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文学网 - 都市青春 - 贼警在线阅读 - 第6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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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凌点头:“是,那我先去了。”拉开车门,上自己的车。

    左罗:“白雪,你去申请协查令,宋凯,做一份协查令,白雪申请一批准,马上发下去。说不准快一点的话,还能救张天龙一命。”

    苏诚拉开车门:“方凌,我和你去。”

    ……

    千万人口找一个人,那是大海捞针,这时候就要发动群众战争。A市不需要,并且反对戴袖章吃饱撑着,专门大厅别人隐私的老太婆。那怎么发动战争呢?第一个肯定是派出所,派出所管辖小区全面张贴协查通知。第二个是媒体,通过媒体,通讯营运商,进行铺天盖地的宣传,张天龙小命还达不到这要求,所以这条张天龙无福享受。第三点,快递小哥,伴随网络购物,美食外卖的影响,在小区时常可见快递小哥,老外住小区通常来说是不正常的,明显的外表会让快递小哥有所印象。更方便的是,快递公司可以群发微信询问快递小哥。第四点,金融体系调查,张天龙信用卡,储蓄卡的消费记录,问讯可以兑换外币的银行。第五点,片警和街道办的走访。

    这些是比较有效的排查手段,但是因为张天龙警报等级不高,所以力度和项目上都有削减。特别是第二项,是警方杀手锏,非危急情况不使用。

    苏诚不喜欢这种办案方式,太繁琐,因为一旦协查令下去,警方要面临无数的警报,要进行一一排查。苏诚现在最关系是那枚透明胶的指纹。

    这枚指纹是苏诚认为本案中最大疑点,以魔鬼的专业,不可能留下指纹。即使是非专业人氏,用胶带缠绕时候,难以将指纹留在中央,并且只有那一枚。案犯故布疑阵?不,警方资源是无限的,这个疑阵只取到排查花费的人力和物力,对于警方资源来说沧海一粟。

    但是取这个指纹并不容易,苏诚和方凌蹲点物证组,目前通过扫描已经有残缺的指纹出现,但是只有四个比较点。四个比较点的意思是,如果能抓到嫌犯,能对比对是否为嫌犯指纹。无法通过数据进行筛选。

    物证组老大和苏诚聊过后,怀疑这枚指纹是故意留在现场的,很可能不是生物指纹,而是倒模指纹,一旦撕开就会破坏结构。既然是故意的,为什么不印清晰呢?

    苏诚反而认为这种行为在思维逻辑上是正确的,为什么正确的,苏诚回答不知道。左罗熟悉苏诚这口吻,如果是他,他能听出苏诚已经有怀疑方向,有重大突破,但是在事态未明之前他不想过早下结论。

    第367章 史密斯

    经过物证组一夜的努力,剥丝抽茧慢慢的揭开胶布,步步为营一点点的收录展开后指纹的数据,中途部分区域被破坏,但是最终还是还原了75%的指纹。一切证明物证组老大和苏诚的猜测不太对,这不是汗液指纹,是油脂指纹,同时也是倒模指纹,倒模用的料子是油脂,猪肉油脂。有人弄了一个倒模指纹,然后印在猪肉上,然后转印在胶布上。

    物证组同时还发现,袭击女子的应该是两个人,因为女子被捆绑在水管上左右手,他们的卷法不一样,虽然不能肯定,但很大机率是两个人。

    但但是,最最大发现是,这枚指纹找到主人了,一位叫史密斯的爱尔兰人,男性,三十四岁,二十天前入境,独自一人,入境原因是旅游,居住在四星级虾米宾馆,预计逗留三十天。

    别看了,抓人哪。

    问,一个老外在缺乏支援情况下,能逃过警方抓捕吗?答案是能,条件是必须具备谍中谍的身手和装备,本地警方必须缺乏追击科技,追击能力,警力不足,群众庇护,警察愚笨。

    还有一个可能,那就是领事馆。领事馆是很操蛋的一个地方,他属于领事国家的土地,A市比较特殊,仍旧具备有司法权,但是除非你要对其提出指控,否则你不能强行将人从领事馆中带走。

    宾馆服务员开门,左罗和方凌突入房间,客房空无一人,床铺上放了一个行李箱,里面被翻的乱七八糟。左罗左右看,道:“跑了,刚跑。”拿起对讲机:“白雪,宋凯,注意可疑人员。”

    说话间,消防警报响起,这边住的多是老外,大家抬头看警报一眼,开始有条不紊的离开酒店。一个戴了眼镜,斯斯文文的老外,带了一个小包,挤过人群,并不乘坐门口的出租车,而是走了半条街后,上了一辆出租车,用手机地图告诉司机,前往爱尔兰领事馆。

    左罗这边和技术科联系,技术科调取酒店外围监控,花费了十多分钟发现了老外踪迹,追踪后,发现其上了一辆出租车。技术科和出租车公司联系,对方要求有搜查令,技术科告诉出租车公司,现在没有搜查令,但是很急,到时候给他补上,磨蹭了好一会,通过局长走后门,终于拿到出租车的定位信息。

    一看位置左罗就急了,出租车快到爱尔兰领事馆。

    爱尔兰领事馆和美国领事馆不一样,人很稀少,领事馆这东西吧……身边朋友最多吐槽是态度,基本上领事还有国外工作人员态度都不错,因为他们知道自己代表是国家形象。唯独是中方工作人员,比如保安,安检处,咨询处等等,颇有古代狗腿嘴脸。有一位朋友的朋友恰巧是在领事馆做咨询工作,他说不是这样的,每天回答同样问题不下一百次,很烦的,心情不好也情有可原。反正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边就不议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