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文学网 - 科幻悬疑 - 恶毒炮灰重生以后在线阅读 - 第1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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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院长把宋老爷子脱下来的衣裳放进一个掉了漆的搪瓷脸盆里, 端到水龙头下面。一边洗, 一边说道:“宋老头嘴里念叨的小文儿, 就是他那早死的儿子。大名叫宋蕴文。他平时从来不念叨以前的事儿,今天是喝醉了, 触景生情吧。”

    陶暮心下一软,忍不住问道:“那老爷子这么多年, 就没想过再组建一个新家?”

    陶院长沉默了一会儿, 手上的动作也跟着一顿。过了好半天,才轻飘飘的说道:“没有吧。大概是以前的事儿伤的太深了。他总念叨着,说算命的说他天煞孤星,克妻克子,说他要是娶妻生子就是害人害己, 就该一辈子孤老。”

    “算命的说的话也能当真?”陶暮重活一世, 最不信命。听到这番话, 很不以为然:“日子都是自己过的,我不信命。今后我给老爷子当孙子,我陪他一辈子,给他养老送终。”

    顿了顿,陶暮又冲着陶院长说道:“院长,在我心中您就是我的奶奶。将来我也给您养老。”

    陶暮说这番话本是发自肺腑。却没料到陶院长突然怒了,瞪了他一眼,小声斥责道:“胡说什么呢!”

    陶暮一愣,看着陶院长捧着搪瓷脸盆走到葡萄架下晾衣裳。如滤镜般的月光照在她半边脸上,陶院长的轮廓在月光的映照下明明灭灭,竟然有些悲喜交加。

    陶暮傻傻的抓了抓头发,向来运转迅速的大脑在酒精的侵蚀下越发迟钝。还是没想明白陶院长为什么冲他发脾气。

    想不明白的陶暮径自进了西耳房——宋家的四合院是那种老式的三进宅院。最前边是倒座,被宋道榛改了开宋记饭馆。再往里是正院,宋老头自己住正房,两边一溜厢房都用大铜锁锁上,平时谁也不给进。再往后边就是后罩房,以前给饭馆的两个伙计住。后来两个伙计成家立业了,都搬出去了。宋老头就把后罩房当仓库杂物间。

    空荡荡的四合院里,陶暮有个属于自己的房间,就是西耳房。里边按照陶暮的喜好重新装修过,空调电视电脑一应俱全,就连床的厚度都是陶暮最喜欢的。被子是天天晒过的,还带着太阳的味道。陶暮一趟上去就觉得睡意昏沉,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然后他迷迷糊糊地,梦见了自己小时候的事儿——

    陶暮五岁的时候闯进宋记的后厨,抱着宋老头的腿仰头叫爷爷。他模样好,嘴巴甜,小小一个人儿,奶声奶气的央求宋老头,让他在宋记打杂换饭吃。他说孤儿院的饭是大锅饭不好吃,宋记的饭隔一条街闻着都香:“爷爷您做饭这么香,肯定有本事。我想跟您学本事,我给您打工,我不要钱,您给我一口饭吃就行。”

    五岁的小孩儿,能干什么?宋老头性情孤拐,平时最不耐烦胡同里大嚷大叫一窝蜂的熊孩子。可陶暮小小一团子,软软的白白的,抱着宋老头大腿的时候,宋老头能清晰的感受到小孩子比成年人高一些的体温。他低头看向陶暮,陶暮乌溜溜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他。

    宋老头一下子就心软了。他想起自己的儿子。当初他被下放,他老婆耐不得苦,扔下老人孩子改嫁了。他儿子从小就在街上游荡,天天饥一顿饱一顿,可能就像陶暮似的。如果那时候有人肯伸把手管管他儿子,兴许他儿子就不会学坏,就不会在严打的时候挨了枪子儿。

    陶暮就这么在宋记留了下来。他年纪小,干不得重活儿。就在后厨帮忙刷碗洗菜。宋老头清闲的时候教陶暮做菜,手把手的教,从削土豆皮切土豆丝到雕花勾芡颠勺掌厨。陶暮足足跟宋老头学了七八年。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手上磨出一层层老茧,指头上留下一道道伤疤,从来没叫过苦喊过累。

    宋老头于是就把陶暮当成了关门弟子。在宋老头学厨那个年代,讲究的是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师傅认了徒弟,不仅要教徒弟手艺,还得替徒弟操心前程,甚至连婚姻大事都要过问。比父子也差不了什么。

    宋老头还把正房西边儿,原来是书房的西耳房改了给陶暮住。方便陶暮每天晚上做完作业练完刀工基本功,直接休息睡觉。不用再折腾回孤儿院。陶暮从六岁那年住进四合院,一直到十二岁上初中。有人开始笑话陶暮身上永远都带着葱姜蒜的油烟味儿,很不洋气。

    嘲笑的人多了,陶暮便不想在宋记做了。闹着去胡同外边的一家西餐店打工。因为穿马甲衬衫看上去比大褂布鞋更洋气。后来陶暮又陆陆续续的打过各种“洋气”的零工。他模样好,嘴甜,到哪儿都揽客。所以即便年纪小些,大家都爱用他。

    陶暮白天上学晚上打工,专门找有员工宿舍的地方。下了班就直接在员工宿舍糊弄一宿。他是个脾气特别倔的人,既然不在宋记打工,就不蹭宋家的四合院。但他每到周末还是会去宋记,带着他打工店里的各种西餐西点好吃的好玩的,去看宋老头。

    宋老头每次看到他就会骂他,嫌弃他不懂事儿不务正业。于是渐渐的,陶暮连宋记都不爱去了。买了东西就往陶院长那一扔,让陶院长帮他转送。

    等到了初三暑假,陶暮阴差阳错的进了夜色打工。夜色的员工宿舍是刘耀为了投资,打包买的高级公寓。懒得往外租,索性给员工住。装修奢华地段好,客厅里还有一个大大的落地窗。站在落地窗前恨不得能看到大半个燕京城。那是陶暮从小到大住过最好的房子。而且店里的人都特别时髦,不管是驻唱歌手还是牛郎MB,一个比一个长得好一个比一个有钱,而且穿的用的都是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