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七章 凌晨三点的院子
被秦正洋这么一点拨,刘阿妹可算知道了自己感觉哪里不对劲了。 这厨房里,每一个东西都没错,锅是锅,碗是碗,勺子是勺子,但每一个东西,都崭新得像新买来的一样。 如果不仔细看物件上的刮痕,刘阿妹差点以为秦旭趁着这点儿功夫,直接买了一整套一模一样的东西,摆在厨房里。 “这……这……”刘阿妹目瞪口呆,拉着秦正洋的手,在厨房里走了一圈又一圈,嘴里喃喃絮叨着,“咱们家这小子今天没发疯吧,他到底废了多大的功夫,把厨房收拾得这么清楚,咱们家就算是过年大扫除,厨房也没这么干净过。” 秦正洋也挺懵的。 他摇了摇头,修正了刘阿妹的说辞。 “应该做,从我小时候记事开始,就没见过厨房这么干净。” 这夫妻俩一愣一愣,虽然心里很想冲上楼,把秦旭喊醒来,询问他到底怎么收拾厨房,才能达到这样效果。 但是,好歹想起儿子经常值班,能安分睡个觉不容易,才强行按捺下好奇心,一步三回头地回卧室。 哦! 原本他们还想煮馄饨当夜宵吃呢! 但是厨房实在太干净了,所以他们愣是没下手,想想今晚吃得也不少,干脆放弃了夜宵的打算。 幸好刘阿妹和秦正洋都是心思敞亮的人,烦恼的事情持续不了太久。 要不然,大晚上来这一出,一夜别想睡觉了。 他们两人就在临睡前,讨论了几句。 “你说儿子到底是用什么把那黑锅底给弄干净了?”刘阿妹不解的问道。 秦正洋想了半天,最后得出一个比较靠谱的答案。 “我估计是儿子力气比较大吧!” …… 等秦正洋夫妻入睡之后,陷入安静的秦家老宅,百年如一日,大门紧闭,灯火熄灭,等待黎明到来时,沉睡的主人们,再次醒来。 前院偶尔有秋后虫声低鸣,以及金毛大狗啃咬食物时,不间断的“卡兹卡兹”动静。 秦旭沉浸在修炼中。 而他饲养的几只异化虫子,趁着夜色,反而活跃起来,进入觅食时间。 肚皮下鼓鼓的白毛粉红蛛,毛绒绒滚出房间,开始巡视地盘。 秦旭好些时间没回来,粉红蛛似乎发现了食物入侵地盘的动静。 而整天缩在秦旭单肩包里,与爱唱歌的同类不同,整日沉默不吭的大蟋蟀,终于爬出来,抖动着长长的触角,爬到出窗户边上,不知在做什么。 老秦师父自然是最忙的人。 在键盘上蹦哒的模样,让人想起以前那种有一个芭蕾小人在跳舞的八音盒。 一切似乎与之前的每一天没有什么不一样。 隔壁街的小夜市,从凌晨开始陆陆续续的散场,到了凌晨三点,也只有几户做通宵的摊子,依旧在接待人。 秦旭老宅的围墙外,一辆小面包车悄悄地停下来。 两道身影飞快从车上下来,架起一个梯子,两人手脚并用,飞快爬上了围墙墙头。 有些人家,为了防止小偷翻墙而入,在建造围墙的时候,用碎玻璃插在围墙的上头。 不过,秦旭老宅并没有这么做。 所以,这两道鬼鬼祟祟的身影,能够很轻松地趴在墙头。他们一声不吭,一个背影略胖的人,头上戴着一个怪模怪样的大眼镜,手里拿着一根长筒状的东西,对着秦家前院用力一射。 大约五分钟内之后,另一个高些的人,朝院子里扔了一块石头。 “扑通!” 没有任何反应。 “成了。”扔石头的人朝着另一个人低声说道。 两个人动作默契,坐在围墙上,将木头梯子搬进来,然后轻手轻脚地爬进了秦旭家的前院。 秦旭的房间里,老秦师父微微一笑,却没有其他反应,继续跳舞写论文。 蹲在窗台上的大蟋蟀,懒洋洋地挪了挪身体,依然没有任何声音。 两个翻墙进入院子的男子,目标非常明确,直接朝着院子里趴着的大狗走去。 戴着一个质量普通的夜视镜,只能看清楚物体轮廓的他们,并没有发现,他们的目标,看似一动不动,但身体内部负责警戒的白蚁,已经拉响了危机警报。 成群结队的兵蚁,正在快速往大狗的口腔位置移动。 而位于大狗大脑位置的蚁后,拖着胖胖的身体,微微转动。一只一只工蚁飞快地在异化白蚁蚁后身边爬来爬去,似乎在酝酿着什么。 两位盗狗贼,对风起云涌般的蚁巢内部一无所知。 他们看着躺在地上,体型健硕,皮毛光亮的大狗,不由露出满意的笑容。 略胖一些男子,心中默默估算着价格。 这两名男子,以及坐在面包车里望风的同伙,常年从事犬类盗窃的犯罪行为。 与市面上常见的以药毒犬的低端盗狗贼不同,他们这一团伙,所盗窃的狗,专门提供给潮海市为数不多的几个狗肉私房菜馆。 有市场,有需求,就有人铤而走险。 这些私房菜馆的顾,对食材品质要求较高,死掉的狗肉,是绝对不收的,但相应的,他们的价格出也高。 毒死的狗,一斤只能买到六七块钱,而他们麻晕的活狗,运到私房菜馆,每斤能卖二十到三十元。 尤其是这种体格威猛高壮的大型公犬,价格最好,也最为抢手。 偷到一只,能平白赚几百到上千元,而且出手很快。 盗狗者可不管这些狗是不是什么纯种,又或者有什么好血统,几千上万块钱的狗,在他们眼里,都是称斤卖的。 他们是前两天盯上这只上等的大型犬。 现在城市养大型犬的人不多,他们好一阵子偷盗的狗,都是常见的中型犬。如今难得碰上一个明显肉多得,可不急得动手。 孔茁是这个盗狗小团伙的负责人,他手里逮到的大狗,少说也有两三百只,却好像没见过这个品种。 不过,甭管什么品种,能卖得上肉的狗,都是好品种。 孔茁朝着同伙使了一个眼色,他们默契地分别走向大狗的头尾。 这样一只大家伙,单凭一个人,是无法弄走的,只能两个人合力动手。 孔茁准备抬起这只长毛大狗的前肢的时候,还在想醉天月的舟老板,找他要了好几次这种大狗,开出的价钱很好。 这下让他碰上,能赚好大一笔呢! 沉浸在狗肉能卖出好价格的孔茁,一点也没有发现,自己这回碰上了一个硬茬子,一不留神,还会把牙给崩了 孔茁和同伙同时用力。 一,二,三! 没抬起来! 他们两人相互看了一眼,又弯腰蹲下来,又加了一把力气。 一!二!三! 孔茁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咬紧牙关,可算是勉强把这只大狗抬起来了。 抬是抬起来了。 可是,这么一掂量,孔茁总算发现手里这只大家伙的分量不太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