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诡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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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让晓晓将刚才我们三人,外加一条小狐狸(事实上,小狐狸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讨论出来的“成果”,详细记录在案,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嘛,等到了安定区域,再行详议,说不定这将会未来我们对抗丧尸,提供很重要的理论基础。 “那,她们俩怎么办?”晓晓指着地上的四具尸体问,两大两小。 “咱们走山路,完全徒步,肯定不可能带上她们,”凌歌肯定地说,“要是留下,过段时间,还有可能复活,成为新的四阶丧尸,头领……你下决定吧。” 凌歌把问题抛给了我。 那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分解开,烧掉吧。”我淡然看向壁炉,尘归尘,土归土,从原子而来,归于原子,这也是自然法则之一。 这事儿有点残忍,不宜为外人所知,所以由我和凌歌亲自操作。 真是有点可惜,这两个妞,都长得比较好看……也是,如果不是比较好看,受到的恩宠也不会那么多,怀孕的机会也就不会那么大了。 处理完四头“丧尸”,我和凌歌去地下室洗了半天的手,生的脂肪不是太好洗掉,即便洗干净了,也总觉得手里还是黏糊糊的,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 出了别墅,外围站岗的女生们,依旧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我看看表,虽然经过一番苦战,但事实上战斗是从拂晓开始的,现在也才不过早上六点多钟。 过了二十分钟,冬冬团队的早饭做好了,大家抓紧时间用餐,分批进餐,吃完之后,将剩余的所有馒头、花卷之类的干粮,全部压缩体积,装入背包——即便如此,每个人所携带的重量,却还是减轻了的。 一是因为衣服鞋袜经过昨晚的烤火,都已经干透,质量变轻,二是因为除了连叶小分队,以及我们几个头领手中的武器还有弹药之外,剩下的绝大部分女学员的槍,都已空仓挂机,身上也没有了备用弹药。 毕竟是4000多的丧尸,我们总共的纸蛋发数,才一万出头,歼灭它们之后,能有所剩余,已是万幸。 “继续补充弹药啊,”我对严莉莉说,她的左轮槍倒是还剩了些纸蛋,“莉莉,你觉得天黑之前,咱们能赶到你所的那个泡冰驻地吗?” “很难的吧?”严莉莉皱眉,“直线距离,大概是8、90公里左右,实际路程不得超过120公里?” “必须赶到,如果入夜之前,我们无法赶到,一旦再遭遇一场丧尸伏击战,我们必将全军覆没!”凌歌故意打着声音,说给其他的头领和广大学员们听,让她们增强紧迫感,知道这早已脱离了游戏的范畴(江北女高支队在sb组织的游戏中,其实并未遭到多大冲击,她们人太多了,基本没有幸存者队伍打她们的主意),而是面对着弹尽粮绝、血淋淋的事实! 大部队整装待发,经此一役,我已经深刻意识到了小狐狸手下这一批哈士奇的重要性,队伍出发十分之前,便让它先派出去五条哈士奇,上山,前后两个方向进行侦查,前面的哈士奇负责探路、预警,后卫布队则是为了防止有丧尸追踪——这是先前我们没有过的。 我尤其告诉小狐狸:“如果遇到人类,不要伤害、驱逐,要把它抓过来,咱们已经脱离了所熟悉的战略区域,并且战斗力衰减的很厉害,现在遇到的任何一个人类,或许都将为我们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小狐狸表示明白,跟手下的哈士奇详细交代了这个细节。 “出发!” 队伍上山,我们没资本将队伍分成两部分,前后呼应了,我让连叶将小分队一分为二,虎头蛇尾,主要还是为了前面的遭遇战。 女学员们虽然涉世不深,但经过这一场惨烈的战斗,也都明白了局势的危机,不再像昨天那样,懒懒散散,叫苦叫累,不需要小鞭子催促,每个人都紧跟着前人的脚步,默不作声地快速行军。 “很好,保持住这种态势!”我给她们拍手鼓劲,“只要落日之前咱们到达合飞的那个驻地,有了补充弹药,就再没人能扼住咱们命运的喉咙了!” 我正站在岩石上讲的激情澎湃,后面的队伍忽然乱了,那条小狐狸的副手哈士奇狂奔而来,身上挂着晨露和汗水,向小狐狸呜呜呜地汇报了什么。 “怎么了?”我问小狐狸。 “果然有追逐者,离咱们一公里。” “多少人?”我紧张地问,单纯在山路上行军的话,我们的脚力,可不是普通丧尸的对手,人家不怕累的! “只有一个!” 我顿时放心下来,一个没问题,老子单挑都行。 “是人还是丧尸。” “人类,就是山的那边,仓库里的那个人。”小老虎明确地指了出来。 “怎么这么肯定?”我疑惑道,当时谁也没看见那个家伙。 小狐狸看向哈士奇副手,我也看向它,哈士奇张了几下鼻孔,意思是说:闻出来的。 且信它的吧。 而后,小狐狸又说:大青不认为那是个威胁,所以没有暴露,只是回来汇报。 大青两个字,是小狐狸通过肢体语言比划出来的,倒是和这条哈士奇的提高特征很是温和,我估计,也是单丹赐给它的名字吧。 “做得很好!”我想奖励大青一根牛肉干,但它婉言谢绝了,表示这是分内之事。 很仗义,吃了我们一顿水牛内脏,就一直奔劳服务到现在。 “凌歌,你带队先走,我留下等那个家伙。”我说。 凌歌想了想,把秦铭悦从前面给叫了回来,让她陪我一起。 现在纸蛋成了珍品,更突显出冷兵器的重要性,尤其是在山间,秦铭悦那一口宝剑的威力,并不亚于几支五六半。 大队伍过去之后不久,负责殿后的那四条狗子也跑了过去,但它们轻松地发现了躲在石头后面的我和秦铭悦,其中一条,还抬起后腿,在我们的石头这里留了个记号尼玛,给秦铭悦害羞的都没敢睁眼睛。 “看来这里不是个埋伏的好地方。”我掐灭烟头,左右看看,发现山路对面有一棵很茂密的树,便问秦铭悦会不会爬树? “九当山七十二峰,多少嶙峋怪树我都爬上去过!”秦铭悦不无骄娇地说,“倒是你哟,我的小徒儿,会上树么?” 我还真不会,从小在城里长大,没爬过树,秦铭悦率先垂范,脱掉鞋袜(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树,树干有点光滑),往脚心里抹了点露水,我皱眉:“这不是更滑么?” “这你就不懂了吧?这叫水的粘合力!” 我不懂其中原理,但肯定不是什么粘合力,应该是水分子占据了脚心皮肤与树皮之间的空间,造成的类似于平滑金属对平滑金属之间的分子引力,显然这招起了效果,秦铭悦手脚并用,以青蛙的姿态,爬上了那棵树,身影消失在树冠中,我在下面换了好几个角度,都没能发现她,看来确实是个好地方。 我来到树底下,戴上她的鞋袜,抬头看了看,向后走了几步,助跑,踩着树干起跳,再二次起跳,伸手一把抓住了大概五米高的一根树枝,荡了上来。 秦铭悦看的目瞪口呆:“你……练过轻功?” “没啊,我只是知道自己的弹跳比较好。”我笑道,大学的时候,我背越式跳高,大概能跳过180,垂直弹跳的高度在90厘米左右,估计现在以我的弹跳力,重修磨炼一下技术的话,跳过230的横杆应该没什么问题,垂直弹跳高度,绝对超过130厘米,所以很轻松地就跳上来了。 “你这……比我陈师叔都厉害呢!” “哪个陈师叔?”我问。 “师行啊,b站的阿婆主,你不知道?” 不知道,我就知道几个跳舞的小姐姐。 “我也想有你这样的体质呢!”秦铭悦羡慕道。 “嘘,别说啦,”我拨开树叶,低声道,“他来了……呃,咦?铭悦,你看那是个小正太,还是小萝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