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第三十九回 王成 王成,家住平原县,祖上曾做过官,传到自己这一代,家道没落,只剩下破屋数间,生活贫困,加上性子懒散,渐渐地入不敷出,连睡觉都没被子盖,只有一张破草席将就凑合。 距离王家不远,有一庄园,年久失修,大部分毁坏,只余下一座凉亭。时当盛夏,酷热难耐,这一日傍晚,王成去亭子中纳凉,一直睡到第二天日上三竿,才懒洋洋起来。逡巡欲归,忽见草丛中光芒一闪,近前查看,收获一只金钗,款式精美,上面写着“仪宾府造”四个小字。 王成小时候生活富裕,金钗见得多了,并不贪图财物,心想“这金钗不知是谁丢的,失主肯定很着急。我且在此等候,如果碰到有人前来寻物,便将金钗还给他。” 过不多时,果然有一位老婆婆慢慢走来,手分茅草,似乎在寻找东西。王成问道:“老婆婆,你在找金钗吗?不用找了,在我这里。”说着将金钗还给她。 老婆婆喜不自禁,没口子称赞王成品德高尚,说道:“这件金钗虽然值不了几个钱,但因是亡夫遗物,所以一直珍藏身边。” 王成问道:“你夫君是谁?” 老婆婆道:“王柬之王大人。” 王成啊地一声叫了出来“王大人,那是我先祖啊,你们怎么认识的?” 老婆婆道:“你就是王柬之孙儿吗?我乃狐仙,百年前与你祖父相识,后来他年老死去,我一个人隐居避世。碰巧路过此地,丢了发钗,又被你拾起,岂非天意?” 王成笑道:“我听爷爷提起过,他确实有一位狐妻,你既是爷爷遗孀,便是我奶奶。请去孙儿家中一叙。” 老婆婆不便推辞,跟着王成来到家中,妻子出来迎接,老婆婆见居室简陋,王妻身着破衣烂鞋,面有菜色,叹气道:“想不到故人之后,竟沦落到如此地步?”又见锅中无米,问道:“家道如此贫穷,靠什么度日呢?” 王妻道:“那又有什么法子?过一天算一天罢了。” 老婆婆取出金钗,道:“拿去市集典当,换几两碎银子,买些米面回来,三日后我当再来。” 王成道:“奶奶难得来一次,请吃完饭,歇息一晚再走吧。” 老婆婆笑道:“乖孙子,你连妻子都养不活,房间就一张床,叫我睡哪里?难不成让我睡地板?”言毕,自顾去了。 三日后,老婆婆再次造访,跟王成说“孙儿,男子汉切不可懒惰不务正业,理应做点小买卖,坐吃山空并非长久之计。” 王成道:“我虽有心做买卖,奈何没有本钱。” 老婆婆道:“昔日我跟随你爷爷,曾经攒下四十两花粉钱,你拿去买些布匹,前往京城贩卖,即刻启程,可赚些微利。” 王成答应了,买了五十多匹葛布,装在担子中,老婆婆道:“此去京城,六七日当可到达。旅途中不可偷懒,走路一定要快,若是晚到京城一天,追悔莫及。” 王成诺诺领命,挑着担子出发,沿途中下起大雨,衣衫尽湿。王成一向懒散惯了,此刻被雨水一淋,疲惫不堪,于是找了间小客店歇息。谁料大雨下了整整一夜,仍是没完没了,次日起来,遍地都是积水,官路泥泞难以通行,心想“这样的大雨天,如何赶路?且等雨停了再走不迟。” 这一场雨,直下了两天两夜,等到天色放晴,王成徒步来到京城,早错过了机会,在客栈中住下,掌柜的说道:“客官来晚了,若早来一天,买卖布匹肯定会发大财。” 王成问“怎么回事?” 掌柜的道:“这几天阴雨连绵,货物短缺,布匹供不应求,贝勒府中大肆购买布料,价格涨到平常三倍,许多卖布的都赚了大钱。” 王成问道:“现在贝勒府还需购买布匹吗?” 掌柜道:“不用了,昨天已经购满数额,客官来晚了。哎,许多商人听到贝勒府买布的消息,都拉着一车一车的布匹前来凑热闹,眼下京城中布匹堆积如山,价格暴跌,客官这一趟只怕要血本无归。听小老儿的劝,赶紧将手中布匹低价处理掉,不然等得越久,损失越大。” 王成点点头,去大街上转了一圈,果然到处都是卖布的,此刻再想赚钱,根本不可能,无奈下只得低价处理手中布匹,算一算报酬,赔了十几两银子。 王成第一次做生意失败,不免郁郁不得志,孰料屋漏偏逢连夜雨,晚上睡觉警惕性不够,盘缠被小偷盗个精光,一文钱都没留下。 有人给王成出主意“在客栈中丢了银子,掌柜的多少脱不了责任,可去衙门告他一状。” 王成心地善良,摇头道:“丢银子错全在我,与掌柜的有什么关系?岂能倒打一耙。”遂不听怂恿,告辞离去。 这件事情很快传入掌柜耳中,眼见王成为人磊落,心里面不免生出几分好感,临别时特地赠了五两银子给他,以作路费。 王成拿着可怜的五两银子归家,寻思“我这副落拓模样,哪有脸回家见娘子?不如四处转转,兴许会遇到转机。” 想到此处,漫无目的闲逛,来到一处街角,只见地上几名公子哥,正在斗鹌鹑,赌注下得很大,进进出出都是几千文铜钱,心想“一只鹌鹑不过几十文,我不如多买些鹌鹑,卖给富家少爷,肯定能赚不少钱。”于是倾尽所有,买了六七十只鹌鹑,用笼子关养,准备第二天去街头叫卖,其时天色已黑,仍回到掌柜那家客栈落脚。 谁曾想是夜天降大雨,连续下了好几天,阴雨连绵,好多鹌鹑关在笼子内狭窄空间,吃喝拉撒挤在一块,呼吸不到外面新鲜空气,又缺少运动,病死一大堆,到后来七十多只鹌鹑死掉九成九,只剩下一只鹌鹑侥幸存活。 王成伤心得想落泪,店掌柜安慰他:“公子别哭,咱们看看鹌鹑去。” 两人来到笼子旁,只见里面唯一的一只鹌鹑精神炯炯,半点不见颓废,店掌柜分析道:“我观此鹌鹑,双眼中斗志昂扬,绝不是普通货色,如果没看错,应该是一只‘斗王’,笼中许多死去的鹌鹑,说不定就是被它斗杀的。好好饲养它,将来拿出去赌斗,亦不失为一条谋生之路。” 事已至此,王成虽不大相信掌柜言语,但眼前这只鹌鹑已是自己唯一希望,没奈何,只得悉心照料训练,传授搏杀技能。 没过多久,鹌鹑变得十分驯服悍勇,拿去街头与人赌斗,均是百战百胜,赢回许多酒米布匹,金银财物也赢了不少,半年时间下来,积累了二十余两黄金。 很快,王成这头鹌鹑名声大噪,远近知闻。恰好京城中有一位王爷,为人十分喜斗鹌鹑,听说王成那只鹌鹑厉害,特命手下请他去王府切磋,较量较量。 店掌柜私下里叮嘱王成“发财的机会来了,只要咱们的‘斗王’打败王府中所有鹌鹑,王爷一高兴,肯定会花大价钱将它买下。” 王成道:“王爷若真打算购买鹌鹑,怎么跟他讨价还价?” 掌柜道:“到时看我眼色行事。” 两人来到王府,凝神一瞧,奉命来斗鹌鹑的客人很多,并不止王成一个,群鸟聚集,王爷拿出一只鹌鹑,说道:“谁有胆子跟我比试,上来露一手吧。” 一名公子哥上前挑战,放出鹌鹑,战不过数合,惨败而归。接着又有许多客人上场比试,均不敌王爷手底鹌鹑,一个个铩羽而回。 王爷哈哈大笑“所有的鹌鹑全都不堪一击,就没有像样点的吗?” 掌柜悄悄跟王成道:“该你出手了。” 王成依言放出鹌鹑,王爷一瞧,变色道:“眼睛有杀气,此乃高手,不可轻敌。来啊,将我那只‘铁喙’放出来。” 铁喙乃王爷手下众鹌鹑中佼佼者,十分骁勇,可是一上台,交手不过数招,便被“斗王”打败。王爷大怒,又接连放出几只鹌鹑,无一不是骁勇善斗者,可是来一只败一只,没有哪只能够在“斗王”面前讨得便宜。 王爷眼见“斗王”神勇,点了点头,说道:“棋逢敌手,看来不请‘玉鹑’出马,难以取胜。”命左右“速去请‘玉鹑’前来。” 没过多久,下人带来一只鹌鹑,只见它浑身雪白,大如鹭鸶,神骏非凡。王成一见之下,不由得气馁,跪地说道:“王爷这只鹌鹑乃神物也,小的甘愿认输。” 王爷笑道:“还没比斗,认什么输?啊,我知道了,你怕我的‘玉鹑’咬死你那只鹌鹑,从此没了吃饭家伙,是不是?没关系,若你的‘斗王’战死,我赔你一大笔银子就是。” 王成道:“既如此,那小人就斗胆一战。”放出“斗王”,命其努力拼杀。 两只鹌鹑相遇,“玉鹑”一上来就直扑乱咬,“斗王”则以静制动,严阵以待。忽然间“斗王”凌空扑击,似仙鹤捕食,攻势凌厉之极。 两只鹌鹑在空中搏斗,上下飞腾,相持良久,“玉鹑”渐渐体力不支,“斗王”却是愈战愈勇,越斗越急,只听得“玉鹑”哀哀号叫,雪白色的羽毛纷纷洒落,狼狈逃走。 众看客一旁围观,见“斗王”取胜,情不自禁拍手叫好。 王爷亦是动容,轻轻抱起“斗王”,来回抚摸,啧啧赞赏,问王成“你这只鹦鹉卖不卖?” 王成道:“小人与‘斗王’相依为命,不愿意出售。” “我可以出大价钱,你考虑考虑。” “既然王爷真心想买,又肯出高价,小人也只好忍痛割爱了。” “你开个价吧。” “一千两黄金。” “痴男子!什么宝贝鹌鹑,值得了一千两黄金?” “王爷不以‘斗王’为宝,在小人心中,却以为连城璧都没‘斗王’珍贵呢。” “为什么这么说?” “小人持‘斗王’行走街头,逢赌必胜,日得黄金数两,白米数斗,一家十余口衣食住行,全依赖‘斗王’供给。这还不算稀世珍宝么?” 王爷沉吟不语,半晌道:“这样吧,一口价,二百两黄金,如何?” 王成不答,只是摇头。 王爷一咬牙“三百两。” 王成偷偷观察店掌柜,只见他不动声色,便道:“如果王爷真想要,九百两黄金好了。” 王爷笑道:“得了吧,谁肯花九百两黄金买一只鹌鹑?” 王成不再说话,抱起鹌鹑,转身欲行。 王爷急了,忙道:“好啦好啦,别走,给你六百两,愿意卖就留下鹌鹑,不然就算了。” 王成目视店掌柜,见他仍不做声,心想“六百两已经不少,做人不能太贪心。”于是说道:“好吧,六百两,成交。” 王爷大喜,命账房送上六百两黄金,足足有一大包裹,王成留下鹌鹑,喜滋滋拿着金子辞别。 回到住处,店掌柜埋怨道:“你怎么如此性急?再还一下价,八百两黄金不就到手了吗?” 王成笑道:“六百两实在不能算少,就这么着吧。掌柜的,这次能够发财,您老功不可没,我把黄金放在桌上,你想要多少,随便拿。” 掌柜摇头道:“小老儿不贪图钱财,黄金得来不易,你自己全留着吧。” 王成不肯吃独食,坚持要分金子给店掌柜,掌柜死活不要,最后被逼无奈,只收了几两饭钱意思意思。 王成整治行装回归老家,盖楼买田,夫妻两辛勤劳作,日子越过越好。老婆婆在王成家住了三年,终因思念原野中无拘无束生活,最后归隐山林。 第四十回 青凤 耿去病,太原人,为人狂放极有胆略,不惧鬼怪。家道中落,寄居在大伯家。住宅渐渐荒废,常有怪事发生,半夜屋门无人自开,里面不时传来人语喧哗,近前查看,却空空一个人影也无。 这一天夜晚,住宅又传来阵阵欢歌笑语,耿去病心想“莫非有狐妖?且去瞧瞧。”独自一人来到院中,只见楼上灯火明灭,寻思“三更半夜,是谁在此胡闹?”悄悄登上楼梯,戳破窗纸偷窥,只见屋内点着两根巨烛,照得满室生辉,亮如白昼。一张圆桌上摆满酒席,四个陌生人欢聚畅饮,谈笑风生。其中两人年纪较大,约四十左右,是一对老夫老妻。另有一名少年,二十上下,十分俊俏,他旁边是一名十五六岁女郎,弱质纤纤,也是面容姣好。 耿去病瞧得稀奇,大叫一声,推门而入,笑道:“不速之客,不请自来了。”这么突如其来一声暴喝,屋内四人都吓了一跳,脸上纷纷变色,两名女子连忙跑进里屋躲避。那老翁骂道:“来者何人,竟敢擅闯民居。” 耿去病笑道:“说得好!这里本是我家,尔等居然鸩占鹊巢,这一点我暂且不追究。但是你们在我家大吃大喝,见到主人前来,居然不邀请我入席,是不是太吝啬了?” 老翁凝目打量眼前男子,沉声道:“你不是主人。” 耿去病道:“我乃狂生耿去病,主人之侄。” 老翁致敬道:“久仰大名,请坐下喝杯薄酒。” 耿去病半点不推辞,拉过一张椅子坐好,问道:“老先生高姓大名?” 老翁道:“小老儿姓胡。”又指了指那少年,道:“这是犬子孝儿。” 耿去病点点头,问少年“兄台多大了?” 少年道:“十九。” 耿去病道:“我比你大两岁,倚老卖老称呼你一声贤弟,不介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