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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慕之端着三碗酸辣粉走进七宝斋,见魏楠诀正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看新闻,埋汰道:“快来接一下!祝星火那小子呢?” “厕所去了。”魏楠诀端过自己那碗,突然问,“步晓好像死了。” 沈慕之眼皮子都没抬:“哦,是吗?刚刚隔壁面馆的张姐说她们姐妹群里消息灵通,听说今天新闻里这个姓步的,老婆跟一个黑III道大哥好了,估计就是这样没命的吧?” 魏楠诀道:“原来那个老人滞留在阳界就是为了提醒步晓小心他的妻子,可惜步晓一心以为老人是来复仇的。” 沈慕之道:“孤犊触乳,鸮鸟生翼,人可以为了自己的享乐谋害父母,步晓能有今日都是他咎由自取。” 对于沈慕之强行送步英雄投胎,魏楠诀颇有微词,但已经发生了,也没办法扭转。相处的时间虽短,但他逐渐了解,沈慕之做事看似放达不羁,实则自成章法,不为名不为利,只求心中那股凛然之气。 见魏楠诀端着酸辣粉闭口不言,沈慕之便道:“说起来,我倒想起了关于那本书的线索。” 先前,魏楠诀在五灵山上找到一些线索,但经过比对,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调查再次停滞不前。 此时听到沈慕之说起线索,魏楠诀一下来了兴致,问道:“怎么说?” 沈慕之将筷子放下,小跑到里屋,将书拿出来翻到最后一页,只见上面被油渍浸得已经看不清原本的墨迹。 忽视了魏楠诀万分嫌弃的眼神,沈慕之泰然自若地说:“噢,这是我不小心洒上去的。” 魏楠诀已经很多次看到他用这本书当桌垫、碗盖,听他这么说丝毫不诧异。只听沈慕之继续说:“你对着灯看。” 魏楠诀接过书,举过头顶对着日光灯仔细查看起来,只见最后一页被油污晕开后,纸质变得发亮透明,光线的照射下一块颜色稍深的方块赫然在目。他放下书迟疑道:“书中有夹层?” 沈慕之点点头,从收银台的柜子里拿了把剪刀,作势要将这页纸划开,说道:“看我多讲义气,专门等着你一起见证奇迹。” 魏楠诀一把按住了他的手道:“别慌,这是本老书,书页已经老化,你这样不成章法地去动它也许会损坏中间的纸片。” 沈慕之将剪刀一扔:“那怎么办,你行你上?” 魏楠诀道:“我自然不行,这本书性质特殊,送到专门的机构也不行。但闾丘家的闾丘胤倒腾古物多年,取出夹层中的那张纸应该不成问题。” 现世三大降邪世家,除了沈家、魏家外,指的就是东北闾丘家。原主的记忆中,对闾丘家只有稀稀拉拉的印象,闾丘胤如今刚过三十,三年前力排众难,在他父亲死后稳稳地拿下了家主之位,其雷霆手段让人不得不佩服。当然这其中还有他胞妹闾丘水的功劳。 沈慕之眼珠子一转,嘲讽道:“闾丘胤堂堂一家之主,会理你这些小猫小狗的需求?” 魏楠诀额头青筋直冒:“我和他小时关系不错。” 沈慕之哦了一声,意思是给你个面子我信了。 这时祝星火揉着肚子从卫生间里走出来,看到桌子上那碗已经冷掉的酸辣粉,病怏怏地说:“老板,我拉肚子不能吃辣,出去吃粥。” 沈慕之挥挥手道:“行了,你直接回宿舍休息吧。” 祝星火感恩戴德地赞颂了沈慕之一会儿,揉着胃走出了七宝斋。刚到宿舍就听到噼里啪啦敲击键盘的声音,一开门,一股烟味呛得他直想报火警。 他捂着鼻子走进去道:“叶高你是想把我们熏死吗?” 叶高是他的舍友,是计算机系的,比他高两级,现在已经大三了。前段时间进了一家外企实习,天天忙得跟条狗似的,怎么今天竟然待在寝室玩游戏。不正常,太不正常了。 果然,叶高突然砸了一下键盘,吼道:“我失恋了!我又他妈失恋了!” 祝星火见状,虽然肚子疼得不行,但还是秉着兄弟义气走到叶高身边,拍拍他的肩膀将他指缝间的香烟拿掉:“兄弟,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为了一个女人这样伤身体,不值得。” 叶高又砸了一次键盘:“谁她妈说是女人了!这次是个男的!男的也不行吗!” 祝星火脸色变绿,也不知道是因为肚子疼还是因为叶高的话,颤抖着道:“兄弟你冷静一下,我也去厕所冷静一下。” 等他冲了水推开门走出来,发现叶高竟守在厕所门口等着他,也不嫌味大,揪着祝星火的衣领说:“连你也敷衍我!也不听我说!” 祝星火一把推开他:“我特么拉稀也不行了?”他拖了两把椅子到阳台,让叶高坐下,道,“你说吧,我听着。” 叶高突然像打了霜的茄子,坐下来默默地点了根烟:“你知道我的情况,长得又帅家里又有钱,从小到大桃花不断。” 祝星火无情地嘲讽:“滚吧您,没见过这么夸自己的。” 虽然嘲讽是嘲讽,但叶高说的倒也是事实。身高一米八八,是个会走路的衣架子,长了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和一双会说话的眼睛。 他右眼睑处有一颗芝麻大小的朱砂痣,让他整个人看上去忧郁而妖异,只要被他深深地盯上一会儿,准会酥得头皮发麻。 听说叶高家里是做煤矿生意的,虽然不是骄奢.淫.逸的花.花公子,但吃穿用度也差不到哪去,哪像他还苦兮兮地在七宝斋打工,被沈老板压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