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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毓只做了两道最平常不过的菜,一盘是炒土豆,一盘是茄子条。土豆丝切得根根分明,不像是程毓切得,反而像是饭店里的大师傅做出来的。周宏远看着这盘土豆丝愣了好久,这一刻,他倒有些想念当初那个厨艺不精的叔叔做出来的土豆棒来了。他皱了皱眉头,动了动筷子,夹起几根土豆丝放进嘴里,这滋味可口诱人,周宏远不吃不要紧,一吃那酸酸的味道瞬间就把肚子里的馋虫勾了起来。他将近一天没进食,此时胃口大开,却无论如何都不忍去吃那盘土豆丝,于是便就着馒头,将程毓吃剩下的那大半盘茄子条吃了个精光。 周宏远不敢在程毓面前作威作福,吃饱喝足后,一副乖巧状地起身收拾碗筷,程毓听到声响,才抬起头来,瞅了眼盘子里几乎没被周宏远动过的土豆丝,淡淡地问,“怎么不吃土豆丝?不合你胃口?” 周宏远的嘴角用力往下抿了一下,一时间全身都僵**,过了几秒钟,才小声说,“叔叔,你做的土豆跟以前很不一样。” 程毓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似的,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讥讽的笑,接着,他又将周宏远的话反复玩味了一番,才盯着周宏远的眼睛,淡淡地说道,“周宏远,我总不能过了十年还一丁点长进都没有吧。” 周宏远的心脏猛地向后缩了两下,许是因为病痛,又许是因为对时光和过去的无能为力,他的身躯明显的佝偻了几分,过了许久,才恢复笔直,缓缓地朝厨房走去。 程毓看着周宏远的背影,蝴蝶翅膀似的长睫毛颤了两下,接着,强迫自己低头看书,不再理会那个虚弱的男人。 只看进去了几行字,程毓的思绪便不知跑去了何处。他无声地苦笑了两下,十年前的程毓,恐怕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自己有一天会任由发烧的周宏远站在水池前洗碗刷锅吧。这些年,他自己的长进是各种意义上的,而这长进的大半,都要归功于周宏远的残忍与卑劣。 周宏远很多年没做过这些家务事了,一时间竟已不顺手起来。他手上沾了洗洁精,不停地打滑,险些将碗跌出去。他稳了稳心神,生怕出了什么岔子,惹得程毓更不开心。周宏远现在真是怕极了程毓,比当初刚从周镇来J城时更怕几分。 待周宏远干完活儿回到客厅,程毓已经把书本收起来了,他下巴朝书房努了努,对周宏远说,“去书房睡吧,里面有干净的被褥。” 周宏远皱了皱眉头,他看到那间曾经属于自己的房间如今大门紧闭,他不知道里面如今成了什么光景,更不知道在自己缺席的这十年间,又有谁曾经住进来过。这个念头起初只是一闪而过,紧接着变成甩也甩不掉的噩梦,一遍遍在他脑海中盘桓,他不敢问,甚至连提都不敢提。他的感情本就是背德的,更何况自己还是个无耻下流的小人,如今十年过去了,又有何资格过问程毓的感情与生活?他知道,程毓肯收留自己,已经是最大的仁慈了。 理性让周宏远接受程毓的这个安排,可感情却先其一步,让他的表情瞬间变得丰富而有趣,紧缩的眉心,抿起的嘴巴,无一不昭示着这个‘外来者’的不满。 程毓突然觉得面前的周宏远分外滑稽可笑,是以说出来的话尖锐到连自己都觉得诧异,“你不满意?你觉得十年过去了,我的家里还会留着你的房间?”说完这话,程毓又觉得不妥,皱了一下眉头,低下头去不愿再看周宏远。 周宏远的身体瞬间变得紧绷,继而松弛下来,他缓缓摇了摇头,说,“没有,叔叔肯收留我,我已经很开心了。” 程毓用力咬了一下嘴唇,“我只收留你一天,你今晚早点睡,明天一早就走吧。” 周宏远的心猛地疼了一下,也不知勇气从何而来,他突然蹲在程毓脚下,牵住程毓的手,“叔叔,我不想回北京,你再收留我一次吧,求求你。” 程毓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待看到周宏远脸上的认真与严肃后,才止了笑声,他的脸色几番变化,最后浮现出一种看傻瓜一样的表情,他定定地看了周宏远好久,甚至忘记把自己的手从周宏远手心里抽出来,说,“再收留你一次,再被你背叛一次么?周宏远,我的确不是个聪明人,可也没蠢到被一个石头绊住两次。” 周宏远的肩膀颤抖了两下,他更用力的将程毓的手往自己怀里拉了拉,直到那一只白皙的手覆在自己“怦怦”作响的心脏上,才一字一句说,“叔叔,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不会再背叛你了,我会好好对你,好好爱你。就像你曾经爱我一样。” 程毓皱了皱眉头,不容分说地将手抽回来,接着,拍了拍周宏远的脸颊,平静地声音像刀子一样划在周宏远的心上,“可我不想被你爱,也压根不在乎你说得话到底几分真几分假。” 周宏远抬起头,一双腥红的眼睛紧紧将程毓锁住,“叔叔,我不会再骗你了,我再也不会骗你了……你再相信我最后一次好不好?” 程毓的神情淡淡的,像是在谈论J城糟糕的空气与交通,“行啊,我相信你。那你现在告诉我,在我和你北京的事业之间,你会怎么选择?” 周宏远神色骤变,他无论如何都没想过程毓会问出这种问题。他正思忖着如何回答,就听到程毓平静的声音,“你知道错了,可你根本不后悔。就算能重来一万遍,你也会做出一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