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医小宫女 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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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我要吃那家的蒸甜糕。” 傅叶歌一看是那家无论什么时候来都在排队的糕点铺,正想拒绝,就看陈筱艾眼睛亮晶晶的看着他,满怀期待。 认识也有段时间了,哪里见过这丫头这样卖乖撒娇的讨好神色,傅叶歌龇了龇牙,还是乖乖排在小姐丫头们的身后。 金都繁华昌盛,街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商铺门户大开,小摊小贩也不逞多让,到处都是美食小吃,令人眼花缭乱。 陈筱艾拉着傅叶歌几乎从头买到尾,傅叶歌平时休闲时也没少带着外甥女侄女出来玩乐,还从未遇到像陈筱艾这样只顾着吃的。对衣料铺子和摆满鲜亮首饰的玉珍阁丝毫不感兴趣。 “我买那些干嘛?”陈筱艾一口一口咬着蒸甜糕,“啊,你提醒我了。娘娘和王妃都给了我零花钱,我可以买些回去送给蔓琪苏歆她们,我不在宫里,很多事情都让她们帮忙了。你知道如今京里流行什么样式吗?” “珍珠吧,做手串或是搭配花样的簪子。最近珍珠又时兴起来了,前不久我三姐才从玉珍阁定了一批珍珠手串,个头圆润,成色也好,用来送人赏人都不错。” “贵吗?保值不?”虽然娘娘和王妃都给了她不少,但毕竟要花大钱的东西,她也不知道买得值不值。 “瞧你那不舍得的小样。”傅叶歌笑她,“哪能让小姑娘出钱。就当我送你了,走吧,我跟玉珍阁的掌柜是老相识了。” “啊噫......傅叶歌你刚刚那样子好花花公子哦。花街的姑娘们肯定都喜欢死你了。” “你最好给我收起你那副谄媚的嘴脸,不然啥都不给你买了。” “哎嘿好的。” 玉珍阁在城南中街的重要位置,三间铺门大开,大大方方的展示着各类饰物,日头正好,阳光一照夺目璀璨,流光溢彩。不少贵族世家的夫人小姐们进进出出,丫头家仆们跟在身后捧着盒子箱子,只要进去的基本就没有空着手出来的。 据说连宫里的贵人都曾派人来挑选金银玉器,可见其名下饰物风靡流行。 傅叶歌带着陈筱艾,轻车熟路的上了二楼,柜台后面的老掌柜见是他来了,连忙将手上事情推给徒弟,面带微笑地迎上来。 “傅公子来了,有失远迎。快快请坐,看茶。”老掌柜热情招待,看身后的陈筱艾也不像是丫头,又令人上了茶点,“三小姐定的珍珠手串刚好早上到了,您要不要再看看其他?如今秋末了,铺里都换新,冬季新款的目录单子刚呈送给各府。珍珠方面添了不少新搭配的样式。” “都拿来看看。”傅叶歌一副财大气粗的少爷作派,“珍珠手串还有多的没?” “时下最兴的,可不敢断呢。” “再帮我多备一盒,按我姐定的数量来t。一起走我的帐。”傅叶歌一打响指。 陈筱艾吓了一跳,连忙阻止他:“你疯啦,我不用那么多。” “多的你就存着呗,留着卖钱,或是打点人用。”傅叶歌将老掌柜拿来的新款目录单子递给她,“顺便看看有没有你想要的,我送你。” 陈筱艾摇头:“我不需要这些。” “哪个姑娘家不用这些啊。”傅叶歌翻开单子指给她看,“这支猫眼流苏簪就不错,搭配那批新来的羽织缎子又特别又鲜亮。” 老掌柜笑道:“傅公子还是那么擅长搭配,您上次给三小姐搭的那套金梅花宝可是风靡金都啊。” “主要还是我姐漂亮,穿什么搭什么都漂亮。” “哎,那是那是。” 陈筱艾好奇道:“你经常给你姐姐做这些吗?话说你有几个姐姐啊?” “三个呢。我与大姐二姐是一母同胞,都已经出嫁。三姐是姨娘所出,身子骨一直不太好,家里想多留两年。”傅叶歌指着单子上的东西表示都要了,“小的时候她总是闷在屋子里,我那时候更小,跟她一起喝药,我调皮捣蛋不肯喝,总是她哄着我,一口药一口糖的喂我,等我喝完了她的药早就冷了,糖也给我吃完了。” “她毕竟是妾室出身,吃穿用度上总差上一些。我可不想在这方面委屈她,因此经常到这儿来给她买首饰衣服。别的不说,姑娘家肯定要漂漂亮亮的嘛。” 说着他又敲定了几块料子,“这几块颜色适合你,等我让人做好再送你。” “不是,我在宫里呢!又穿不上这些.......” “那等出宫了再穿嘛。哎你这人很讨厌哎,多少姑娘拉着我求着我带她们出来逛街买首饰衣服的,就你在这儿推推推的.......真扫我兴致。”傅叶歌撇嘴。 “......你们有钱人家的想法我也是真的不懂了。”陈筱艾挠挠头发,她可不想白得这些东西,“这样吧,我也不白收你的,回去我做几瓶糖丸给你,再给你配两包见血封喉的毒药,怎么样?” 傅叶歌表示大为震撼:“.......我送你衣服首饰,你要送我毒药?” “这不你们常常行走在外嘛,就算武功了得也难保敌人阴险狡诈啊。放心啦,我顺便给你配上解药。别小看这毒药哦,以前别人跟我买也要大价钱呢。” “......那我还真是谢谢你了。” 老掌柜将傅叶歌要的东西分门别类的打包好,见是当场送人的,还贴心的附上木盒打包。傅叶歌将那支猫睛流苏簪直接取出来,在陈筱艾的发髻上比划了下,稳稳地插好了,退后两步拍掌道:“我就说适合你嘛。” 老掌柜也笑道:“小姐豆蔻年华,这簪子俏皮灵动,最适合不过。” “......我已经十五岁了。”陈筱艾却不敢动脖子,“快给我取下来,要给我弄不见了怎么办?话说是用什么做的,有点重呢......” 傅叶歌不可置信道:“这么一支簪子就嫌重了?那以后你要是嫁个有钱人,那些什么发冠和首饰还不得把你脖子压断了?” “我要是嫁个有钱的也是让他给我买药材,再买好吃的......”陈筱艾很认真的想了一下,数着手指头道,“马上入冬了,药材可就要大幅度涨价,涨价就算了,若是要那些个难得的,还得再付一份跑腿费.......我现在在宫里又不出去,这笔花销可大了。”说完长长叹一口气。 傅叶歌很沧桑地看着她头上那支簪子:“.......我怎么觉得它过两天就会给你卖掉呢。” “那不能,朋友送的东西,我会坚持到最后的。” “.......那就是还会卖咯?” “哎嘿嘿嘿.........” “珍珠手串再给她装一盒,”傅叶歌回头对老掌柜认真道,“还有什么鲜花宝玉簪子都给她扔进去,我就不信这么多她还能卖我这支。” “哎别别别.......我开玩笑呢!”陈筱艾连忙陪笑,“第一次有人送我这么漂亮的簪子,我连戴都舍不得,哪里舍得拿去卖钱。我跟你保证,每次戴它时肯定先焚香沐浴,再虔诚祷告一番,定不辱你一番心意。” “.......倒也不必。”傅叶歌哭笑不得,“得了得了,既送给你了,那就是你的东西,爱怎么处置都是你的事了。” 陈筱艾含笑点点头,见老掌柜在旁边,想了想问道:“劳烦,店里可有简单的银簪子?或是宽边戒指也好,不拘什么样式。” 老掌柜连说有,陈筱艾便让一起打包一些。傅叶歌问:“要那些做什么?” 陈筱艾歪头一笑:“有大作用呢。” 傅叶歌又给他几个姐姐挑了不少衣料首饰,他眼光极佳,又擅搭配,老掌柜连忙让徒弟记下来,很快就换了一个铺门的展示。陈筱艾不懂这些,百般无聊的一边吃吃喝喝,一边嗯嗯啊啊都应付着,傅叶歌看着不爽,两人在里面吵吵闹闹,互挠了一个下午,老掌柜送他们出门时,感觉自己老了三岁不止。 太阳落下去,夜色缓缓漫上来。 “我饿了,咱们可以去吃烧肉酒宴了吗?”陈筱艾看了一眼天边暗色。 傅叶歌惊悚道:“......你肚子里是有什么洪水猛兽吗?” 先不提刚开始吃的小吃,刚刚在玉珍阁她可是吃了三盘点心!三盘!老掌柜的脸都被她吃绿了!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真的有留肚子吃烧肉酒宴。”陈筱艾发誓,她的眼神从来没有这么虔诚过。 “......我信你。”傅叶歌捂脸。 鼎味楼从午市开始开门营业,到了晚间人声鼎沸,门庭若市。门口光是招待的小二就有三个,傅叶歌一亮身份,小二热情地招待他们往三楼去,鼎味楼是金都里少有的高层建筑,地标又好,从三楼回廊看出去,金都大部分景色都能一览无余。 “那里是什么地方?”扶着栏杆,陈筱艾捂着耳边被风吹乱的发丝,指着远处一处灯火阑珊的地方,隐隐还听到丝竹乐声。 “是花街。”低沉磁性的声音从后方传来。 陈筱艾回头,有点惊讶:“大人,您什么时候到的?傅叶歌呢?” 卓煜从暗处走出来,他今日身穿月白色银丝暗纹色团花长袍,少了平日的严谨肃色,多了一份世家公子的优雅从容。 陈筱艾在心里默默赞叹一声,好一个英俊潇洒的男子! “在刚刚。”卓煜一弹袖子,“他去点菜了。你今日逛得如何?” “很好呀,傅叶歌带着我吃了好多东西,”陈筱艾一指头上那支猫睛流苏簪,“他还给我买了这个,我一路上都怕掉,梗着脖子走路呢。” 卓煜看了一眼簪子,配着陈筱艾这一身衣裙,的确相得益彰。他虽然不懂这些,但看着的确不错。 他说道:“和叶歌一起出门的姑娘基本就没有空着手回来的,这是他的坚持。” “这有钱少爷的习惯还挺好......” “你什么时候回宫?” “五天后。” 卓煜点点头,又到:“娜玉与小曹子我已经妥善安排好了。小曹子这几日一直吵着要见你。” “小曹子他怎么样了?” “我给他们安排了新的身份,他们会安全地待在金都里。” 陈筱艾点点头,一时无话,她看了一眼卓煜的侧脸:“......有件事情,我一直想问问。” “问。” “......梅明峰当时带去看娜玉的那个大人物,不是平王吧?” 卓煜回头看她,眼睛在夜色中格外明亮,但他的脸色陈筱艾却看不明白:“为什么这么问?” “我感觉,就我自己感觉......再加上这几日对平王的观察,以平王的参与程度来讲,他涉入的好像没有那么深。”陈筱艾背靠到栏杆上,看着小二们端着盘子来来去去,“梅夫人......曾经对她父亲与平王走得近沾沾自喜,梅夫人是梅明峰唯一的女儿,又是给平王生下儿子的侧妃,所以基本能肯定,梅明峰曾跟他女儿说过秘药一事,或是要她吹吹枕头风,说服平王参与军营投药......” 卓煜说:“梅明峰说,她女儿并不知道秘药一事,他只是拜托他女儿帮忙劝说而已。” 陈筱艾点点头:“那就是吹枕头风了嘛。若是平王就是那个大人物,梅明峰不用这么麻烦,同在兵部,一条路上的蚂蚱,他们在兵部就能谈好这件事。这事没必要让太多人知道,尤其以梅夫人的性子肯定是藏不住的。但梅明峰显得那么迫切,倒有点像单纯只是需要平王这个人物而已......所以,我总觉得,平王是被推出来顶锅的t那个......当然,他的确也参与了秘药投药一事,但是梅明峰的后面,或许还另有其人。”陈筱艾低着头说道,她没注意到卓煜向她投来的眼神,“让南罗人进入南盛各地,以活人养药,了解特性与药效,这可是个大工程。并且持续几年时间,以梅明峰的位置来说,他有可能谋划的那么齐全吗?” “其他我不懂。但研发新药上我有发言权,还是这种某着程度而言相当于毒药的秘药,一旦死人或是造成大规模的发疯发狂,是很难压制下来的。除非手上有.......”陈筱艾抬眼看卓煜。 “......有军人。”卓煜接下她的话。 “平王没有承认这点吧?” “若是真的有。他不可能安全回到平王府,”卓煜看着远处风景,冷风让他的神情更加冷漠,“皇上可以忍受他一时的不着调,也可以原谅他这事犯的错误。一来平王是有功之臣。二来投药一事,他轻信谗言,近来国事太平,士兵们的总体素质不如往期,他的本意也是想提高军营士兵们的力量。但若是他私下私自用兵养兵,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自古皇家兄弟不好当,这是常事。 陈筱艾摊手:“能够在皇城脚下私下养兵的,那肯定是个大人物了。” “......梅明峰一口咬定他是此事主谋。皇上与我不愿打草惊蛇,便以梅明峰结案了。” 陈筱艾突然想到什么,看向卓煜:“那也就是说小曹子还是背后那人寻找活捉的对象,你把小曹子接走......” “你该知道此事的严重性。”卓煜直视她的眼神,分毫不退让,“我向你保证,会保护好小曹子。” 陈筱艾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心里惊疑不定,同时她也明白,卓煜比她之前遇到的那些冠冕堂皇的家伙已经好太多了,小曹子这件事不是她能参与的事情。 以卓煜的权位,并不用特地向她担保小曹子的安全。但他既然出口保证了,那她还能说什么? 陈筱艾抿了抿嘴唇,只低头将风吹乱的发丝挽到耳后。 “哎你们两个怎么在这儿呢,我菜都点好了,”傅叶歌手里端着小菜,边吃边走上来,对陈筱艾说,“烧肉可要趁热吃,炉子都已经点上了,就是不知道你能喝什么酒。” 后边的小二笑道:“这个月本店推荐的是青梅酒,青梅酒酸甜回甘,口感柔和不伤胃,喝多了也不容易醉,很多夫人小姐们都喜欢。冷酒热酒滋味不同,若是配着烧肉吃,冷酒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