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给我唱首歌吧
书迷正在阅读:我可能嫁了个假总裁、我和我的美人师弟、你是我的咖啡牛奶、狐妃凶萌:摄政王,别太宠、溺她成瘾(高H,1v1)、性瘾的他 (高H 1V1)、魔尊他如此多骄、人间荒唐、穿成万人迷的双胞胎哥哥、我穿成了劈男主的雷劫
陆程听到‘我的男朋友’五个字,下意识地就想遁地逃跑。 别了,姑娘太美,家有女霸王一只,他配不上。 令人出乎意料的事,陆程最后竟然成了节目的最大赢家。他来不及感到高兴,倒是先感到紧张。他就要在节目中跟女嘉宾牵手秀恩爱了,季总看见了,可别大发雷霆啊! 当天晚上,颜子俊他们便离开了节目组。陆程跟莫羡则跟着节目组一起去了桂林。他们要在桂林记录下他们当一天情侣的互动日常。 节目组说,明天的剧本很简单,只有一个字—— 甜! 甜到忧伤,甜过初恋。 一定要虐尽天下的单身狗。 第二天一早,陆程穿上节目组给他准备的衣服,一件白色衬衫,一条黑色休闲裤,白色的帆布鞋上印着一颗红色的五角星。 陆程这次学乖了,在手腕上戴了一块腕表做配饰。 白杰见陆程模样帅气地站在镜子前打量自己的形象,他盯着陆程后脑勺看了片刻,提了个建议,“莫羡个子高,陆哥,咱们干脆换个背头发型吧。” 背头显高,后面这话白杰没好意思说,怕挨打。 陆程却懂了白杰的意思,他给了白杰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然后点头说,“来吧,换。” 于是,陆程将略长的黑发鬓角两边修短了,换了个大背头发型。等他见到莫羡时,瞧见莫羡也穿着跟他同款的白衬衫和黑长裤,以及小白鞋,顿时就想将节目组骂了个底朝天。 他只能祈祷季总工作繁忙,不爱看电视。若是季总看见他在电视上跟别的女性穿情侣装秀恩爱,肯定要暴怒。 陆程换了发型,跟莫羡站在一起,看着的确还挺般配。 这一天,陆程跟莫羡穿着情侣装,游了桂林山水,逛了阳朔古城,还坐高铁去了北海。处于各方面考虑,节目组租下了银滩地段。 夜幕降临后,打扮得英俊迷人的陆程,和换了一身黑色长裙的莫羡,在围满了蜡烛的银滩上,跳了一曲双人舞。 跳完舞,陆程跟莫羡一起在沙滩上亲手烧烤。海鲜还没有烤熟,莫羡提议陆程一起喝点儿酒。 “好。” 选酒的时候,莫羡拿了一罐啤酒,她给陆程也拿了一罐啤酒。 陆程盯着那罐啤酒,竟摆了摆手,他说,“我喝香槟吧。” “香槟?”莫羡有些诧异,她说,“我以为你会想喝啤酒。” “不了。” 于是,莫羡喝着啤酒,陆程偶尔抿一口香槟,两人聊着一些趣事,时间逐渐接近夜里十二点。十一点四十分的时候,快要睡着了的莫羡,突然出声对陆程说,“明天就要分开了,陆程,你给我唱首歌吧。” 让陆程唱歌,这不是节目组的安排,应该是莫羡的任性之举。 陆程念及莫羡在节目中对自己照拂不浅,他沉吟片刻,才说,“那我就献丑了。” 陆程给莫羡唱的不是他爱的那首《小幸运》,而是一首英文歌叫《a—thousand—years》。很多年前,有一部褒奖不一的美国电影叫做《暮光之城》,有人爱之,有人嫌弃。陆程对这部电影印象并不深,但却喜欢上了里面的歌曲。 这首歌,就是这部电影的配乐。 陆程的嗓音好,没有原唱那种朦胧迷幻的感觉,歌声较之原唱更显得低沉。但他那嗓子唱歌的时候,却有种能让人听了会上瘾的魔力。 林泉他们没有想到陆程的嗓子唱起歌来竟然也这么好听,唱歌的水平也很棒,都听得有些出神。 于是,第一期节目的最后一个镜头,是陆程和莫羡头靠着头坐在沙滩上眺望远方的画面。陆程深情动听的歌声,成了第一期节目的尾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