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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鹿同志毕竟是半路出家,还是得去进行一下系统的培训才好,以免等正式拍摄时,连机位在哪里都不知道。 所以,她专门给小鹿同志报了一个表演入门班,让他一边拍戏一边学习。 既然要做一件事,就要尽自己的所有能力做到极致,这是陆乐微的行事准则,当初在al公司打杂时,她也是勤勤恳恳,打得一手好杂。 敲定好鹿矫的档期后,陆乐微收拾好包就准备走人,不想,小明同学居然叫住了她。 “殷总,不如一起吃个饭吧。”王小明邀请道,怕她不答应,还特意补充一句,“就当是感谢你之前帮我说话。” 陆乐微挑眉,点头答应了他的邀约。 心里暗搓搓的坏笑——笨蛋,给你捣乱的也是我,不过你不知道~\(≧▽≦)/~ ☆、第27章 王小明约殷剑琴吃饭的地方是万凤洲。 看到这家全市最贵没有之一的餐厅的招牌时,陆乐微的心里呼啸而过几匹草泥马。 尼玛,这不就是“金手指”里出镜率仅次于男主的、堪称男主与后宫约会必去场所之一的餐厅么!!! 作为一家餐厅居然无时无刻不在刷存在感混了个脸熟,只能说,男主对这家餐厅爱得深沉。 那么问题来了,男主为什么要请她去他和后宫约会的根据地吃饭? ——难道……他想泡我??? 我!勒!个!去!小明同学要不要口味这么重!!!连大姐都不放过!!!难道他想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全部通杀!!! 陆乐微持续炸毛,特别想一拳打到王小明的脸上,最好是不可治愈的创伤,让他毁容,看他顶着一张破破烂烂的脸还怎么撩妹。 “殷总,请。”王小明风度翩翩的引手指路。 “这地方我还是第一次来,王大作家先请,为我带路如何。”陆乐微假客气道,其实是想着,要是这色.魔敢意图不轨,她就一脚踢过去把他踢趴下,然后以光速跑走。 突然开启了被害妄想症患者模式,陆乐微自然不愿意跟着王小明进去他早就订好的包厢,非得要坐大厅,还要坐在正中间显眼的位子。 王小明拗不过她,只要让服务生带他们去大厅正中间的那桌。 在椅子上坐下后,王小明觉得很不自在,只觉得坐大厅里一点儿也显示不出他的身份和格调来,为了配合女王他不得不自降身价,他感到很委屈。 想到圈里面传闻的关于殷剑琴的八卦,十多年下来公司依旧半死不活,看来也没什么身家,刚进来的时候还说她是第一次来万凤洲,一个经纪公司老板混成她这样也真是太惨了点儿,想到这儿,王小明对殷剑琴无限的同情。 王小明在穿越前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宅男,穿越后虽然霸气侧漏一路顺风顺水,但到底不是自身底蕴深厚而是有神力在开外挂,正因如此,他在为人处世方面其实很幼稚,就比如说现在,他可以同情殷剑琴,但如此表露在脸上就是对殷剑琴的羞辱了。无论如何,殷剑琴一直以来都在努力生存工作,即使失败也是一个内心强大的女子,这样的人最不需要的就是别人的同情。 殷剑琴是如此,陆乐微也感同身受。 喂,小子,你脸上的表情太恶心了。陆乐微有些生气,脸上的表情为之一肃,立刻就在气势上压倒了男主。 “殷总,你看看想吃什么,这里的官燕炖得还不错,女人吃是最好不过了。”王小明借着翻看菜单的动作来掩饰被女王的气势震慑住的尴尬。 陆乐微不置可否,慢悠悠的翻看菜单,她决定了,点菜要点最贵的,反正男主是个冤大头,不宰他宰谁。 在等上菜的档口,王小明一边给自己倒茶一边随口问道:“我很好奇,我那个剧本都没有人看好,殷总怎么就这么有信心觉得会大卖呢?” “王大作家难道自己没有信息吗?”陆乐微反问。 “怎么会,我要是没有信心就不会坚持要拍了。”王小明笑得很是自负,“我有信心,那是因为自信,我比较好奇的是,殷总怎么会这么有信心呢?” 陆乐微拿起茶壶给自己倒上一杯茶,曼声道:“自然是因为剧本出自王大作家之手呀。” 王小明感兴趣的直起身,道:“愿闻其详。” “我看过你写的小说,”陆乐微说道:“很精彩,很吸引人。说实话,在看到你本人之前,我都不敢相信那样的神作是出自一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之手,我还以为日月本人是个五六十岁经历过许多人生起伏和波折的老者,你的书里充满对人性的剖析和对生活的感悟,好人不一定就什么都好,坏人也不是处处都坏,只是立场不同看到事物的方向不同而已。我很佩服你,难怪你的粉丝都叫你大神。” 王小明:“……” 他穿越过来三年了,当初会决定写文,盖因这个身体同父异母的弟弟讽刺他是个败家子,赌了这一口气他才会把穿越前看过的那些大神之作搬过来发表到这个世界最火的小说网站上。 没想到竟然就这样火了。 刚开始的时候他还会为剽窃大神之作而感到不好意思,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烈火烹油鲜花着锦般的赞美和掌声,尤其是看到那个私生子再不敢在他面前昂起头,父亲也越来越看重他之后,王小明越来越感到志得意满,迷失在功成名就当中再无半点羞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