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南王镇
我检查了一番自己的身体才发现,刚才的噩梦不是平白无故出现的。 确实有东西正在吞噬我的魂魄。 这东西就是慧灵酒。 慧灵酒被我喝下去之后,已经化作魂魄,进入我的身体当中,充当了我的伏矢。 当时我被酒力一冲,整个人醉过去了,一直睡到现在。 而这道魂魄,就趁机控制我的身体。现在它已经控制住我的心脏了。如果任由它发展下去,我的五脏六腑,最后都得是它的。 到那时候,我剩下的魂魄很有可能被它排挤出去,甚至被它吞噬。最后我的神智也被抹掉,我这具肉身,就算是拱手让人了。 这是引狼入室啊。 我拿出来几根针,扎在心脏周围,暂时封住了这道魂魄扩张的通道,把它限制在心脏的范围内。 但这不是长久之计,这种办法顶多维持七天。 七天之后,我要么因为血脉不通死掉。要么主动拔掉这几根针,任由这道魂魄将我吞噬。 不过,七天的时间,也够我有一番作为了。 我利用这七天,找到吴晴魂魄的问题,然后跟她要回我的伏矢。到那时候就把魂魄替换掉。 怪不得金匮相经说,向慧灵索要魂魄很危险,原来是这个原因。 如果我只是个普通人的话,可能不知不觉,就被夺舍了。 夏甜一直关注着我,她见我在心口扎针,有点担心的问:“怎么样?新的魂魄不行吗?” 我笑了笑:“还可以。我现在力量恢复了一大半了。” 慧灵酒化成的魂魄,除了在悄悄蚕食我的身体之外,倒没有其他的毛病,我现在确实已经恢复了大部分的力量。 那就借助这七天时间,赶快办完事情吧。 夏甜问我:“你还要再休息一会吗?” 我摇了摇头:“不用了,咱们回学校吧。” 当我们从房间出来,进电梯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一件事来,我问夏甜说:“你应该未成年吧?你怎么开的房间?” 夏甜笑了笑:“这酒店是我们家的。” 我:“原来如此,不愧是安成首富嘛。” 在回学校的路上,夏甜问我接下来怎么办。 我说先按兵不动,我先想想吴晴是怎么回事,磨刀不误砍柴工。 夏甜又说,等要行动的时候叫上她一声。 我答应了。 当我们走到校门口的时候,我看见旁边的小卖部又开门了。 那女人进进出出,正在向里面搬运货物。 这小卖部看起来很正常,完全没有昨天晚上的阴森诡异了。 但是夏甜和我都觉得有点不自在,尽量绕过它进了学校。 估计我们俩再也不会来这里买东西了。 回到教室之后,猴子立刻凑了过来,对我说:“半仙,你最近怎么神出鬼没的。昨晚上去哪了?” 我说:“没去哪,怎么了?” 猴子说:“昨晚上韩冲找了一帮人要打你呢,幸亏你不在宿舍。后来你猜怎么着?” 我微笑着问:“后来怎么了?” 猴子一拍大腿,小声说:“后来这小子也被人打了。虽然不知道是谁打的,但是你挺幸运,躲过去了。” “据说昨晚上韩冲伤的不轻,已经进医院了,你可以消停几天了。” 我这才注意到,韩冲的位子是空着的。 看来他也知道昨晚上的事有点丢人,所以没张扬,连猴子这种包打听都不知道。 接下来的时间,我补了一下最近缺的课。 这是我的一个习惯,思考一件事,思考到牛角尖里面的时候,就退出来,做一会别的,让思路重新打开。 吴晴的事,我一直想不明白,那就先不想了。 我看书,看别人的笔记。 看着看着,我的思维又飘到吴晴身上了。忽然我想起一件事来,立刻掏出手机给黎珊打了个电话。 我刚刚播出去,电话就被接通了。 我这时候才意识到,黎珊可能一直守在电话旁边等着。 毕竟,昨晚上我们要招魂的事,她是知道的,她可能一直在担心夏甜的安全。 我有点愧疚,觉得应该早点给她报个平安。 所以我第一句话就是:“黎阿姨,你放心吧,我们没事。” 我明显感觉到黎珊松了口气,不过她还是笑着说:“咳,我当然知道没事了,有你在旁边看着,怎么会有事呢?” 我笑了笑,对黎珊说:“黎阿姨,你上次给我看的同学录,是你们自己写上去的吗?我的意思是,一本同学录,大家传着写,分别写自己的姓名、年龄、生辰、籍贯。” 黎珊说:“当然了。” 我说:“那你能不能把吴晴那一页拍个照发给我?” 黎珊答应了。 挂了电话之后两分钟,照片过来了。 我一看照片,果然没错。 吴晴的那部分,有涂改的痕迹。 这就奇怪了,有谁会把自己的名字和年龄都写错吗? 我想了想,对猴子说:“猴子,你不是号称包打听吗?你能不能帮我打听一下,吴晴死了以后,尸体去哪了。” 猴子一脸惊奇的看着我,有点犹豫:“不是吧,我叫你半仙,是跟你闹着玩的,你还真研究上这神神鬼鬼的了?” 我心想:我研究的,比你想象中要深入多了。 不过猴子到也没有拒绝,答应帮我打听一下。 然后他就出去了。 猴子这人,好像天生适合交际,和谁都能说的上话,每个班里面都有几个朋友。 甚至有一次,他们几个人晚上翻墙出去上网,被门卫抓了。 结果猴子三言两语,和门卫老头侃的眉飞色舞。最后老头把他们赶回宿舍,放了他们一马。 中午吃饭的时候,猴子有消息了。 他跟我说,吴晴是上班的时候去世的,似乎是个急症,心肌梗死之类的。 救护车来之前,人就不行了。所以尸体也没有送到医院。 是一个叫……王雷军的男人来的,把尸体领回去了。 这个王雷军不是安城人,是附近南王镇人。有几个南王来的学生认识他。 据说这家伙算是南王镇一哥了,要钱有钱,要权有权。 我听到这里,不由得笑了:看来和我猜的差不多,这件事,好办了。 然后我给夏甜发了个短信:晚上我打算去南王镇一趟。 夏甜很快回了,就两个字: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