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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友来访

    转眼已到立秋, 天气渐凉, 又是农忙时节, 梅园村老老少少均在田里劳作, 春种、夏长、秋收、冬藏, 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代代如此。立秋日还要占风、占影、占气,人们视这一天晴朗为不吉, 万物不成。有小雨, 吉。大雨伤五谷,则要开秋社祭祀土地神。

    所幸这一天有毛毛细雨, 飘了好一阵子, 在雉奴敲门的时候,那雨早就停了, 他身上那件簇新的墨绿色圆领袍子一点儿没淋着。一看又是太子殿下, 素嫣不得不开门, 何况人家每次来还带了礼物, 今天是扬州来的糖蟹及湖州来的金香大丞相,说白了就是螃蟹和橘子,不过个头大又是贡品,自然要取个好听的名字。两样礼物装了两大篓子, 是一个名叫高延福的小内侍搬进来的, 看样子是太子的亲信, 自然不会去外面乱说一通。

    进来屋子, 萧可正在那里吐, 用手帕捂着嘴巴, 看起来十分难受,赶紧给她倒了一碗水。可她吐了半天,什么也没有吐出来,症状和云襄怀着下玉、素节的时候一模一样,只是他不愿在萧可面前提起萧云襄,一家人都不是,提也白提。

    “你是不是怀孕了?”雉奴弯腰瞅着她,比起一个月前,似是又胖了点儿,“三哥的孩子吗?”

    “你这不是废话。”萧可顶了他一句,接着又吐,胃里全是酸水,就是吐不出来。

    “送你一样好东西,能消百病。”说着,雉奴从衣袖里摸出一面精致的青铜小镜出来,“这叫江心镜,五月五日扬子江中所铸,是扬州来的贡品,耶耶赏我的,就送了你吧!天天握在手里,能消百病。”

    只靠一面镜子就消百病,宫里还要太医令干嘛!到底是人家的一片好心,萧可接在手里翻来覆去端详着,和平时用的镜子不大一样,镜面大约九寸,青莹耀日,精美绝伦,背面铸有一条盘龙,势态生动,栩栩如生。

    “真漂亮。”

    “当然。”雉奴坐在那里讲起了故事,“这镜子还有一个传说呢!扬州在制造贡镜时,来了一位白发老者和一个小童,说能铸出真正的让天子满意的龙镜,于是他们进入镜炉,关紧门窗,再也不见人。过了三天三夜,把门打开,老人、小童都不见了,只留下一首诗:盘龙盘龙,隐于镜中,分野有象,变幻无穷。兴云吐雾,行雨生风,上清仙子,求献圣聪。”

    “神话故事?”萧可才不信什么神仙制造镜子献给李世民。

    雉奴笑道:“父皇常以人为镜,鉴古鉴今不鉴容,四海安危居掌内,自然感动了上天呀!”

    “到底是太子殿下,满口的大道理,我又不是你父皇,你显摆什么!”萧可歪在榻上,全身没力气,算起来腹中的孩子也快四个月了,期间三郎来过两回,下一次相见,还不知道是何日呢!

    她穿了宽大的裙子,实在看不出身怀有孕,要不然也不会这时候才知道,东拉西扯道:“有三、四个月了吧?三哥知道吗?前日我在大兴善寺碰到他,他领着元孺人在烧香呢!看她的样子也有五、六个月了,三哥还会来看你吗?”

    “你说什么?”萧可愣了一下,随后把雉奴扯了过来,“你把话给我说清楚。”

    “你不知道呀!”雉奴自认说走了嘴,想挽回也不成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就是这个了,你不在他身边,难道还不许他碰别的女人不成。”

    就这几句话,让萧可僵在了那里,这算什么呀!说好了只守着她一个的。

    “男人嘛!不都是这个样子,你就别生气了,气坏了自己,那元孺人又该乐了。”摩挲着她的手,雉奴顺势将她揽在怀里,贴着柔柔的发丝,嗅着独有的体香,那脸庞可以用粉妆玉琢来比喻,对这样的人儿,竟有人不知道珍惜。

    抱着她,才知道这是一种别样的温馨,只有在她身边,内心才能平静下来,他甚至不确定是不是爱,他们之间相差了整整七岁,也许就是弟弟对姐姐的依赖,只有在她身边,天地万物才是美好的。

    萧可也察觉到了异样,缓缓推开了他,毕竟不是当年的孩子了,这样抱着她有伤大雅。

    蓦地想到什么,雉奴拍了拍脑袋,“你看,我把正事儿都忘了,表哥也来了,他只想见你一面,又不敢到这里,正在小溪边的林子里等着你呢!”

    在萧可心里,伟伦是占了一定比例的,具体那比例占了多少,她也说不上来。和雉奴说了好一阵子话,伟伦定是等久了,便披了斗篷同雉奴一道出门,只向素嫣交待了要出去走走。

    清清溪水将整条村子环绕,时而传着阵阵欢笑声,这里是少妇、长女们洗菜、洗衣的汇集之地,见天热闹如此。走上小桥,才听到有人叫婶婶,回头一看竟是张婶家的两个女儿,正蹲在溪水边洗衣裳,满满一大框子,和瘦小的孩子极不成正比。

    “三妞,四妞,你们两个洗这么多衣服?你们娘呢?”

    “耶耶、阿娘和两个哥哥都在地里忙呢!小五在家里看家。”

    “你们累不累?待会儿到婶婶哪儿吃点心。”萧可看着那一大堆衣裳也发怵,怎么也要洗上一天,真是难为了两个孩子。

    “不太累,地里的活很累,今年收成好。”四妞甜甜一笑,也看到了婶婶背后的人,“婶婶的弟弟又来了。”

    “你们两个慢点儿洗,能洗多少算多少,别累着!”叮嘱了两个孩子,萧可领着雉奴过了小桥,走了一小段村路,来到山脚下的林子里。

    这里原是李子林,成熟的果实早给人摘了去,只剩树树枝叶随风婆娑着,而伟伦就在大青石,一如的白衣胜雪。雉奴指了指表哥,暗示要萧可过去,识趣的钻出了李子木,转而不知了去向。

    伟伦走过来,牵着萧可坐在了大青石上,用一双美目上下打量着她,“还好吗?真真是想不到的事儿,要不是听雉奴拍着胸口保证,我还以为他在讲故事呢!”

    “要是故事就好了,走到这一步,后悔也就没必要了。”萧可细声细气儿的同他讲话,看着那一袭纯白衣袂随着风轻舞,他的模样一如从前,丹凤眼,柔和的眉峰,俊逸出尘,皎如玉树临风前。“其实这里不错,清清静静的过日子罢了,好在雉奴常常来看我,也不觉得落寞。”

    “他倒有闲情逸致,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河’,还有功夫照料别人。”伟伦不以为然道:“你不知道吗?自打高丽回来,圣上就病体违和,雉奴要时时奉药随待,圣上还把军国大事交了他处理,派了以赵国公为首的一帮子大臣辅佐,美其名曰历练,那可是一付难抗的担子。”

    萧可摇头,这些国家大事离她已经很遥远了,同时又觉得好笑,哪有称自己父亲为赵国公的。

    “你真打算在这里住一辈子?”伟伦侧目相问,紧握着她的手还不曾松开,半开玩笑道:“没有想过跟我走?虽不能锦衣玉食,温饱绝不成问题。”

    “你在说什么呀!”萧可心下惶然,不知所措,手心里已渗出了细汗。

    “我说的不正是你所愿的吗?”伟伦把脑袋凑到她的面前,“你又不是萧泽宣,怕什么?难道你这辈子买给他了?如果我在六年前说这话,你会不会痛快的答应下来?”

    萧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何况他六年前不曾说过这样的话,六年前,他对自己就像对待普通朋友那样,首先把手抽了回来,心跳加速,呼吸加快,赶紧岔开了话题,“你不喜欢十七公主了吗?你一直在杏林的小屋住着?你不打算回家?”

    “我喜欢的人全嫁给了别人,总不能随便找个人凑合一辈子吧!”伟伦向她靠近了一点儿,顺手扯了扯她的衣袖,“你真的不打算跟我走?你放心,那个家我是不会回去的,咱们俩就浪迹天涯,找一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相依为命。”

    萧可局促地坐在那里,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开玩笑。

    “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做事可不能犹豫不决。听雉奴说,你对我不是很……。”说着,竟向萧可的唇上凑过来,微闭了眼睛道:“过去,我怎么没有看出来。”

    萧可一时僵在那里,六年来在他家里住了好长一段时间呢!他竟然没有看出来,刚抬起头,他的唇已然印了上来,想往后靠,却被他按住了后颈,他的吻是那般狂热,在仓皇不安中,终于结束了。

    秋风徐来,落叶飘飘,林子里出奇的静,偶有几声虫鸣莺叫。

    “我不能跟你走,我配不上你,你应该找个比我、比十七公主更好的人。”抚着微微隆起的腹部,走,不是太难了吗?

    “我明白了。”伟伦立起来,衣袂一如在风中飘摇,“我以后不会再来了。”

    萧可找不出任何辩白的话,隐隐觉得失去了什么!全都消逝在这乍冷的秋风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