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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长和温小姐是互相爱慕的。 画展上,那幅名为《心花怒放》的画作前,温小姐告诉我,这是她第一次见兄长时的心情,喜欢得连心都炸裂开,淌出血,这该是多么热烈的爱意。 玻璃将她妆容精致的脸扭曲可怖,她突然出声,告予我一些她与兄长的故事。 那是很多年前的法国,她作为巴黎美院大一的学生踏入早已不陌生的卢浮宫,完成学校的小组课题作业。 “课题是悲剧乃艺术,残缺即是美,”她笑着回忆,“我们几乎第一时间就想到了《米洛斯的阿芙洛蒂忒》。” 她初遇兄长就是在断臂维纳斯雕像下。 那时候兄长还不像现在这样不苟言笑,他仍是个爱穿白衬衫卡其裤的少年,头发桀骜地散乱额前,衬衫上有柠檬黄的颜料,仿佛刚驱赶完太阳,有用不完的精力。 “就好像阿波罗,”她说,“注视着阿芙洛蒂忒,表情哀伤又温柔,可我没有和他搭话。” 第二次,第叁次,课题明明已经完成,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要去雕像前,幸运的是,每回都能等到他。 他很爱穿白衬衫,有时候染了道奇蓝,有时候又染了若竹色,神色一如既往地哀伤而温柔。 最终还是他主动搭讪。 那天他来迟了,而且不是白衬衫,在初秋的法国他穿了一身黑西装,大臂上别了一道白布,眼眶红通通,他走来她跟前:“在等我?” 她涨红了脸,小声反驳:“我才没有。” 他只是笑了笑。 两个人就像在玩哑谜,你不说,我不说,却总能确定对方会来,后来知道这人就是周家传奇般的周朗时,她主动了一回。 她问他到底在看什么。 “他说他在看他自己,”温小姐到现在也没明白,“我说你明明像阿波罗一样完美,他很诧异。” 他说:“不,我是纳喀索斯。” 渐渐他们熟识,成为男女朋友简直是水到渠成,无需刻意求爱,一个眼神就明白,她明白他的聪明不是天生的,家族给了他很多压力,他不得不努力臻至自己。 她看过他午夜十二点还在巨大落地窗前,面对车水马龙的不眠城,一根根抽烟,也看过在春季生日,接到的不是家人的祝贺电话,而是质问公司事务时,他眼中一点点黯淡下去的光。 让我惊异的不仅是兄长生日和我是同一天,还有他把自己比作注视自己水中倒影的男人。 我几乎一瞬明白了兄长,他注视断臂维纳斯,正如纳喀索斯注视自己。 为什么? 于沉沉黑夜中我凝视那个与温小姐拥吻的男人,兄长感到自己是残缺的,他与另一个人共享人生。 我不是什么圣人,在自身难保之际,仍有心思去解救他人,可我面前总浮现兄长温柔的面孔,朝荒芜中的我伸出手。 我闭上眼,身体先一步动作跨出脚去,月光被我踩碎,破碎在裙畔。 “谁?”周朗明知故问。 “大哥,是我。”我答得轻,却足够叁个人听到。 果然,一阵慌乱的衣角摩挲声响起,由暗至明,温小姐脸飞红霞,嘴唇水亮,周朗亦是,二人亲昵相依,做了什么不言而喻。 我喉咙发涩,不忍地别开脸:“舞会开始,媒体进场拍照了。” 温小姐应声,我闷声跟在他们身后,听得她对周朗低语:“阿朗,我头发有没有乱?” 周朗笑着,若有似无地撇了一眼我,接着俯身替温小姐挽去碎发,在她耳畔道:“还是那么美,就是口红被我亲没了。” 温小姐嗔怒:“小希还在呢。” 周朗侧头斜乜我:“她还是个孩子,什么都不懂。” 在他把性器塞进我嘴巴的前一天,这话或许还算有效。 灯光如白昼,舞会已开场,周朗出乎意料地配合,配合到有些不正常,仿佛野兽即将餮食前的漫不经心,从爪缝间漏下一些仁慈给猎物。 我没想到,他也会跳舞,身姿挺拔优雅,丰神俊朗,翩翩若鹤,立于人群。 忽然,一个身影挡在我面前,遮去我的视线。 我眯眼抬头,是那个表哥,他嘴唇紧抿,双臂笔直贴在裤缝,好像下一秒就要给我敬礼。 透过他,我看到妈和那位舅舅正看向这里,我不再抗拒,把手交给他,坦然道:“我不会跳舞。” 他神色严肃:“我也不会。” 这哪像跳舞,更像两个没上油的机器人切磋功夫,不是我踩他,就是他踩我,我不合时宜地笑出来。 笑容还在脸上,一个转圈后,对上脸色阴沉的周朗,避免他突然发疯,我还是垂下头,淡去了笑。 直男再次发言:“我把你踩疼了,所以你不笑了。” 对上他那张正经得不能再正经的脸,我摇了摇头:“你叫什么?” “宋抑。”跟喊号子似的,中气十足。 “周希,”我语气并不算客气,我同他本就是陌路,“军人?” 他看了我一眼后,再次毫不留情踩上我:“警察。” 于悠扬的小提琴声中舞姿变幻,周朗和温小姐转来我们旁侧,一对璧人,温情而缠绵,避免和周朗相见,我极力在慌乱舞步中逃离。 水晶灯麦穗一晃一晃,光影交替,照得我们面色晦暗,像一副不着色的面具,周朗面色阴郁凝睇我,一张口,却是对宋抑说:“听闻宋氏最近麻烦缠身,需得我司资金救援?” 闻言,宋抑脸色微僵,他并不是个擅长虚与委蛇的人,面对事实只好用沉默应对,我反倒有点好奇他怎么会去做警察。 见他不说话,周朗自觉逞了口舌之快,嗤笑一声,斗胜的孔雀般望来,甚至还骄傲地挺了挺胸脯,求人夸赞他的伶牙俐齿。 而我移开视线,并不看他。 周朗当即坏脾气地停住脚,被打乱步伐的众人,撞的撞,碰的碰,温小姐则是一脸讶异,看着眼前松开她的男人。 我仍在圆舞中,一会儿脸对着他,一会儿背对着他,仿佛一扇开合的门,周朗的脸是门内永恒的景色。 或许我该停下安抚他? 未等我思量,便听得周朗沉声道:“该换舞伴了。” 之后我被强行拉扯进他怀中,高跟鞋崴了脚,双手揪紧他的衣领,才不至于摔倒出丑。 我瞪他,这时我仍旧以为他是早晨被我一个吻,哄得乖乖听话的周朗。 滚烫的大掌贴在我腰侧,他扶稳我,强迫我贴在他身上,他的脸就在头顶,背着强光,看不清神色,只余一个清晰的轮廓。 他好像没有一点不开心,语气轻快极了:“你和他聊得挺开心,聊了什么,说给我听听?”靠得近,我甚至能闻到他身上属于温小姐的香水味。 我别过脸,拉远距离,低声道:“你别胡来,这么多人看着呢。” 他又低头凑近几分,从旁人的角度看,大约是舞姿,可我知道,他的唇已经贴上我的鬓角,亲密厮磨。 “这么快就和他有小秘密了,你还真是讨厌我啊。” 从学校回来后,他曾问我为什么以前不出手对付周笙。 “让我猜猜,因为他跟你说过,不反抗就不会受到伤害,对不对?” 我没有否认。 他沉默片刻:“那你对我百依百顺,也是因为他的这句话?你是不是从心底觉得我不如他,所以不肯承认你跟我是同一类人?” 我沉默了很久,久到周朗差点扑上来咬我,我才道:“因为你是假的。” 身份,肉体,轻柔的吻,甜蜜的话,连勃起的性器都只是他复仇的武器。 嘴唇渐渐向下,我投降了,道:“我问他叫什么,仅此而已。” 他不信,掌心轻揉我的腰肢,他明知道我怕痒。 我忍住痒意:“还问了他是干什么的。” “就这样,”他委屈上了,“你就能笑得那么开心?你从来没对我那样笑过。” 也不知道他发的什么疯,我只能安抚他:“回去再笑给你看,这里人多,快换我回去。” 一轮已过,已有人将目光聚集我们。 “你还会对我笑吗?”蓦地周朗说出句让人摸不到头脑的话,他缓缓抬头,又露出那副哀怜的表情,避开宋抑,忽略温小姐泪水涟涟的模样,带我摇曳到远些的地方:“你就一点儿都不吃醋?” 原来他今晚这些反常,并不是为了报复,不过是巴巴地在等我吃醋,宛如只边蹭边用尾巴圈住玩伴脚踝的猫。 可我忘了他不是猫,而是狮子,静卧于暗中,用一双绿油油的竖瞳锁死猎物。 场上又换过一轮,唯独我们没有动,我服软:“吃了。” 他不依不饶,追问道:“那吃了多少。”大有种答得他不满意今天别想走出去的气势。 我皱眉,他正眨巴眼,期待我的回答,我说:“你吃多少我就吃多少。” 他一愣,继而狡黠一笑,想说什么,被强劲的镁光灯打断,我们双双眯眼,他左眼似乎比右眼抗光,只一动。 舞曲终了,他漆黑光亮皮鞋上满是我的脚印,他倒不在乎,趁最后一点时间,朝我轻声告白:“你要记得,在这世上,我最最喜欢眠眠了。” 再分开,周朗又恢复原先的样子哄起温小姐,而温小姐也被止住眼泪,忍俊不禁笑起来。 真真假假,谁能得知。 妈今晚第一次来找我谈天,开口却是让我在兄长面前多帮衬帮衬舅舅,好歹是一家人,我回望她,觉得她的宽容用错地方,但我静默片刻,还是点了点头。 显然她今天很开心,开心到居然愿意拉着我的手,和我诉衷肠,我有点受宠若惊,可说来说去,绕不过舅舅和项目,这场对话显得过于苍白,温情表皮下,全然是成年人的算计。 临走前,她悄声对我说:“九点去后面那栋屋子等我,我有事要跟你说。” 她讲得没有一点踌躇,就好像在讲“待会儿下楼来吃饭”一样自如,我竟没有一点怀疑她,却不曾想,被小铃视作禁地的宅子,为什么妈能进入。 就这么一会儿功夫,周朗再次不见,温小姐还留在原地,他一个人离去,我倒并没有过于担心,这样也好,省得他缠着我,做出不合适的举动。 这时,我出乎意料地碰到一个人,周家表亲生日宴上的女记者,她扎着一个大马尾,胸前挂着一个硕大的相机,有活力极了。 她显然也记得我,远远地就同我眼神交汇,我想以后我是否有机会成为这样一个独立自主的女性,待时机成熟,离开周家。 我羡慕她,第一眼就觉得。 “周小姐,”她伸手和我一握,“喊我小玉就好。” 我颔首:“小玉你好。” 场外记者有机会进场,自然要多套一些话,我原以为她要向我打听周朗,没想到她只是打个招呼,揶揄了下刚刚我那不成文的舞步后,便离开了。 我有一时恍然。 厅内觥筹交错,衣香鬓影,人人光鲜亮丽,面带虚伪的笑,有时不得不承认,周朗所言不虚——肉体不过是禁锢灵魂的俗物。 吊钟沉闷地敲响九下,周朗未归,我按约定,朝别墅后的宅子走去。 月华笼罩树木,枝丫影影绰绰,活像一根根枯手要把我拉下地底,这城市中心的夜,竟也有乌鸦栖于枝头,桀桀怪鸣,风一吹,树叶抖擞,更是瘆人。 灯火人声已远去,我走进一片寂静。 宅子的门是开着的,那架钢琴还摆在厅中,手抚摸过去,琴音忽高忽低,从未踏足的二楼传来木头敲击的闷响。 我试探着唤了一声:“妈?” 脱掉穿不习惯的高跟鞋,赤脚走上温暖的木质楼梯,吱吱呀呀,听得牙酸。 一行暖黄色灯光从排头第一个屋子溢出,声响就是从中传出,我又唤了一声:“妈?” 门倏地一拉开,泄了满地灯光,这灯光中出现一个人,不是周朗还有谁? 看到我,他一点也不惊讶,只在嘴角绽放出一个诡异的笑:“眠眠,欢迎来到我的世界。” 我瞬间明白过来,原来我才是那份大礼。 不改了,再改人就没了 我想问一下,在po不想写太露骨的肉,是不是不太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