还魂了? 竟然是张十二的鬼魂! 在片刻的安静之后,马上就如同炸开了锅一样沸腾起来! “张县伯!竟然是张县伯啊!” “张县伯还魂了!老天真的显灵了!” “看来王姑娘跟张县伯交好的事情并非空穴来风啊!现在看来,真有其事呀!王姑娘在此受苦,连张县伯的亡魂都看不下去了!” 底下众人一阵叽叽喳喳的讨论,无疑,众人对唐庆瑜口中说出的“还魂”事件深信不疑,令人咋舌! 若是放到三个月之前,唐庆瑜要是当众说出这番话,众人肯定是不信的! 不仅不信,还会把唐庆瑜当成一个满嘴跑火车的疯子! 什么还魂,简直是痴人说梦,不可理喻! 可是现在,他们却不会这么想了! 因为三个月前,随着十二剧院的到来以及后来青枫剧院的兴起,当时张十二留下的各种神话故事在金陵民间广为流传! 而这其中流传最广、也最为人所津津乐道的就是猴子的故事,而在这猴子的故事里,关于妖魔鬼怪的描述可有不少。 而且里面将人死了之后是如何幻化成鬼魂的事情描述的惟妙惟肖,尤其是这中间还真有关于借尸还魂或者冤魂托梦的章节。 之前的时候,金陵百姓听了这故事也只觉得的新鲜,对于编造这种天马行空故事的张十二十分佩服,觉得他怎么能想出这些来,说的就跟真的一样! 那个时候,他们也没当真,毕竟他们是第一次听说这么多关于鬼魂的故事,而且也没见过,哪里能一下就相信? 可是,今天他们却有点信了! 刚才发生的事情他们历历在目,就在唐庆瑜准备出手强迫王韵诗的时候,天降巨响,唐庆瑜应声受伤,这一切都不像是人为的,因为他们就在现场,哪能有人可以无声无息的做到这种地步? 而且刚才是唐庆瑜自己说了张十二的名字,也由不得他们不相信了! 王韵诗是谁? 那可是张十二的红颜知己,有人欺侮他的红颜知己,他怎么能看的过去? 而张十二又是谁? 猴子的故事可就是他讲出来的,之前大家还都以为是他凭空想象出来的,惊讶于他的脑洞,可是现在一看——这踏马好像不是想象的,而是确有其事啊! 而他自己就是个鬼魂啊! ……………… 众人现在的想法也大概是赵青枫和隋雨轩的想法,毕竟十二剧院刚进金陵城的时候,他们可是提前去看过。 后来听了那里表演的猴子的故事,尤其上瘾,也看到了这剧院的前景,所以最后才想出了开另外一个剧院取而代之的想法! 刚才唐庆瑜一说,再加上众人起哄,就连这两人都觉得有些后背发凉,本来艳阳高照的天突然多了乌云,到处都阴暗下来,让他们心生恐怖………… 这…… 也太吓人了吧? 而远处骑在大杨树树干上端着枪的张十二看到康王府中发生的一幕,眼都被惊大了,嘴巴有些诧异的张开,然后自言自语起来。 “这尼玛……也可以?” 他不过就是从高空中放了两枪,想要吓唬吓唬包括唐庆瑜在内的那些人,让他们以为是他回来了,却又不能确定到底是不是他! 可是现在看来,这事情的发展貌似有些出乎他的意料啊! 这些人的脑洞为何那么大,还还魂了? 我还你奶奶个腿啊! 虽然这么吐槽着,不过张十二心里还是挺高兴的,因为这群人的表现好像让他看到了另一种新击溃金陵的办法,等这几天,他就好好试试吧! 正在他想着的时候,站在人群中骂骂咧咧了半天,歇息了一会儿的唐庆瑜,又开始骂了起来。 唐庆瑜先入为主的把自己受伤都当成了张十二的“鬼魂”所制造的梦魇,所以已经没了害怕,也不担心胳膊,咬牙强忍着伤痛。 心里还在美滋滋的想着,看来他的想法不错,确实是张十二的鬼魂在作祟,现在被自己这么狠狠一骂,加上他至阳的皇家之身,他哪里还敢靠近? 不得不说,这家伙确实被张十二给打傻了……… 连三岁的小孩都知道,试验是不是在做梦的方法就是掐自己——或者掐别人一把,看看疼不疼…… 很明显,现在的唐庆瑜特别疼,看他咬牙皱眉,青筋暴起、脸上满是冷汗的模样,就能体会到多疼了。 而就是这么疼,他还以为这是在梦魇之中,不得不佩服他的智商………… 唐庆瑜站在众人中间,再次趾高气昂的指着空气骂道:“张十二,别以为你成了鬼魂我就怕你了,告诉你,你若是再敢捣乱,信不信我请法师来做上三天三夜的法,让你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 至于法师,唐庆瑜自己也没见过,他也是听那猴子的故事之后,才知道了有法师这么一类人,为的就是替亡魂超生。 不过这些人不止能替亡魂超生,也能对付那些恶鬼,在他眼里,现在的张十二显然就是恶鬼了,用法师吓唬他最妥当了! 他话音落下,耳边只有微风吹过,再也没有巨响,没有新增的伤口,瞬间连疼都仿佛忘了,再次大笑着说道:“呵呵,怕了吧?既然怕了,那就赶紧滚,省的让我动手——” “砰!” “砰!” “砰!” “啊!啊!!啊!!!” 他话音都还没来得及完落地,连续的三声巨响一起传来,然后就是唐庆瑜那更加惨绝人寰的嚎叫声。 这一次,唐庆瑜再也不能站着耀武扬威了,此时的他左胳膊加两条腿上各多了一个血洞,嚎叫的同时,人直接跪倒在地! 而树上的张十二,此刻正用瞄准镜瞄着唐庆瑜的脑袋,手指放在扳机上,只要他轻轻一扣,唐庆瑜就可以去西天找他父亲康王去了,到时候还可以握着康王的手,兴奋的说一句:父王,我跟你死在同一个人手里,好有缘哎! 不过,手指放在扳机上良久,他最终还是没有按下去,思考了片刻,把手指抽了回来,同时把枪也收了起来。 他想过把唐庆瑜一枪爆头,一了百了。 可若是这样,岂不是太便宜了他? 唐庆瑜这种人,若不是张十二来了,今天的王韵诗是什么下场?他刚才甚至都让那些大汉把王韵诗给送进洞房扒光,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张十二不用想也知道! 这样的人不值得怜悯,更不值得同情! 对现在的他来说,死或许是种解脱,但张十二不会让他解脱,生不如死才能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 而且他现在四肢各中一枪,以现在的医疗水平,又没有做手术一说,子弹取不出来不说,估计光是流血就能要他半天命! 可以确定的是,下半辈子,估计连他自己都想死掉,更不用说去害别人了! 想通这一切的张十二悠哉的坐在树干上,饶有兴致的想看看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 ……………… 这连续三声巨响不仅把唐庆瑜给打倒在地,更是把那几位被唐庆瑜派去抓王韵诗的壮汉给吓尿了! 再看向王韵诗的眼光就没有猥琐了,而是充满了恐惧! 唐庆瑜为何落到现在这么惨的地步他们清楚不过,不就是想对王韵诗动手吗? 结果还没来得及动手,就再也动不了手了! 而且看情况,这辈子恐怕都动不了手了! 想到这一点,几个大汉对视一眼,都能从彼此的眼神中看到无尽的惊恐! 再看向面前的王韵诗,一刻都不敢多待,屁滚尿流的就朝人群中跑去,直到隐藏进人群中才稍微松了一口气! 心里还不免祈祷和后怕,幸亏他们还没上手,不然跪在那里的就不是唐庆瑜了……… 同样看到唐庆瑜遭遇的王韵诗,眼神一亮,反而喜极而泣,抽噎起来,而且还喃喃自语,若是离的近的话,就能听到她嘴里一直在叨念的是张十二的名字。 她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真的以为张十二还魂了,一切都是他的鬼魂所为! 她的心里,始终都有种张十二并未死去的希望,而她也见识过张十二那“小李飞刀”的厉害,而且这世间没有第二个人能够用的出来。 刚才那巨响分明就是小李飞刀,所以说,他回来了! 阔别了三个多月,终于听到他活着的消息,怎能不让人泪流满面? ……………… 而赵青枫和隋雨轩这个时候已经完隐没在了人潮中,再也不想露头——他们也怕被张十二的鬼魂啊! 这是白天还好一些,若是晚上来这么一遭,他们非得被吓尿了不行! 想想这些家伙虽然都是些纨绔子弟,可自幼读书识字,大道理也都明白不少,现在却被一个莫须有的“还魂”说给吓成这副模样,实在令人唏嘘不已………… 而他们之所以这样,也只能怪张十二提供的如此天马行空的故事,怪十二剧院当时把这故事诠释的如此活灵活现,因此他们才会没有丝毫怀疑,也认定是鬼魂在作祟! 好在,就目前的形式来看,张十二的鬼魂只对唐庆瑜一个人有恶意,而其他人都没有事情,欣慰的同时又不免在想,接下来对十二剧院和张家的一系列打击还要不要继续? 万一这鬼魂把矛头转向了他们,这就有些难受了………… 两个人心里已经开始盘算,回去之后要不要如同唐庆瑜所说的那样,请几个法师做做法? 可是,法师又该去哪里找呢? ……………… “啊!我的胳膊…………” “啊!我的腿…………” 所有人都在打着自己心中的小算盘,就是没有一个人来关注一下手脚都被废了的唐庆瑜,一个人孤零零的跪在院子中间,周围几米内连个人都没有,十分可怜。 “我的儿!” 别人或许是因为害怕或者是因为跟唐庆瑜的关系并没有那么好,并没人出来关心他。 但是作为唐庆瑜的母亲,康王妃就不能坐视不理了。 康王妃有两个儿子,但是亲生的只有唐庆瑜一个,唐庆言对她可有可无,尤其是康王被杀之后,她就只剩了唐庆瑜这么一个亲人,跟他相依为命,更是爱护自己的儿子。 眼睁睁的看着唐庆瑜被打倒在地,作为一个母亲,哪里忍心? 康王妃踉踉跄跄的跑了上来,来到唐庆瑜面前的时候脚下一个不稳,直接跌倒在地。 也顾不得膝盖疼,连抓带爬的来到唐庆瑜身边。 “我苦命的儿啊!” 说到这句的时候,还忍不住伸手去拉唐庆瑜的手。 可现在唐庆瑜的手基本已经废了,就那么垂着,被康王妃猛的一拉,一股锥心的疼再次席卷身! “疼啊!你走开!” 唐庆瑜已经疼红了双眼,这个时候也不在乎康王妃的感受,直接吼了出来。 被他突然一吼,康王妃愣了一下,但随即还是把唐庆瑜的手放下了,又引的唐庆瑜一阵龇牙咧嘴,似要痛哭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