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页
书迷正在阅读:百日情人:总裁,请绕道、爽文主角他弟[快穿]、爱丽丝没有仙境、时来、嫁给病秧子冲喜[穿书]、末世之重返饥荒、穿成假千金后和偏执反派HE了、硬核真千金[穿书]、全星际都认为我该找个Alpha、私宠100婚:闪婚总裁超霸道
姚玉兰以为她舍不得:“这对玉镯给你堂姐,娘给你留了别的玉镯。” 林夏桃继续问:“堂姐叫什么名字?” “仙蕙,林仙蕙。”知女儿对这些家人陌生,姚玉兰多说了几句:“她比你大三岁,你爹写信回去时,你大伯他们提过这些,以后等你大了,想回京城就回吧。” 林夏桃没欣赏珠宝首饰和瓷器的心情了,东西再好看,她也不想看了。 林仙蕙! 林仙蕙是她堂姐! 这本书里没出现几次的女配,其实林夏桃印象不深的,虽然这个女配被女主杀了,但是女主杀的人太多了,她不可能都记得。 之所以记得这个名字,是因为林仙蕙在秦臻死了没多久也死了,她又是在这个时候弃了文,所以才印象深刻。 书里面说吏部尚书嫡女对太子殿下秦臻一见钟情,第二次见面时送了太子一块自己亲手绣的手帕,被太子殿下当面给扔了,林仙蕙捂脸哭着跑了。 她再出现时就是被女主的人抓了起来,绑住手脚扔进蛇洞里,被那些没毒的蛇活活咬死。 林仙蕙死后,大权已经掌握在古修远手里,方皎月让古修远诛了林仙蕙三族。 林仙蕙是她堂姐,林仙蕙的三族里不就包括他们一家吗。 所以任由剧情发展下去,将来他们一家都会死,她爹娘早早离京来到梧桐县,在这里呆了十多年,交通不便,消息闭塞,他们可能什么都不知道,莫名其妙就会被抄家灭族。 林夏桃一张小脸惨白惨白的,她两只手握成小拳头,在生气,在愤怒,在难受。 姚玉兰以为她是喜欢那对玉镯,不舍得送给自己的堂姐,她连忙道:“不送了,娘把镯子给你,等你再大点就戴着玩。” 第十六章 林夏桃回神,眼睛清凌凌的,她仰起脑袋看姚玉兰,表情特别认真:“娘,玉镯给堂姐吧,我不喜欢这些。” 她伸手扯了下李氏的衣裳:“奶娘,我困了,我想回去睡觉。” 李氏忙把她抱在怀里,和姚玉兰说了几句话,就抱着林夏桃走了。 姚玉兰看看两人的背影,又看丫鬟手里的翡翠玉镯,想不通女儿最后那句话到底是不是真心的?万一女儿懂事呢,不愿意和堂姐去争。 姚玉兰决定把这对玉镯留下,等女儿大点就给她,从没见过面的侄女自是比不上亲生女儿重要,再送小侄女别的礼物就是了。 回到暖水阁,林夏桃就让李氏和两个丫鬟出去了。 她一个人坐在椅子上,把书里的剧情捋了下,大概剧情还是记得一些,按照时间线来发展,魏湘雅很快就会死去。 但是现在魏湘雅住在她家里,她大着肚子又嗜睡,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方皎月的手还伸不到她家里来,魏湘雅暂时平安无事。 可是以后呢,等小公主出生,皇后娘娘必定会带着太子和小公主回京,那么多年,方皎月总能找到机会。 就算找不到杀害皇后娘娘的机会,她也能找到和他们相处的机会,到时所有的人都会喜欢她。 林夏桃发现方皎月的金手指太逆天了,她思来想去,想让剧情朝上一世发展。 让秦臻讨厌方皎月,以后再见到方皎月,别说独处了,和她说一句话都不愿意。 秦臻现在在乎什么?他在乎他娘和还没出生的妹妹,还有小黑。 林夏桃不敢拿魏湘雅去冒险,就怕她出点事情,他们一家承受不起。 思考了大概一刻钟,林夏桃觉得只能用小黑去冒险,小黑落在方皎月的手里,势必会被虐待,她得让秦臻看到方皎月虐待小狗时的模样。 只是想到方皎月也知道魏湘雅和秦臻的身份,林夏桃就犹豫了,秦臻看到方皎月虐待小狗,势必会很厌恶方皎月。 到时方皎月一怒之下写信给丞相大人,说皇后娘娘和小太子没死,还住在梧桐县县令家里,方家肯定有女人在宫里为妃,妃位还不低,如果那些女人让自己的家族派杀手过来? 林夏桃害怕得小身子一抖,他们一家也得遭殃,可皇后大着肚子,不适合长途跋涉回京,必须要找个安稳的地方养胎。 一时半会,林夏桃没想到好方法。 她有点困了,打了个哈欠从椅子上跳下来,脱了衣裳后爬到床上。 醒来就是在小黑身上,林夏桃从狗窝跳出来,迈着四条腿去了外边,看到两个丫鬟在花园里修剪树枝,看到它都愣住了,似乎是没想到这条懒狗这个点会醒过来,还出来走动了。 林夏桃看都没看两个丫鬟,绕着院子走了一圈,然后朝东边继续走,一直走到青灰色的高墙下面,那里摆放着几个大水缸,最近没下雨,缸子里除了一些枯黄的树叶和灰尘,就没别的东西了。 狗身体从几个水缸之间的缝隙里钻了进去,林夏桃看到了一个狗洞,它这副身体可以不用弯腿直接走出去,林夏桃想到小女孩的身体,两岁的小孩好像也可以通过这个洞爬出去。 就是有点脏,狗爪子使劲刨开狗洞旁边的杂物,狗洞似乎又大了一些,林夏桃从那个狗洞钻了出去,入眼是一条幽深的小道,青褐色的石板路光滑,再过去就是一条波光粼粼的河流。 林夏桃沿着那条石板路走,走了一会儿,看到有几户人家,她继续走,到了县城中心,这个时代繁华的城市不多,县城也就两三条街道,还不如现代社会的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