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文学网 - 科幻悬疑 - 穿成男主跟班的我天天演戏在线阅读 - 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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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落脸上带有一丝恰到好处的微笑:“不会唐突吗?”

    方朗顺看着自家叔叔表情,明明就是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讪讪说道:“我们俩也就叙叙旧,叔叔一起来好了,正好还能跟我们讲讲介绍一下叔叔你的公司。”

    孔落:“你们准备去哪吃饭?”

    柯汐倒是没什么感觉,反正这是方朗顺的叔叔,也就是自己追求之人的长辈,自己本来也要在人家面前争一争好感度,不过那个叔叔看自己的视线很是奇怪。

    压下心头的疑惑,淡定说道:“附近有家店不错,我记得方朗顺喜欢吃西餐来着,他也是新在这里开公司的,估计对周围有什么饭店还不了解。”

    周围一圈差不多都是孔落的行业,孔落自然也很了解周围有什么吃的,更何况是那个西餐店,不过自己倒是不了解方朗顺都喜欢吃些什么东西,没想到柯汐这么了解,冷着脸说道:“那家食材不是很新鲜,我带你们去吃别的吧。”

    柯汐倒是没什么意见,毕竟是自己喜欢人叔叔的提议,眼里带着些许温柔看向方朗顺说道:“好啊。”

    孔落有种一拳打到棉花上的感觉,但这又是自己希望的结果,只能咽下这口气,看了一眼腕上的手表说道:“时间也差不多了,我喊助理先帮我们先去占位。”

    方朗顺点头说好,三个人又看了一会儿工人们的动作,嘱咐了几句,就前往了孔落说的那家西餐店,本来是三个人都有车子,但孔落又觉得没必要开这么多车子去,毕竟晚上方朗顺还要跟自己回去。

    虽然本意是想让柯汐自己开车去,但是方朗顺想了想也是,就提议道:“我们不如坐一辆车子去得了。”

    反正一会儿又一起要去孔落公司。

    柯汐没什么意见,孔落也没什么意见,但是三个人一上车才发现意见大了。

    开车的是孔落助理,方朗顺下意识想去坐后座,但孔落和柯汐也都想和方朗顺坐在一起,可三个人挤后面过于奇怪,那么肯定要有一个人去前面坐着。

    方朗顺看着两个都不想动的人,一个是原身同学时期的大佬,一个是自己的叔叔反派大佬,想了想,还是选择自己这个菜鸡去坐副驾驶的位置好了。

    两个人都来不及阻挠,方朗顺已经坐进了位置里,回头奇怪的看着两个人,疑惑道:“你们不坐吗?”

    柯汐低头“嗯”了一声,快步坐进了后座,孔落也紧随其后。

    一路上后面两个人只能听见方朗顺跟驾驶员的聊天,而坐在后桌的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就移开了视线,孔落是看出了柯汐对方朗顺的意思,而柯汐还在奇怪,方朗顺这个叔叔对自己敌意为什么这么大。

    不过想到一些嫁女儿爸爸的心情,一下子就释怀了,乖乖坐在位置上,准备如果有适当时机就捧一下孔落,必定弄得孔落心花怒放的。

    结果到了饭店,孔落觉得自己快被气死过去了,原因很简单,这个柯汐总是会在方朗顺和司机的聊天聊到自己的时候,就跟着夸自己,关键自己在方朗顺面前好歹是个长辈,哪里需要他夸,前面的两个人也很尴尬,毕竟正主就在后面,只能换掉话题。

    所以方朗顺每次想说自己的好,就因为柯汐已经讲过了,就不说了,但是这两个人夸自己能一样嘛?!

    一下车,孔落深吸了一口气,连忙打电话给自己的助理,准备在柯汐面前抢占一次先机,给方朗顺夸自己的机会,丝毫没发现自己这个举动算得上有些幼稚了,竟然在跟一个比自己年龄小的人争风吃醋。

    不过电话刚通就发现有一个眼熟的人从自己面前走了过去。

    男人挽着女人柔软的腰肢往饭店里面走,女人带着一副墨镜和口罩,这全副武装的样子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人,不过女人却眉头紧锁,一看就是极其不愿意。

    一切都很正常,如果挽着女主的是男主的话,就更棒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顺:男主,男主你在哪!?你绿了!!!

    现在文章还短,几个人的性格特点还没有完美显现,所以不要觉得男主不配,你要相信,能打破尊严跪在小顺面前的只有他。

    咳咳,别问,问就是原本的文案被我改掉了

    原本破产后小顺要当男主金主来着【点烟】

    第33章

    方朗顺感觉自己好像看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毕竟这可是女主啊,要知道她在原书里勾搭其他男生都是无意的,只是单纯的散发魅力而已。

    所以刚刚很明显就是那个男人在强迫阎灵儿了。

    但是在原书里除了男主没人强迫得了女主了啊,刚刚那人是什么身份?!

    在脑子里想了想自己知道的剧情,才意识到好像在自己进到这本书之后,剧情就差不多已经起飞了,再也不是原来的那个自己之前看完的了。

    就比如原身当时虽然也去了孔落家里,可是气氛却和现在的完全不一样,虽然无论是哪个时间点,孔落都已经和虞俞合作了,但在原书的剧情里,两个人就跟戏弄人一样,故意针对方朗顺,就想看他出丑,让他知难而退。

    但方朗顺因为孔落是自己叔叔,还有对阎灵儿的喜欢,根本不把这些伤害放在眼里,可是说是舔狗的终极形态了,方朗顺看的时候一直觉得作者有可能不拥有舔狗,所以才会这么描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