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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考场的时候,他总会帮沈佳把桌子上一摞摞的书搬到后面的柜子上。这个男孩敏感、脆弱、自卑,但他善良、热情、认真。 班级里的花开了,大家都赞美花的美丽,没有人知道那是于斌每天浇水的劳动成果。 教室前面的垃圾桶经常是干净的,夏天的时候也不会传出来异味,大家以为原本就是这样,其实是于斌每节下课都会把垃圾桶里的垃圾收拾干净。 做十分,说一分。 这就是于斌。 “姐就是喜欢你这种类型的。”沈佳在心里对于斌说,“我喜欢你。能得到你的回应是最好的,但如果不能得到你的回应,我也祝你永远幸福。” 第二天一早,于斌起床洗漱干净收拾床铺。 “斌哥,穿的这么正式,要去开会啊?”余斌室友问。 “嗯……不是。去见一个重要的人。”于斌脸上稍微有点红,脸上带着一丝害羞。 “送女孩?是女朋友么?”花店老板娘在花束里挑挑拣拣,拿出一捧红色的玫瑰花,“女孩现在都喜欢这个红玫瑰,浪漫的很。送这个准没错。” 于斌穿着浅灰色的西装,手里抱着九十九朵玫瑰花,乘地铁做了三站,走进了沈佳的大学校园。 “咱们楼下有个男生手里抱着玫瑰花,是要表白么?” “长得还行,有点憨憨的,很可爱。” “喂?什么?你在楼下?!”沈佳赶紧抓了一把头发穿上鞋往楼下走。 走到楼下,看见了站在门口手里捧着一大束红玫瑰的于斌。 这是她见过的于斌最帅气的样子。 “沈佳,今天我是来给你答复的。”于斌走向穿了一袭红裙的沈佳,周围有好多吃瓜群众围了过来,纷纷站在一旁看热闹。 “之前的我,以为你是天上的星,可以欣赏,却不能碰触。这颗星星曾在我大学短暂的四年里成为了我的启明星,我努力了四年,现在终于能试着伸手摘星了。” “所以,你愿意成为我的女朋友么?私定终生的那种。” 热烈芬芳的玫瑰递了过来,沈佳伸手抱在怀里,红红的脸颊、红唇、红色的长裙、红色的玫瑰花。 美得不可方物,幸福的难以企及。 这场恋爱,就像是一场盛大的烟花,而引线则整整燃烧了四年。最后烟花盛大,温暖的人把星星捧在手里带回了家。 现在这两个人正站在司朗面前,郎才女貌,好不般配。 “行啊你俩。”司朗看着他俩,在于斌脑门上弹了个脑瓜崩,“咱们斌哥总算开窍了。” “等你俩结婚,我带柳曜去参加你俩的婚礼。”司朗坐在床边,手里握着柳曜的手。 旁边的周知洋李般若也各自走上了人生的高峰。周知洋现在一名家喻户晓的作家,已经出了好几本书了,销量坐火箭一样的往上涨;李般若则成为了一名语文老师,在大学里负责教古诗鉴赏。 金添一手拎着果篮,一手牵着迟晓彤。 今天上大学之后终于用自己的行动抱得美人归,两个人都是嘴上不会说,但是都为对方做了很多的人。金添这个护妻狂魔特意跟迟晓彤签了同一家公司,两个人现在的办公室只隔着一堵墙。 邢舒邢朗还是之前那样,表面上看去风风光光,一张嘴就显出两个人上天入海的皮。现在两个人合伙创业,现在的小公司市场价值已经值五百万,而且前景也是一片大好。 宋凌云现在是一名缉毒队的队长,同龄人都还在家躺着打游戏的时候,他已经真刀真枪的和毒枭开火对峙了。 至于夏乔,她乌黑的长发不见了,头皮上冒着一些小青茬,手上盘着珠子,身上穿着道袍,脚上蹬着布鞋。 “夏乔……” “司朗,别来无恙啊。”夏乔轻轻颔首,“如你所见,贫尼已了却红尘一心皈依佛门。” “如今归藉于水月庵,叫贫尼念慈便好。” 放下十丈软红尘,潜心问道。 她再也不是之前红着脸跟男生表白的那个爱害羞小姑娘了。 眼里是慈悲,是清白人间尽数相逢只剩孤寂的悲凉,却又淡淡的透出一些满足和宽慰。 我们都长大了。 在时光的长河里,我们是向死而生的旅人,没有回头路,背负着愚蠢的曾经奔向明天,,等我们的双脚被地上的泥沙磨出鲜血的时候,便是我们长大的那一瞬间。 我们怀揣伟大的平凡走在朝圣路上,招展的大旗一路飘扬。 十二个老同学的相聚,光景似当年,却又是一番淋漓的慨叹。 “希望柳曜能尽快醒来啊。”大家围在床边一阵唏嘘。 就算你倒下了,我们也愿意像当年高考的时候那样,我们等等你,等你从梦中醒来,等你熬过冬季的冷,醒来时恰好是春暖花开。 尹御站在门外,轻轻的摩挲着手腕上的那条黑色皮质手环,依旧是一副不苟言笑的冰山脸,只是眼神里却有些暗淡无光。 那三个姓薛的被他折磨的差不多便交给了警方,警方在尹御的提点下也是狠狠的从基层到上级狠狠的来了一次大换血。 十年前的黑心阴险,无数人的丧命黄泉。 现在,也该结束了吧。 柳曜在司朗的照顾下题中有了明显的增长,瘦削的脸颊稍微有了一些肉,身上也稍微长胖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