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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结束后,罗伯特召集这十个选手开了个会,直言周星和弗朗克肯定能进决赛,而第三名的那个表演舞蹈的组合,虽然拿到一千一百多票,但也不一定能进决赛。 至于之前被寄予厚望的黑蝙蝠乐队,这一刻变得无人问津起来,因为以他们的票数,在今天十人中都排到了第七,何况决赛,除非其他赛区集体出错,他们才可能进去。 但这可能么? 从会议室出来后,一些选手看着黑蝙蝠乐队几人黯然离开的身影,不无嘲讽的道:“之前一副谁都爱理不理的样子,现在我们进不了决赛,他们也别想进。” 但他的话刚说完,就诧异的看着周星快步走到黑蝙蝠乐队面前。 只见周星对黑蝙蝠乐队的几人笑道:“我想邀请你们跟我一起参加总决赛,可以吗?” 一瞬间,其他所有的选手都愕然的看着周星,至于之前说话的那个家伙,则涨红了脸。 不过,随后所有人都看向黑蝙蝠乐队的几人,眼里带着羡慕和嫉妒。 第741章 一首情歌! 周星邀请黑蝙蝠乐队不是心血来潮,也不是同情可怜他们,而是周星参加完复赛后就有的想法。 当然,周星的想法是总决赛的节目,他在那个时候就已经想好了,需要一个乐队帮助自己,倒不是说那时候就想找黑蝙蝠乐队。 总决赛的节目,周星是准备唱一首情歌,一首能够完全表达自己来美国的目的,和自己心路历程的歌曲,没有任何节目能够替代那首在自己前世,风靡全世界的一个组合的流行歌曲,因为对比周星的现状,那首歌太适合了,歌词几乎写进了自己的心里——那就是自己想说的话。 而这首歌,周星并没打算拿它获得第一,唯一的目的,就是唱给朱拉听,至于其他人的感觉,周星并不在乎。 毕竟总决赛是NBC电视台面向全美播出,而且还是现场直播,周星努力了三期,准备了三个节目,就是为了进入那个可以在全美播出,而且收视率非常高的平台。 至于这前三期分赛区的比赛,对于周星来说只是敲门砖。 当然,如果朱拉能看到就来找自己,那自然再好不过,不过该有的准备还是得有,万一洛城赛区的决赛播出后,朱拉依然没有出现,那该怎么办? 既然要找一个乐队配合自己,那么现在已经无缘总决赛的黑蝙蝠乐队,就是周星的人选。 在之前,周星就专门找罗伯特了解过他们,知道他们还是在校的大学生,是位于同属加州的旧金城大学音乐学院。 选择他们,一方面是周星在美国确实不了解其他有水平的乐队,而黑蝙蝠的演奏水准已经非常厉害了,这点是得到过皮尔斯赞扬的,如果说这次决赛他们如果演唱任何一首经典作品,同时融入他们的改编,不说超过弗朗克,但拿第三肯定没问题。 再一个方面,就是他们坚持原创的精神,这说明他们有自己的骄傲,周星不相信他们不知道,自己今天唱这首原创的风险,但他们依然这么选择,就足以证明他们的坚持——如果一个乐队能有这样的坚持,又有实力,不愁以后没有发展。 而周星虽然已经把这首歌在华夏,以及美国都注册了版权,但万一还没参加节目,就被提前泄露了出去,到时候直播恐怕就起不到那么大的反响了。 周星的确能维权,甚至让他们付出代价,但他不想让自己的计划留有遗憾。 正是基于这两点,周星对他们抛出橄榄枝。 听到周星的话,刚刚还神色黯然的四人顿时一呆,似乎有些不敢相信“喜从天降”! 每一个参加达人秀的选手,要么是奔着奖金去的,要么是奔着名气去的,但无论哪种,自然都迫切的希望进入总决赛。 虽然黑蝙蝠乐队已经遭到淘汰,周星即使邀请他们,他们也是以助演的身份参加,跟奖金无缘,名气更多也是周星的,但能参加达人秀的总决赛,对于全美国的人来说,都是一种殊荣。 面对这样的邀请,没有人会舍得拒绝,更何况邀请的人还是周星,铁定能进总决赛的热门——按照他这三期的表演来看,多才多艺,关键每一个方面都能做到极致,这种选手历来在达人秀都是非常吃香的。 四人呆滞过后,稍微外向一些那个叫做艾玛的女鼓手迟疑道:“周星先生,您说的是真的?不是逗我们的吧?” 其他三人虽然没有说话,但那眼神一样无二。 周星笑了笑道:“你看,我参加达人秀后,虽然偶尔也会开玩笑,但每当有正经事的时候,从来不开玩笑,而现在,就是我郑重的向你们发出邀请,你们愿意吗?” 艾玛脸上闪过一片惊喜,其他三人也都喜不自禁,从地狱到天堂,这一刻他们有一种阴霾一扫而空的释放。 “愿意!我们当然愿意!”艾玛脑袋点的跟小鸡啄米似的。 其他三人,贝斯手尼克,主音吉他手布莱恩,和节奏吉他兼主唱凯文,此刻也都跟着点头,生怕晚答应一点,就错过了这个机会。 不过,回过神后,艾玛想了想,脸上闪过一丝纠结,看了三位伙伴之后,那个主唱凯文弱弱地问道: “周星先生,能问一下吗,您需要我们配合什么,是担任您演唱歌曲的伴奏?还是给您表演节目作背景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