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0 上帝之眼
书迷正在阅读:背德渊狱、身为编剧的我爆火了[穿书]、系统要我撩男配、被嫌弃的童养媳是锦鲤[穿书]、女尊之夫郎是绿茶花魁、贺影帝他的锦鲤小仙女[穿书]、芝芝茫茫、命运终于对绿茶渣攻动手了[穿书]、穿成反派后我沉迷种田[快穿]、非人类饲养手册
那个所谓的上帝之眼到底是什么? 拿足了架子,金锋在楼上梳妆打扮了一番,绑紧了右腿再戴上假腿,故意穿起睡衣在代言人跟老帕特的注视下一步一步走下楼来。 在谈话之前,代言人叫阿肯斯坦进来在书房里安放了几个防窃听的装置,又在周围布置了高频的干扰器。 虽说神圣之城信仰的是上帝,但上帝并不否定科技的先进。 做完了这一切,代言人挥手将人赶走,只留下自己、老帕特跟金锋三个人。 三个人在书房里谈了足足两个小时。期间不知道砸了多少东西,爆了多少句粗口,甚至还骂了不知道多少句的下地狱。 凌晨三点的时候,代言人怒气冲冲冲出门外,他手上最心爱的那枚金质嵌宝石的神圣权戒没了。 没一会,老帕特摸着自己的嘴一瘸一拐的走出了别墅上了车。 老帕特手里戴的驱魔人的银戒也没了。 代言人那枚权戒可是他登基时候戴的。众人都知道伟大的陛下在登基的时候佩戴的是最至高无上的渔人权戒! 这枚金质宝石神圣权戒是仅次于渔人权戒的神圣权戒。 这是金锋强行从代言人陛下那里抢的。美其名曰教子的礼物。 而老帕特的那枚驱魔人银戒可真的是极品中的极品了。 都知道,在神圣之城,每一代代言人至高无上的渔人权戒在代言人死后会由枢机长取下来当众销毁。 等到下一代代言人继位登基后,会佩戴重新打造的全新渔人权戒。 驱魔人的戒指则与代言人不一样。他们每一代驱魔人的戒指都是从上一代驱魔人那里继承来的。 这跟雪域明珠那边的转世很是类似。 因为驱魔人的圣戒带着辟邪和降魔的超绝神力。 这两枚戒指可是要了两个老东西的老命了。 不过当老帕特钻进代言人的车后,两个人径自扺掌大笑,兴奋地握紧拳头狠狠的靠椅和坐垫。 那一刻,仿佛两个人又回到曾经在教会学校逃课追女生竟然没被惩罚的二逼青葱岁月,激动得互相拥抱,热泪盈眶。 终于,把那头恶毒龙给坑了! 两枚戒指和两本古籍书就让那恶毒龙乖乖的跳下了火坑。 这笔生意真是太划算了! 明年…… 明天上帝之眼的争夺终于不用再派人去送死了! 终于不必再损失神圣之城最精锐的枢机大祭司了! 那可是比圣殿骑士骑士长武力值更厉害的大祭司! 站在门口目送两个老不死的二逼远逝,金锋低头看了看手上的两枚超级戒指,感受着两枚圣戒上强烈排斥的磁场,嘴里冷哼出声,牙齿咬得滋滋响。 两个老二逼! 两个老不死的老杂种。 明打明的来逼自己下水。 这他妈那是火坑,这他妈就是一步踏错粉身碎骨的万丈深渊! 两个小时的反窃听的秘密会谈,金锋知道了自己为什么会被代言人推选出来做争夺上帝之眼。 果然不出自己所料,自己确实上了贼船。 上帝之眼,那是十年一次的决战。 那是四大势力的决战。 神圣之城、圣罗家族、诺曼家族,还有一个李家! 在李诗楠李天王的嘴里,他把这个决战叫做开会。 二十年一次的神圣小屋大会的前一天,就会产生上帝之眼。 作为胜者,他的眼睛将会刻在新印刷出来的一刀郎纸币上的那金字塔的中间。 作为胜者,获得上帝之眼的人可以在圆桌旁的树墩上选择属于自己的树墩座椅。 并且,还能在树墩上刻下自己的名字! 除了这个奖励之外,还会得到另外一件神圣至宝。 这件至宝的价值跟永不出境的国宝等同。 这项比拼只有奖励,没有任何的惩罚。就算是输了就输了,并不影响各方势力的声誉。 但,输了,就是输命。 上帝之眼的规则就是四方势力将会派出各自最精锐的十八个人丢在一个深坑里各自厮杀。 站到最后的一个人,活到最后的一个人,那就是上帝之眼! 这是最野蛮的方式,也是最残忍当时,更是最公平的方式。 在神圣之城两个老不死的眼里,这是最公平的让自己去送死的方式。 对于诺曼家族,这同样是最公平的最公开也是最直接的杀死自己的方式。 对于圣罗家族来说,这是最不愿意见到的结果。 另外,还有李家。 李家并不知道,自己会参加上帝之眼的争夺。 想起在宝岛北市仲秋那夜与李天王的谈话,金锋完全能感受上帝之眼战场上的血腥和残酷。 血腥得发指,残酷得发指! 四方势力一方十八个人,共计七十二个人,只能活下来一个。 李天王就是上一次活下来的唯一的一个。 金锋可以拒绝,但金锋无法拒绝。 自己,迟早有一天,也会走到那一步。自己必须要在那间小屋里找到自己的位置。 自己,要成为那第五大势力! 自己要驾驭规则!自己要凌驾于规则之上。 这是自己的终极目标! 决战时刻就要到来! 留给自己的时间不多了。 可,自己还有好多好多的事,没做。 自己还有好多好多的心愿没有达成! 大鼎。小妹。母亲。 还有夜钰云仙子的下落,还有小六子宝藏的下落。 时间,太紧了。 这一刻,金锋心底涌起了前所未有的危机,重逾万斤的万吨水压机就压在自己的双肩之上,压得自己都快喘不过气来。 还有小雪…… 长岛外,入海口的寒风劲吹,鹅毛大雪飞朔漫卷。北风如刀雪片如弹打在金锋的脸上,让金锋的肌体慢慢的僵硬。 本就全白的头发更加的惨淡,眉毛上挂起层层的冰霜。 山雪河冰野萧瑟,青是烽烟白人骨! 十分洗尽铅华相,百劫修来贞洁身! “金总。喝口酒暖暖吧!” “雪那么大!” 张思龙跟金戈无声无息的站在金锋身后,一个拿着羽绒服,一个拿着烈酒。 金锋偎依在门口回头冲着张思龙微微一笑,轻声说出一番话来。 半响之后,张思龙和金戈身子僵硬在漫天风雪中化作冰雕。 金锋的话让两个人冷彻骨髓。 那血腥恐怖的上帝之眼的比拼让两个人吓得肝胆尽裂,亡魂皆冒。 狂风带着暴雪击打在三个人的身上,渐渐的将三个人变成雪人。张思龙和金戈却是连挪动身子的力气都失去。 七十二人丢在一起大乱斗,只活一人! 这种史上最残酷的比拼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还有多久?” “哪,哪天?” 金锋仰头喝了一大口烈酒,嘶声说道:“明年!” “今天!” 听到这话,张思龙眼中闪过一抹拖延的侥幸。但随后金锋却是说了一句话让张思龙呆立当场神魂尽碎。 “我想着等你明年搞死张承天取而代之,两年三年以后,等你坐稳了道尊的位置,我也就有了可以跟他们抗衡的力量。” “现在看来……怕是来不及了。” “一年时间,太短了!” “我,他妈还有好多事要做。” 这话让张思龙浑身冰冷彻底跟周围的冰雪融为一体,脑子里只有一个声音。 “取而代之,取而代之,取而代之……” “道尊,道尊,道尊……” 暴雪迷乱着金戈的眼睛,但金戈却是一眼不眨。在金戈的眼里,金锋早已成为了一座丰碑。 “老板,你要我们做什么?” “只管说!” 金锋抿着嘴拍拍金戈肩膀的雪,轻声说道:“不用做什么。按部就班。” 金戈直直看着金锋,嘶声叫道:“本家。不要以为我刚进金家军没几天,我就长不出金家军的骨头!” “我是血骷髅。曾经这个世界上三分之一的物资都是我卖出去的。” “我间接杀的人何止百万!” 金锋重重点头,给金戈点上一支烟:“欲戴王冠必受其重!” “该来的还是要来!” 暴风漫卷,如碎石暴击,金锋却是昂然承受,沙哑的声音在狂风中撕裂分解。 “他们都想我死,又不敢杀死我。只有用这种方式光明正大的方式!” “他们巴不得我死。这样,就没了打破规则的人。” “但是……” “他们错了!” 说着金锋一把扯下自己伪装的假腿,声如长刀撕裂长空,一时间满天狂舞的暴雪犹如遭受了一股巨大的力量,狂暴飞退! “老子,还给他们留了一手!” 赢痩单薄的金锋沉静站在长廊之下,他的身影慢慢的在张思龙和金戈眼前放大,占据了整个视野,整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