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办公室。 “vic的mv?” 凯琳和叶华双双惊讶。 “是啊,我很喜欢他的新歌,就让凯琳姐姐担任女主嘛。”景惜乖巧如鹌鹑。 凯琳被她这声姐姐叫得心里毛毛的,几分钟前她还一口一个小妈,嚣张得就差在脸上写着“我不同意你进叶家”。 叶华沉声:“我会考虑。” “叶华最好了!”景惜扑上去给了他一个几乎胸口相贴的拥抱,叶华只是皱了皱眉没说什么。 凯琳见他没有推开景惜,气得差点没绷住,虽说是养父也不能这么亲密吧,更何况她就比自己小了两岁,怎么想怎么膈应。 景惜看她面色精彩知道自己的目的达到了,见好就收地松了手。 叶华胸前一空,倒有些异样的情绪流窜。 “还有一件事,我想搬出去。” “胡闹什么?”叶华不悦道,“凯琳,你先出去。” 凯琳听话地出了办公室,带上门前还不忘剜景惜一眼。 “你又在闹什么?” “我住哪不都一样吗,那个家你也不回,每天都是我一个人……”顿了下景惜又说,“反正你跟凯琳结了婚我也是要搬走的,早晚都要被扫地出门。” “你是叶家的小姐,谁会赶你走?” “你呀。” 她笑眯眯的样子让人毫无抵抗力,叶华呼吸一窒。 “股权转让书不是准备好了么?” 叶华对于她的聪慧既欣慰又反感,如果她跟凯琳一样好控,自己也不介意把她养在叶家一辈子。 “就算没了股权,叶家也会养你,你还有一年的时间反悔……再想想。” 他用的是“再想想”而不是“好好想想”,景惜感到奇怪,这不是他平时说话的口吻,莫非自己身上还有什么隐藏价值? “房子已经找好了。” “叶一一!!!” 叶华只有在极度愤怒的情况下才会这么叫景惜,他没有给她改名姓,只起了这样一个简单到随便的小名。 听着很像叫狗狗,景惜佯怒道:“我又不姓叶,赖在叶家干嘛?看人脸色吗?” “你……” 肯定又是周家那小子推波助澜,叶华一阵头疼,事情开始脱离他的控制了。 这场对话不欢而散,凯琳再进去时识相地没有说话。 “那个mv,把你的档期空出来。” 凯琳惊道:“可是经纪人帮我安排了别的……” “推掉。” “……好。”她敏感地发现,叶华跟景惜之间关系很特别。 叶华低着头回想景惜的话,没有注意到凯琳面色嫉愤。 阳明区的混子今天碰到了刺头。 “我操,你是哪条道上的……” 为首的混混趴在地上呸了口血,他在这片横了十来年了,今天在一帮兄弟面前面子里子丢了个精光。更可气的是,找事的还是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 周行叼着没点火的烟,走得摇摇晃晃,眼里眉间尽是笑意。 “哪条道?” 明明没受伤却不好好走路,混混头头又往地上啐了口血水,算他倒霉,看这小子背后那堆黑衣打、手,怕是有人看上他这块地盘了。 “这破地方也值得你们动用这么多人手,垃圾。” “破地方?”周行摸了下额角,“我看是块风水宝地。” 宝个屁,这地方算是s市的穷人区,连栋高层都没有,又偏又乱,也亏他张嘴就能说胡话。 “别在地上哼哼唧唧的,是不是男人?来来来,一二三,起立!” 周行差个哨子就能完美cos体育老师了。 “从这出去以后,都去找份工作,踏踏实实过日子,好好走社会主义道路,”他踢了一脚翻白眼的混混头头,“听见了没?” “……” 阳明区这帮混子面面相觑,糟,碰上个神经病! “都默认了?不错,觉悟很高。” 混混头忍不住了:“你有病啊?打都打完了你还要精神攻击,欺负我们没念过书?” “没念过书就只能当地痞流氓了么,嗯?”周行收了笑,“老子可没跟你们开玩笑,趁身上没背人命早点洗手,别让我再看见你们游手好闲。” 长时间的沉寂后,一个小混混弱弱地举手问:“大哥,你是政委吗?” “政委是谁?” “……” 晚上,郝爽和景惜照例到周家蹭饭吃。 “哈哈哈,你居然没接他的梗!”郝爽听周行复述下午的场面笑得肚皮痛。 “什么梗?” 周行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过沉溺于自己的世界而常无法理解他人的笑点。 “……没事。一一你在跟谁聊?”他看景惜没怎么夹菜,低着头在手机上戳得飞快,“你这手速可以啊!” “vic。” 周行挑眉:“那是谁?” 郝爽一脸“这你都不知道”:“一个歌手,很红的,我妈都喜欢他的歌,你听听不?” 不等周行拒绝,他就打开了播放器。 vic曲风多变,摇滚蓝调重金属……轮番轰炸着三人的听觉。 ——刚刚经纪人跟我说女主换成凯琳了,叶小姐的特权就是好用,嘿嘿多谢啦。 ——好好拍,期待你的新作,还有,我不姓叶。 景惜放下手机,这位小天王的音乐天赋确实高,歌曲题材横跨各个领域,校园、战争、异国文化……他都信手拈来。 “刚刚那首,重播。”周行突然说。 “啊?” 郝爽疑惑地点开播放列表:“这首古风?” 悠扬婉转的旋律娓娓叙说,vic刻意压低了嗓音营造出沙哑的感觉,使整首歌基调显得尤为哀伤。 景惜听出:“《若闻》?这个我知道,广播站老有人点。” “上半年的新歌嘛,火得不行,背景故事还是仙凡之恋,小女生就喜欢这种老掉牙的爱情悲剧。” “悲剧?” “神仙和凡人,两个不同的种族,不可能的爱恋嘛,怎么会有结果?” 两个好友就mv剧情聊得热火朝天,这边周行已经停了筷子,或是这首歌太过悲情,他心口像被一大团棉花包裹住似的,闷闷的,跳不动打不破。 吃过饭,一人占了一面沙发围坐在茶几边。 景惜从包里翻出vic的签名给郝爽:“今天我去公司碰到vic,顺手给你妈妈要了签名。” “那她一定乐疯了。” 郝爽接过签名板,注意到周行盯着手边的茶碗出神了。 “行哥,你想什么呢?” 景惜朝他挤眼:“当然是想顾老师了。” 两人啧了一阵,一个看手机一个看电脑没再管他。 ——给你的demo听了吗? ——正在听,不错。 ——就不错? ——你是要我夸你吗? ——那当然了。 久久没收到回复,vic能想象到屏幕那头的女孩子苦恼地想赞美词的神情,心情愉快了许多。 ——好了不逗你了,提点意见吧,我做修改。 景惜正想加一个夸夸群,收到消息如释重负。转念一想,vic为什么找她做参谋? ——音乐我也不太懂,不过我建议你可以做点创新,比如第三首试试用琵琶代替合成器。 vic有些惊讶,这样还说自己不太懂音乐?他还没开始打字,第二条讯息就传了过来。 ——第四首副歌虽然很好听,但是在你所有作品里并不起眼,如果做个双副歌设计,会亮色不少。 他激动得直接拨了号过去。 景惜正思索还有什么地方需要改进,猛地被铃声吓到。 “你是怎么想到的?”男生清亮的声音从听筒传来。 “从demo中能感觉到你的企图心。” 流行音乐考虑到传播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不能太复杂,否则不利于听众记忆,因此绝大多数歌曲只有一个副歌旋律,这渐渐成了不需要讨论的铁则。 “我做过双副歌的尝试,被暮夏的音乐总监驳回了,说不符合当前市场的口味。” “这有什么,你做的是流行音乐,别人没做过你先做了,那叫流行,别人都做过了你再做就是跟风了。所以只要够好听,别说两段,八段旋律也没问题。” vic出道四年,总有人质疑他的曲风怪异,人们总是难以接受太过超前的东西。跟暮夏签约后,他尽力贴合大众,做出的音乐并不是他内心真想想要的。然而景惜发觉了他对音乐的企图心,所谓人生难得一知己也不过如此了。 “不过很抱歉,我不会编曲,没法帮你……” 女孩略带歉意的声音轻轻柔柔,他笑道:“你听就好了。” “我把意见整理一下明天发你邮箱。” 见她挂了电话,周行问:“你对暮夏的艺人这么上心?” “这个不一样,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偏偏要写歌,是个人才,得想办法挖过来。” “你要自己开影视公司?” “毕业以后考虑。” 郝爽从烧脑大战中抬起头:“厉害啊我的一。” “从叶华手里抢资源,想想就刺激,”景惜兴奋了一小下,忽然发现郝爽额头挂了汗,“你这是怎么了?” “跟一个黑客切磋切磋,还挺厉害。” “你俩谁更厉害?” “那当然是我了!” 周行斜眼看他:“比的是脸皮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