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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点要求,封易倒是没有拒绝她。 他挥手叫来了张伯。 见张伯取了白糖罐来,凌霄才勉强有了点食欲。 她找了个干净的瓷勺挖了一大勺白糖出来。 “太多了。”封易随意撇了一眼,眉头皱了起来,“你是吃白糖还是喝粥?” 连糖都不许多加?白糖还不够清淡吗? 凌霄也有那么一点点恼:“以前宋怀安带着我喝白糖粥的时候,都是这么一勺一勺地往里加的。” 室内静了下来。 凌霄心中一突,抬头看封易。 封易也在看着她,神色不明。 话出口后,凌霄其实是有那么一点点后悔的。 无论怎么说,封易昨晚上照顾了她、帮了她,今天让她少吃点糖,也是关心她的身体。她就算是有点恼,也不该和他呛声的。 大概是最近封易对她太好了,让她变得有些……恃宠而骄? “对不起,我刚刚说话太冲了。” 凌霄很主动地将勺子里的白糖倒了一半回白糖罐里。 “没关系。” 封易抬手解开了衬衫最上头的扣子,半晌后才说道。 封易的语气听起来有点冷,不像是没关系的样子。 只是以封易的个性,也不像是会为这样一句无厘头的话生气。 凌霄拍了拍自己的嘴,警告了自己好几遍以后说话前要过脑子。 凌霄喝完了粥,离开去剧组。 封易看着她离开的背影,坐在位置上揉了揉眉骨。 晋南进来的时候,看到的正好是这一幕。 封易看了晋南一眼,淡淡开口:“宋怀安看上的南边那块地,我们也加入竞投吧。” 让他不快活的,怎么能快活?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又更晚了。 本来我下午可以准备好更新的,可是家里崽子的一泡尿,让我被我妈提溜走给它洗窝了。 任何事情都有A面和B面,养宠物也是一样,尽管崽子真的可爱,但是要教好它真的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虽然在决定养它之前我已经做好了给它擦屁股的准备,但是真的给它洗窝时,我心里还是有一种淡淡的忧桑。 第十四章 结束了现在剧组里的戏份后,凌霄终于迎来了一个还算不错的假期。 原本按照她的想法,遇见假期是要好好睡一觉,当几天的咸鱼,然而万万没想到的是,她刚刚杀青就收到了聚会邀请。 邀请凌霄的是她在港城时的一朵塑料姐妹花,叫做孟情。 孟情和凌霄从小不合,针尖对麦芒,相看两相厌,不过孟情到了南城之后,想到要联系的第一个人还是凌霄。 孟情在南城开了一个酒吧,特地邀请凌霄过去捧场。 今天虽然是酒吧开业的日子,但并没有对外营业,只招待受邀的人。 凌霄到的时候,酒吧里只有零零散散几个熟人。孟情坐在c位,倚着沙发,指尖夹着红酒杯,慢慢地晃着。 看见凌霄来了,她挑了挑眉,打开手机网页,开始大声念道:“凌霄到底是个什么演技,我看她就是个蜡像,我往地上撒把米,鸡演的都比她好——” 孟情掩嘴笑了笑:“岁,我去杜莎夫人蜡像馆给你要个位置怎么样?演蜡像的本领可不能被埋没了。” 凌霄:“……” 她就说孟情怎么会这么好心地邀请她,果然是为了找她晦气。 “怎么,回忆起自己被从裁缝培训班被绑回来,被迫埋没做衣服本领的悲惨历史了?觉得我不能重蹈你的覆辙?” 孟情这人从小没有什么大理想,一心只想做一个小裁缝,上高中的时候瞒着爹妈偷偷报了个裁缝培训班,被发现后给按在校门口狠狠地打了一顿。 她父母犹嫌不够,周一还让孟情站在国旗下,大声喊了十遍“我再也不做裁缝了,不然我就是猪头”才作罢。至此,孟情面子丢尽,连着几个月遇见人都绕着走。 “你这人有没有意思。” 果然一提这事,孟情就炸毛了:“叭叭叭地就你长了嘴能说?高中的事情你一直记到现在你当自己是爱因斯坦脑容量过剩?你累不累啊?” “不累。” 凌霄看着孟情的样子,心情畅快了不少。 她在孟情身边坐下,还朝着她抛了个媚眼:“这事我准备记一辈子,等我老了,还要告诉我的孙子,保证让它代代相传。” 孟情:“虽然国家放宽了计划生育,但你确定你以后一定会有孙子?” 凌霄:“???” 这什么鬼思路?重点难道不是她孟情的丢脸事迹会永远唱响,代代流传? 两人正吵着嘴,宋怀安走了进来。 他打了个呵欠,看起来精神不佳。 “怎么累成这样,小宋总你头顶好歹还有个大宋总呢,怎么着,日理万机是准备篡位?” 在孟情眼里,宋怀安和凌霄是一派的,于是立刻开火,对他进行无差别攻击。 宋怀安轻飘飘地看了她一眼:“哦,我这个在公司管人的不用日理万机,你这个做裁缝的要?”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也对,或许你裁缝培训班上得好,成了裁缝头子,每天管理上万台机器,倒也真的是日理万机。” “你这人可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