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 第9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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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步如浪,行进入潮,呐喊如风,镰刀似云! 这就是大明水师的阅兵方阵! 水师军士值得骄傲,他们开辟了一个新大海时代,建文朝不再是闭关锁国,不再是片板不得下海的封闭时期,而是远航南洋、西洋,沟通外界,贸易繁茂地海利时代。在无数船只泛海远航时,他们应该记住,是大明水师缔造了这一切。 水师方阵走过之后,紧随而来地则是广西狼兵,这一支地方性的特殊兵种,登上了大明最盛大地阅兵舞台。 无论其他,广西狼兵对历史地贡献是不可磨灭地,无论是大明历史上,还是后来抗日,他们都曾贡献力量,保家卫国,杀敌立功! 明代时期,狼兵的战斗力是强大且极具破坏性的,历史上几次平叛、打土匪、打倭寇,都曾使用过广西狼兵,就连王阳明老先生也曾用过,只不过这种兵种之所以一直没有被大书特书,原因在于明代的广西狼兵有个缺点: 目无军纪。 广西狼兵对敌人狠,对百姓也是一样狠,杀敌人,也杀百姓。若没有强力将领约束,用狼兵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选项。 但这一支狼兵不同,他们是汉化的狼兵,是张辅一手训练出来的狼兵,曾以凭祥卫的身份参加过对安南胡氏的战争。 带队的是狼兵黄英与千户潘成。 潘成这个南宁卫的千户,经过袁岳的激励,张辅的提拔,终于成长起来,成为了狼兵的指挥官。这一次带狼出现在阅兵上,即体现了大明对狼兵的控制力,也彰显了大明军士与土司军士一家。 思明州的刺史岑瑞看到这一幕,连连点头,至少建文皇帝对广西土司是怀柔的,虽然有段时间传出全面改土归流,但终只是传言,大明对于西南诸地奉行的政策,并不会骤然改变,更不会一改就动整个西南。 无论如何,广西土司兵出现在这种盛大的典礼上,是广西土司的荣耀,也是大明朝廷信任、支持的结果。 狼兵服从了纪律,手中握着的是三个长齿的铁叉,这是狼兵特殊的武器,可以插挡,可以砸推,长度较长,近战时占有优势。 狼兵前进,如狼群齐动,给人一种阴森与恐怖之感。 尤其是铁叉武器,更是让人脸色难看,这东西一旦弄人身上,就是三个窟窿啊…… “狼兵西南,勇往直前。猛士卫国,壮哉大明!” 喊声卷至长空。 狼兵只有两个阵列,随后的两个阵列,则是弩箭兵。 李德、王威带队。 经过昌都剌的战场检验与不断改进,李德已经培养出了一支堪称特种兵的弩箭兵。 弩不同于弓,其力道更大,射程更远,杀伤更强,但常规的弩需要军士耗费更大的力气去拉动,自引入滑轮之后,两石弩只需要一石的力量去使用,虽然对军士的要求依旧偏高,可其实战性更为突出。 弩箭兵踏步而至,随着一声口号,所有军士提弩在手,整齐划一,将箭搭上,随后搬动,轻松上了弓弦。 端弩在手,一排排锋芒如星光闪烁。 军士踏步前进,整齐的脚步声,纵横一字的军队,缓缓而至。 “弩三百步,敌不能入。猛士卫国,壮哉大明!” 看着如此多的弩箭兵,帖木儿国库雷山、孙恩等人很是不安,把秃孛罗也是眯着眼,一脸凝重。大明这是将弩这种高端的东西廉价化了啊,制造这么多玩意,难道都不花钱的吗? 确实,弩的制造成本超出弓五倍,但问题是,大明希望作战中多覆盖几轮,以最大限度减少伤亡。一个军士的性命,可远比一把弩贵重多了。 弓有弓的射程与使命,弩有弩的射程与使命,一个负责一百五十内以内,一个负责一百五十步以外。 正所谓,弓、弩搭配,杀敌不累…… 在弩兵军士前进过程中,手中端着的弩似乎没有任何晃动,始终保持着一个高度,与其他军士形成一条直线。 朱高炽看着军士经过时,浑似一排军士只能看到距离自己最近的边侧军士,只能看到其一个人手中的弩,脚步抬动一个幅度,行进速度完全相同,就连摆动的左手都保持一致。 “如此军威,如此军纪,古籍难寻啊。” 朱高炽不由地对一旁的朱允熥赞叹。 朱允熥连连点头,盯着走过的一排排军士,低声说:“有燕王治军,又岂能是弱旅?” 朱高炽晃了晃肥大的脑袋,将目光投向观礼台上的朱允炆:“这并非是家父一人功劳,奠定这一切的还是皇上。” 朱允熥看向观礼台,此时的朱允炆饶有兴致地与身边的人交谈着什么,看得出来,他是如此的自信,不由点头说:“皇上圣明,才有如此威武之兵。” “那是什么?” 朱高炽将目光投向弩兵身后,不由地瞳孔一凝。 朱允熥仔细看去,只见远处出现了一片刺眼的光芒,阳光反射得人难以直视,直至对方缓缓走起来,刺眼的光芒才有所缓和,随后是扑面而来的一股寒风。 “这股气势,连水师兵的气势都盖过去了吧,是什么军阵?” 朱允熥深吸了一口气。 朱高炽仔细看着,嘴角的肉抖动:“是段云,王万!” “陌刀队?” 朱允熥吃了一惊。 “不,是重甲陌刀队!” 朱高炽纠正道。 果然,气势磅礴的重甲陌刀队已踏步而来,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 “快看旗帜!” 不知谁喊了一声,众人纷纷抬起头看向广场上的日月旗。或是气势乱了西风,或是西风乱入,广场之上的日月旗竟改变了飘动的方向,指向了南方。 “向左——看!” 段云、王万如雷喝。 高大魁梧,全身披覆重甲的陌刀军士,左手提起重十五斤陌刀,齐声踏步上前,挥舞陌刀半斩,刀锋闪闪发光,在阳光下极是扎眼。 “斩!” 伴随着动作,军士沉声呐喊。 随之西风更烈,日月旗猎猎作响,强大的威势令原本想要交谈的百姓也没了生息,似乎眼前走来的是如石厚重的刀山。 重甲的黑,陌刀的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即吸人眼,又刺人眼! 重甲陌刀,堪称是大明对付骑兵的一大杀器,段云一战封伯爵,依靠的就是人马俱碎的陌刀斩杀技! 昌都剌战场上,帖木儿的多少精锐折损在他们手中! 说他们是步兵中的巅峰,恐怕并不是虚谈。 这一批重甲陌刀军士,裹着漫天的杀气,一步步前进,锋芒之下,是强大的力量与无人可敌的魄力! 朱允炆看着重甲陌刀军,满是欣慰,对周围的人笑着说:“他们可是步兵精锐中的精锐,是稳定军阵的神兵,在危险时可以挡住任何骑兵的冲击。” 一众藩王自是高兴,可把秃孛罗、库雷山、孙恩、脱鲁忽察儿、完者帖木儿等人,就显得有些不自然,干笑着说好,但心里却满是苦涩。 虽说重甲陌刀兵是步兵,追不上骑兵,对骑兵的威胁有限。 但如果要反击,偷个营寨什么的呢? 这边牺牲巨大,刚刚破了外围,好不容易杀了进去,突然出现一队重甲陌刀兵,如墙如山挡在面前,你是战斗,还是撤退? 重甲陌刀兵一旦给大明军队争取足够多的时间,他们定会重整旗鼓,继而反败为胜。 这是一支足以决定战场胜败的奇兵! 朱棣看着走来的军阵,连连点头,高声喊道:“重甲陌刀,谁人争锋?猛士卫国,壮哉大明!” 谁人争锋? 这是重甲陌刀军阵的豪气,也是他们的实力! 在强大的军阵走过之后,似乎是认为观看的人承压太大,阅兵军阵突然一改肃杀之气,一支白衣医护兵缓缓而来。 相对于其他兵种的威严与杀气,医护兵的气势温和多了,他们虽然上过战场,但并没有参与直接的作战任务,虽然见过无数的死人,却并没有被煞气侵染。 医护兵,这是第一次成建制,成规模地出现在世人面前,是大明军队医疗发展的明证,他们背着装有医用物资的行囊,左手提着新式的便携式伸缩担架,缓缓走来。 在很多国家,如chao鲜,占城等,虽然在军队中都设有医官,但都没有形成建制,只有寥寥数人、十几人,去服务成千上万的军士。像是大明这种规模的医护兵,不是谁都有条件打造出来的。 可怜的瓦剌就点了点头,没错,我们没什么医官,找个喇嘛或有经验的老人,能救就救,活了是命,死了也是命,就这么着吧…… 将医护兵作为独立兵种,并大规模配备给军队的,唯有大明。 朱棣赞道:“白衣医护,救死扶伤。医术护国,壮哉大明!” 随着医护兵走过,令世人吃惊的是,伙夫兵也上了阅兵场。看着那一个个腰间系着围裙,手中拿着炒菜的铲子和菜刀的,许多人想笑,但看到这一批伙夫竟也走着整齐的步伐,透着威严的面容,极是认真地接受帝王的检阅,怎么都笑不出来。 无疑,他们平日里是不起眼的,是上不了台面的,但大阅兵给了他们地位,给了他们尊严,让世人清楚看到了一点,伙夫兵,那也是大明军队战力的组成部分,是不容忽视的存在!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章 火铳军,三段劈枪 古代战争,后勤为重。 翻开史书,因失去后勤补给而失败的战争实在是数不胜数,无数英勇的战士明明还可以拼杀,还能战斗,可偏偏因为没有粮食,没有吃地,最终落败在敌人之手。 朱允炆看着走来地后勤方阵,面色有些凝重。 实事求是地说,大明对于军事后勤的建设依旧是滞后地,始终都没有形成一个完备地机制,大明没有后勤部,从事后勤地军士,只是从属于军队。 每逢战事,军队的粮草供应,都是兵部负主要责任,户部协助,临时征调民力,粮草先行,然后才是大军出征。 从决策作战至正式出征,往往需要长达一两月,甚至是三四个月的动员时间,耗时耗力。 或许,是时候打造新型的后勤了。 兵部本身没有粮食,由兵部负责后勤,首先需要去户部调取,户部还得去粮仓支取,粮仓转至军营,军营再起运,流程实在太多。 此外,后勤对民间力量的依赖过重,这也就导致作战需要考虑农时,但这往往又不太现实。鞑靼、瓦剌打过来的时候,绝不会考虑大明百姓正在种庄稼、收庄稼,就等上一等。 需要让大明军队的后勤独立于兵部、户部之外,并据此打造一批专门用于后勤保障的军队,才能更好适应未来战争,最大限度减少战争对整个王朝、百姓的影响。 现在混凝土道路越发完备,民间驽马数量也不少,有条件实现后勤转型。 朱棣并不轻视伙夫、厨子,这些人保障着军士的肚子,每一场胜利背后,都有一群寂寂无名的伙夫,看了一眼手中的文书,高声喊:“庖厨之军,军之保障。后勤卫国,壮哉大明!” 在这一刻,所有后勤军士更显精神,昂首挺胸,阔步前行,呐喊“庖厨之军,军之保障。后勤卫国,壮哉大明”。 人群之中,一些老厨见到这一幕,被感动得直掉眼泪。这辈子是值了,值了,庖厨也是军,是后勤卫国的军,也是堂堂正正的大明军人! 就在众人看着两个阵列的后勤兵通过观礼台之后,随后而来的四个方阵,才是真正的令无数人动容。 走来的军阵,为首的人即不是武将,也不是文官,而是地地道道的农民,是百姓。 这一批百姓,高矮并不一致,迈着的步伐虽是统一,但多少有些不齐整,然而可以通过他们的面容看到,这已经是他们能做到的最好了。 “藏军于民,民兵为根。军民一家,壮哉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