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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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更不知道的是,就在他晕倒在暗洞中的时候,一个浑身闪着七彩磷光的东西从水潭中爬上来。 这个东西路过两截腿骨的时候,停了一下,围绕着水潭爬行一圈,速度很快,姿势很怪。 可以看出,这是一个人、一个只剩上半截身体的男人,他的身上覆满了半透明的小虾,小虾似乎长在了他的肉里,却还能活动,无数的虾腿划动着,支撑男人的身体,贴着地面向前移动。 这个男人当然是站长,他的生命力果然惊人,居然没死。 只是,他却无法复原自己的骨头,还有那分离而去的器官。 是的,站长可以变化自己的面目,但最基础的特征是无法改变的,比如,他无法将没腿变成有腿,也无法变出那失去的第三条腿。 但他还有一种类似肢体移植的能力,可以将自己的骨肉和其他的生物相融,让其他的生物变成他身体的一部分。 也就是说,如果他能找到一个活人,就可以将对方的下半身变成自己的下半身。 如果他回到了岸上,回到了黑市,很容易变回完整的人类躯体。 问题是,他坠入了水底深渊,缺氧和水压,足以令他一沉到底,万劫不复。 为了自救,他不得不跟附在残肢上的虾子相融,借助虾子的浮力,才回到水面。 却有了另一个问题,这种融合是不可逆的,一旦他具有别的物种的特征,将无法恢复初始的人类面目。 无论站长怎么瞧不起他的人类出身,但在骨子里,还是非常留恋自己的人类外形。 此刻,他变成了一个半虾半人的怪物,对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小明,可谓无比怨毒憎恨。 他看到了潭边的断骨,知道小明也上来了,自然要找他算账。 也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小明晕倒在暗洞里,站长没有发现,以为他逃出去了,随即向悬崖的洞口爬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小明悠悠醒转,感觉夜行服都被自己的体温捂干了,胸口也不疼了,反倒害怕起来,以为伤口失去了知觉,那可是恶化的症状。 他一急,用力一顶,推开大石,爬上了石洞。 洞里的摆设还是他上次来过的那样,他首先找到急救包,再脱下夜行服,低头检查胸口的伤势。 这一检查,他立刻吓一跳,但见胸膛的皮肤光滑,哪有什么伤口? 他下意识地用力拍了拍胸口,梆梆作响,里面的骨头也没什么问题。 更令他吃惊的是,胖子在他腹部留下的那一道吓人的刀疤,也不见了。 他不敢相信地脱个精光,对身体又看又摸,终于确信,浑身大大小小的伤疤,全都消失了! 小明有种见鬼的感觉,一头躺到竹床上,拉过被子盖住自己的身体,在腾起的灰尘中,隐隐嗅到秦舞残留的气息,才稍微踏实一点。 他看了一下手表上的日期,已过去了一天一夜,自己昏迷这么久,期间发了什么? 其实,他已猜到了身体变化的原因,却又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 这种匪夷所思的现象,只能跟站长有关,跟他吃下站长的肉有关。 他拥有了站长那样神奇的自愈能力,连陈年老疤都消失了。 换了别人,一定会感到惊喜,没有人会拒绝自己的生命变得强大。 但小明却感到害怕,害怕自己变成另外一个物种,变成站长那样的、一个自以为超脱了人类、想要毁灭世界的疯子。 好在,他现在的头脑非常理智,并没有冒出什么疯狂的念头。 或许,他中毒没有站长那么深,还是个正常人,仅仅拥有了疯子的部分能力,却没有受到疯子思想的感染。 但愿如此,小明战战兢兢、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地想了一通,想到自己干掉了这个空前的对手和巨大的祸害,虽然没人知道他拯救了世界,但仅从个人的角度,就足以令他开怀大笑了。 可是,他为什么笑不出来呢? 有句老话,大事已毕,如丧考妣,说的就是他此刻的心境吧。 站长一死,小明再无对手,唯一的漏网之鱼——胡为,早已成丧家之犬,不知所踪。 黑市也将重回玫瑰的治理之下,无论外面的世界多么的残酷,这一方土地,从此太平了。 他要做的,就是当个太平将军,耐心等待宛若母子的回归。 小明将头蒙进了被窝,掩饰着内心的失落和空虚,他只躺了一会儿,又不得不爬起来。 这么重大的消息,要赶紧通知根据地和起义者,趁热打铁,一举收复黑市。 小明在储藏柜里找到了自己穿过的旧衣服换上,将夜行服背在身后,从玉女峰下了山。 正当中午,以他奔跑的速度,大约两个小时可以跑到黑市的外围,找到边防军的暗桩,将消息传递到根据地。 但小明跑得没精打采,不是身上没有力气,而是心理上的倦怠传递到四肢,出工不出力。 跑了三个小时,才远远看到市区的影子,小明正准备绕过去,忽然发觉不对劲,城里隐隐传来枪炮声。 怎么打起来了?小明精神一振,按说站长死亡的消息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不过,站长失踪了一天一夜,起义者可能收到了风声,提前举事,也未可知。 如果是这样,边防军也肯定过来接应了。 小明当即改了主意,直奔枪响的地方。 这一下,他的速度快了,很快抵达了黑市的围墙,一眼看到了一个大缺口,枪声反而没有开始时密集了,战斗似乎到了尾声。 不过,围墙里却有另一种声浪传出来,是很多人的欢呼声。 小明一头冲进了缺口,顿时呆住了,好久没有看到这样的景象,满街都是人,男女老少都有,个个欢天喜地的,好像过节一样。 人群中夹杂着不少身穿绿军装的边防军战士和胳膊上扎着红布的男子,手里举着冲锋枪,不时朝天射击,如同放鞭炮庆祝。 空气中弥漫着硝烟的味道,闻起来特别的好闻,因为那是胜利的味道。 是的,起义胜利了,饱受站长黑暗统治的民众们,终于可以尽情释放压抑已久的情感了。 小明融入了庆祝胜利的人群中,向堡垒的方向走去,他戴着口罩,保持低调,以免被人认出来。 虽然,他是这场胜利的最大功臣,但他无须别人知道,他和站长的一战,不堪回首,他甚至不打算对任何人提起这一战的经过,包括玫瑰。 前面的人群忽然一阵骚动,自动分出一条道路来。 小明看到二营长率领着部下,押着一队俘虏过来。 这些为虎作伥的卫兵们灰头土脸,高举双手,如同斗败的公鸡。 人群中有人振臂高呼:“边防军万岁!” 万众响应:“边防军万岁、万岁……” 士兵们也掩饰不住打回老家的喜悦,报以一片“嗷呜”之声。 小明心情激荡,差点也喊了一嗓子。 “这个混蛋是集中营的,就是他带走了我老公,还强奸了我……”一名妇女认出了其中一个俘虏,发出血泪的控诉。 “这家伙也是集中营的……”更多的俘虏被认出来。 人群再次骚动起来,发出复仇的声浪:“杀了他们、杀了他们……” 这些干了坏事的卫兵吓得浑身发抖,寸步难行。 不知是谁带的头,民众们一拥而上,扑向了俘虏。 二营长见状,一挥手,让部下撤到一边,将俘虏们交给了最有资格的审判者——人民。 几分钟后,那一队俘虏变成了一具具尸体,成为献给胜利女神的祭品。 小明心中叹息,或许站长是对的,人类是这个星球上最具破坏性和毁灭性的生物,从没有哪一个物种,比得上人类之间的自相残杀。 他随即心头一警,自己怎么倾向于站长的思想了,难道还是受到了他的感染? 不知不觉,小明跟随人群来到了堡垒跟前的开阔地,但见一排大卡车上,站满了全副武装的边防军战士,小明看到了玫瑰、珍妮和林巨信、王昆和夏炎,甚至还有娜娜…… 景纯没在,她应该在根据地留守了。 人群发出整齐划一的欢呼:“市长、市长……” 在众望所归的呼唤中,一身绿军装的玫瑰站上了卡车头,向四周的民众挥手示意。 人群安静下来,一道道期待的目光落在了玫瑰的身上。 玫瑰的表情激动,眼中闪着泪光:“父老乡亲们、兄弟姐妹们,你们受苦了……对不起,我曾经抛下了你们,抛下了我所背负的责任……但今天,我回来了,我们回来了!我在此发誓,一定要带给你们一个更好的未来……这是一个标志性的时刻,标志着黑市翻开了新的一页!从此,黑市的名字将走进历史,因为,它有了一个新的名字——新市……” “新市万岁!新市万岁……”人群沸腾了,无数口罩和帽子被扔向了空中,化为缤纷的彩带。 在炽热的气氛中,男男女女纷纷和身边的异性拥吻,不管认不认识,因为这是胜利之吻。 一个热情漂亮的姑娘,一把拉下小明的口罩,和他吻在一起。 小明还未反应过来,就见她蓦地瞪大眼睛,松开小嘴,发出高分贝的尖叫:“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