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页
书迷正在阅读:白月光作死手册[快穿]、[综运动]男神他热爱科学、万人迷他茶气冲天、神选之子不干了[无限]、我只想混个出道位[系统]、[综漫]论越前何时会暴露马甲、严禁崩人设[无限]、被刀子精们养大的二少[综]、杰森迷惑行为大赏[综英美]、要你寡[穿书]
她又不是接待员,根本就是看不起她! 但是,潘琳在面对宁雁的时候,却毫无办法,宁雁是正式员工,首先资历就比她要高,而且她还是从董事长秘书处下来的,可以说是慕董事长专门给慕以骞培养的人才之一,跟宁雁比起来,她一个还没有转正的临时工,确实算不得什么。 面对宁雁的指责,她根本就不能说什么,到最后都会变成她在无理取闹。 简直…… 潘琳咬了咬牙,却只能道歉:“对不起,我只是……” 宁雁没有理会她,只是随口说了一句“赶紧回办公室去”,然后就打开了招待室的门,将门口让了出来:“慕夫人,小少爷,你们先坐一下,我去给你们泡杯茶水,想要喝点什么?红茶,绿茶,或者咖啡,我们这里都有备着的。” 慕夫人从门口走进了招待室,找了个座位坐下了:“嗨呀,不用泡茶了,等茶泡好都下班了,帮忙到两杯矿泉水就行。” 宁雁点了点头:“好的。“ 说着,她便去了招待室的隔间倒水去了。 潘琳看了看表情很温和的慕夫人,稍微顺了顺气,心里想着“还好慕夫人是个好人”,然后上前一步,正要说些什么的时候,就被身后某个声音吓了一跳:“不好意思,你能稍微让一下吗?” 潘琳心里一跳,猛地转过了身,然后看到了小说中的主角脸。 第14章 作为小说的主角,而且是一片娱乐圈文的主角,花黎的脸自然是很好看的,潘琳当初在看的时候,几乎怀疑这篇文的作者将能够想到的形容男生好看的词全部这个人身上。 花黎作为主角,在小说里出现过好几次,作者似乎并不是很喜欢描写人外貌的人,就连男主之一的慕以骞都只是随手写了一笔,称他气场十足,但是在花黎身上,作者写了好几次,而且每次用的都是不同的形容词,但是无一不是褒义词。 潘琳曾经想过,按照作者那么写出来的,花黎得是个什么样子,但最终嗤之以鼻。 将花黎的外貌描写地再怎么好看,他也只是一个生得好有一个愿意包容他的有本事的竹马,所以能够站到巅峰的绣花枕头罢了,他本身有什么本事吗? 然而,在真的见到花黎之后,潘琳还是有一瞬间的惊艳。 花黎着实太好看了,特别是当他看着你的时候,莫名就会产生一种他是你的全世界的错觉,也难怪小说之中慕以骞会将花黎宠成那个样子。 然而,在惊艳过后,潘琳心中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嫉恨。 花黎就是仗着自己长得好,才能将慕以骞哄得团团转,如果没有慕以骞,花黎能成什么事? 看现在的样子,虽然剧情还没有开始,但很显然,花黎已经在慕以骞跟慕夫人那里刷到了不少好感,不然今天他大概都进不来慕氏大楼。 不过也就这样子了。 潘琳撩了撩自己的头发,想着,既然自己穿进了这本书中,而且还成为了能够跟慕以骞共事的总裁办秘书,按照原文之中的轨迹,自己肯定还会晋升,到时候自己再更进一步,成为下一位慕夫人不在话下。 这么想着,潘琳狠狠瞪了花黎一眼,然后将转过了身,冲慕夫人摆出了笑脸。 花黎:? 这位员工怎么回事?堵在门口不让路也就算了,还无缘无故瞪了他一眼,难道就因为他请她让让路吗? 花黎完全摸不着头脑。 将发生的所有事情都收入眼底的慕夫人眯了眯眼,“啧啧”了两声:“这位员工,你的戏有点过多了,如果没事的话,你可以回去岗位上了,现在还是上班时间,待客室是用来招待客人的,不是给你偷闲的。” 慕夫人一句话将潘琳原先想要说的话全部堵在喉咙口。 潘琳怎么都没想到慕夫人开口就针对她,在她的印象之中,慕夫人应该是那种温温柔柔的,连说话都是轻声细语的女人,慕夫人方才跟在宁雁身后进待客室的时候,看起来还挺像那么回事儿的,但是一说话,整个人的气势就不一样了。 而且,不知道为何,慕夫人似乎对她很不满。 潘琳回想了一下,最后觉得,肯定是宁雁开门后说的话让慕夫人对她产生的第一印象太过差劲。 毕竟,慕夫人的丈夫是慕氏的董事长,站在她的立场上,肯定希望员工能够尽心尽力,而不是躲在待客室里面偷懒。 肯定是误会。 自以为将前因后果想清楚的潘琳觉得自己必须将事情跟慕夫人解释清楚,不然将来慕夫人一直都将这个不太好的第一印象映射自己,说不定会对自己跟慕以骞的感情产生极大的障碍! 于是,潘琳向前一步:“慕夫人,我原本是接到前台电话,要去接您的,但是……” 慕夫人抬了抬眼皮:“你所说的接我,就是坐在待客室里看手机吗?” 潘琳看了看自己手上拿着的手机,将之藏到身后,口中辩解着:“我没有在看手机。” 只是,说辞非常没有说服力。 为了给慕夫人完美的第一印象,潘琳根本就不敢在这个紧要关头关注手机的消息,但同样的,在慕夫人进来的时候,她的手机确确实实被摆在桌子上,只是非常巧合的是,就在慕夫人进门之前的几秒钟,她收到了来自营业厅的垃圾短信,因此慕夫人看到的是亮着的手机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