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上上之姿?
秦府,厅。 秦雨桐从外面跑进来,看着一脸喜色的秦大有,问道:“爹,他人呢?” “你说谁呀,雨桐?” “你知道的,爹!”秦雨桐咬着嘴唇说道。 “哦,你是说那姓张的小子?雨桐之前不就不满意这桩婚事吗?今天爹略施小计,写了封休书,把他扫地出门了!哈哈哈……” 秦雨桐可没有秦大有那么好的心情,眼神黯淡,幽幽道:“原来外面的传言都是真的,他真的被……” 看到女儿的反应,秦大有有些惊诧,自己的女儿自己最了解了,何时有这种患得患失的小女儿姿态? 联想到她的话,不免心惊,难道? 秦大有有些怒了,先前自己下令不让那小子踏出秦家大门一步,除了怕他跑了,更是怕他见到女儿,留恋她的美色,最后不好收场,难道他们真的见过? 可李二不是说这家伙在屋里呆着很老实的么?莫非李二骗他? 不应该啊?李二这小子可是他一手带起来的,怎么会骗他? 奇怪,奇怪。 心中疑惑,秦大有还是问出了自己好奇的地方。 “雨桐,难道你对那小子动了心思不成?你何时跟他见过面啊?” “动了心思?” 秦雨桐想。 自己动过心思吗? 跟他不过也就见了两面,而且他虽然有些小才,但看自己的眼神却是有些色胚相,让人厌厌的。 可是,这种厌又不是对王霸那种讨厌。 她曾经幻想过无数次,将来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成为他的相公。 他不一定要身长八尺,但却一定要矫健自信;他不一定要才高八斗,但却一定要懂诗词歌赋;他不一定要腰缠万贯,但却一定不能唯财是问。 她在幻想的时候,他就突然出现了,而且直接跟她成亲,却又在拜堂的时候昏迷了过去,醒来的第一天就被送上了战场…… 他有些才气,从他随口赋词,能讲那么精彩的故事就看的出来,他的眼神又些坏,看的让人脸红,而他在讲故事时那专注的模样,是她觉得最有魅力的时候。 动心思了吗? 秦雨桐想是没有,只不过让他陪伴着她度过余生,她觉得自己并不会那么排斥了,她也试着,以后的日子多跟他接触一下,或许,能发现他是一个特别有趣的人呢! 可是,有些事还没来得及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悔之晚矣! 看着女儿皱眉思考了那么长时间,秦大有的心可谓沉到了谷底。 脸色阴沉了下来,说道:“雨桐,你最好断了这种心思,你跟那小子根本不可能!他根本配不上你!” “他配不上,那谁配的上呢?王霸?” “呵呵,王公子嘛,虽说长相不是上上之姿,但家世倒是跟我们家登对般配,况且男人嘛,长相并不打紧!” 如果张十二在场的话,肯定会指着这不要脸的老头破口大骂:是谁给你的勇气让你把那孙子跟上上之姿联系在一起的?那货顶多算是下下之姿好不啦? 这就是自己的好爹爹啊!秦雨桐凄然一笑道:“如果爹觉得那王霸好的话,你就去嫁了吧!反正只要女儿活着,肯定不会嫁他!” 说完摔门走了出去,留下秦大有一人在那发呆。 ………… 秦府位于梁州的城中心,而陆家却是在梁州的最东边,之间隔着大几条街,距离不近。 张十二赶到陆府门外的时候,被眼前的一幕给惊着了——在陆府门外站着侃侃百十人有余,有没有搞错,这么火爆的吗? 张十二走过去转了一圈,仔细的观察了一下他的这些竞争对手们,真是五花八门,什么样的都有,年龄小的,看着也就十来岁的他也就忍了,毕竟书童嘛,可是那个看样子都要过花甲之年的老头子,他是真的忍不了。 大爷,你难道还想当个伴读爷爷不成? 这些人几个一伙,分成了不同的小团队,估计都是些认识的人,在那里推心置腹,笑的那个灿烂。 张十二撇了撇嘴——十分不屑,别看你们现在好的跟要穿一条裤子似的,等会竞聘那唯一的名额时,指不定背后捅刀呢! 看我,孑然一人,多自在! 张十二自认说这话绝不是因为他连个朋友都没有,所以才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 怎么可能嘛?我是那么小气的人吗?就算有认识的人过来,我也不会给他好脸色的! 就是这么任性!就是这么有骨气! “张兄,你也来了?” 听到熟悉的声音在背后传来,张十二回身一看,原来是昨天在酒肆里碰到的两位中的其中一位,一张脸顿时乐得跟狗尾巴花一样,完全忘了刚才自己那么有“骨气”的任性:“王兄,真是太巧了啊!我正愁这里没有熟人呢!” 看看,哥也是有朋友的!哈哈! 叫王昌伟的书生见到张十二也是有些意外,这家伙不是对那陆家小姐没有兴趣么?难不成真是为了那“管吃管住”来的? 这也太——喜人了吧? “缘分呀张兄!” “王兄,今天的人不少呀,我粗略的估计了一下,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 “可不,我之前就已经猜到人会有不少了,但也没想到有这么多!恐怕整个梁州有名的才子今天都过来了,这简直是梁州诗词界的盛会啊!” 尼玛!听到他的话,张十二老脸一红,“梁州有名的才子”?亏你有脸说出来! 其他人也就不说了,你确定那小孩跟老头也是什么才子?这梁州才子的年龄跨度也忒大了些吧? “唉,这么多人,突围难度很大呀!小弟怕是有些困难,王兄还要看你的了!” “哎呀,张兄承让承让。不过张兄也莫要难过,看张兄的谈吐穿着,吃住肯定不愁,就算是成不了陆家书童也无妨呀!” 这人对着张十二抱了抱拳,笑着说道,好像那书童已经是他的囊中之物一样。 张十二也是被他的脸皮给打败了,我就是气气,尼玛还当真了? 再说,我是那种为了吃住才来的没有追求的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