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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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挺久的,怪不得口音都成我们这边的了。” “嗯。” “我们这边饮食口味比较重,还吃得惯吧?” “嗯。” “红星县比市区还重,无辣不欢,以前我在市里就吃不惯,一顿不吃辣椒只觉这饭跟没吃似的……适应了好长时间。” “嗯。” 林凤音:“……” 行,不说话尴尬,说话更尴尬。 男人静静地坐了会儿,没有这把夜莺似的声音,空气也安静下来,他略微有点遗憾。 可他也不是善于主动搭讪的人,思来想去问出句:“没去过?” 林凤音愣了愣才反应过来,他问的是n多个问题之前说的省城,“还没呢,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去看看。” 张雪每次出差回来,都会带着傲气大吹特吹,书城就是时髦、潮流、美丽的代名词,甚至连空气都是清甜的。可惜她上辈子活到三十五岁也没去过,双脚所到之处最远就是高峰市,真正的“井底之蛙”。 男人不知道她怎么忽然神色暗淡下来,看向她明显不如以前纤细的手指,“真想开饭店?” 林凤音苦笑,她最想做的还是服装生意,不用烟熏火燎早起贪黑,还能每天看着一屋子时髦漂亮的新衣服,哪个女人不喜欢?可服装生意她没进货渠道,而且靠天吃饭,开饭馆是靠手艺吃饭,饿不死。 金珠又开始敲手指,“开饭店不理想。” “怎么说?”林凤音满眼希冀看向他,打心底里相信第一代暴发户的眼光和商业嗅觉。 “人少店多。” “不少呀,隔壁嫂子家开的利民饭店,每天都是坐不下的客人,晚上忙到十点多还有客人上门。” 金珠摇头,这家店他知道,早几年就开了。关键林家是从国营饭店手里接过来的,挂着国营的牌子,就有现成的客户。没人的技术经验和客户基础,一来就想跟人比? 不现实。 况且,红星县经济不怎么样,有钱上饭店的横竖就那几家人,纵能做出珍馐佳肴,没客人能撑几天? 他在红星县的粮油店,每个月销售额是附近八个县区里垫底的,这足以证明当地民众在饮食这一块上的消费水平。 林凤音被他泼了冷水,这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无知,居然想当然的想跟黄美芬竞争,说不知天高地厚也不为过。她相信他不是危言耸听,也不会幸灾乐祸,忙问道:“那您觉得我做点什么好?” 您……金珠嘴角抽搐。 “我们条件您也知道,不瞒您说,手里也没钱,本钱太高的做不了,难度太大的也做不了……” 她每说一样,金珠跟着点下头,“想做什么?” “服装。”林凤音脱口而出,但下一秒又为难道:“只知道南方能进货,但具体城市,具体地点,找谁拿……没有熟人带着,拿货价格也不便宜。” 1991年,不是2011年。 金珠“嗯”一声,看着院墙出神。他当年刚从朱家净身出户也是这般,不知道能做什么,听人说当倒儿爷挣钱,他跟着人倒过塑料制品、红糖、水果糖,但因为不认识人,吃了不少亏,欠下一屁股债。后来机缘巧合之下认识卖油的,跟着人学了几天,自己试着做了几次,这才把生意做起来。 这世上从不缺能吃苦愿意吃苦的人,只怕苦头吃尽最后还是进不了门。 “准备一下,下星期我找人带你去。” “啊?” 金珠皱眉,“我找人带你入门。” 林凤音被狂喜冲得半天回不过神,“那……那可真太好了。”但随即,她又忐忑不安,这么大的恩情她该如何报答?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好,她跟林老板顶多算“认识”,连朋友都算不上,他怎么会愿意卖这么大个人情? 金珠被她看得略不自在,轻咳一声,“我膝下空虚,如果你们同意的话……” 话未说完,短短的时间里林凤音脑袋转了几十个弯,立马迫不及待应下:“行,让他爷爷奶奶看个黄道吉日,认您做干爹。” 金珠:“……”生平第一次,他被人堵得说不出话。 林凤音人老成精,知道给儿子认个干爹,有钱的干爹,就是给他找座靠山。不图金老板在物质上帮衬鸭蛋,因为她有自信自个儿以后也不会差,只是孩子没有父亲,很多事情她作为母亲不好说,要真十万火急,她一个人计短,有个见过世面的干爹,就是多个商量的人。 “金老板,您看能不能再麻烦您个事儿?” 金珠挑眉,示意她说。 “红花跟鸭蛋一样,她也……能不能……我怕孩子多想……厚此薄彼。”生怕他觉着自己贪心,林凤音急忙解释:“我们不会经常麻烦您的,您有时间来吃个饭,教导他们几句就行,真的。” 金珠只觉有口气堵在胸口,咽不下去,脸色黑得难看。 “您要觉着不合适的话,就算了。”到时候她怎么解释弟弟有干爹,红花却没干爹? 要认就姐弟俩都认,不认就谁也别认。 “给鸭蛋红花认干爹可是好事儿,不知道我们老向家哪辈子修来的福分,哎哟明天我就得上庙里感谢菩萨!”张春花忽然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也不知躲在哪儿,听了多少。 “哎呀凤音,还傻着干嘛,快把红糖水烧上,择日不如撞日,待会儿他们回来就认。”张春花激动得唾沫星子横飞,比自个儿认干爹还高兴。 林凤音却高兴不起来,看向男人。 “改天吧,我今儿没给他们准备见面礼。” 林凤音心头一喜,“他们”,那就是红花也能认了。“好好好,不着急啊,一定要挑个好日子。”一面给婆婆使眼色,让她别瞎掺和。 正说着,小陶气喘吁吁跑进来,“老板,阿山出事了。” 金珠脸色还算正常,“怎么?” “去福建路上出了车祸,还在抢救。” 金珠腮帮子咬紧,“去福建?” “有人说在那边看见小妙然,他急忙忙赶过去,山路太急,车子直接掉下……” 金珠脸色又黑又白,被中和成了青灰,拿上钥匙就去开车,小陶忙不迭跟林凤音打声招呼,几乎是一眨眼的工夫就看不见车屁股了。 “这是出了什么事啊这么着急,认干爹的事还作不作数?” “不行,鸭蛋妈明天去问问,把干爹认下,我这心才能落回肚子。” “听见没,发什么呆呢?” 林凤音从凳子下捡起一个黑色的皮夹,被婆婆烦得头皮发麻,连忙回房了。 很明显,这是金老板的皮夹,晚饭时让鸭蛋去买饮料,她见过。果然,里头是他的黑白身份证,金珠,1961年12月生人,样貌比实际年龄历经风霜多了。 忽然,夹层里掉出一张小纸片。 准确来说是一张半寸的黑白照,小婴儿坐在木制婴儿床里,圆溜溜的大眼睛,肥嘟嘟的双颊,头戴虎头帽,开裆裤里兜着一块尿布。 从照片四周的毛边判断,他应该是经常看的。 林凤音觉着,这孩子的眉眼,似曾相识。 她前几年一直在城里,也确实见过不少小孩,不确定是在哪儿见过,还是因为是他的孩子或者亲戚,所以面熟? 照片背面,是一排小小的钢笔字——金妙然,1981年5月18日生,1985年5月17日走失。 怪不得,他这么喜欢孩子,但凡涉及孩子的事,他都格外上心。一心茹素也是为这小女孩积福吧? 林凤音突然觉着,男人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样硬,他的内心比谁都软。 第029章 林凤音把皮夹收好,可那股怪异之感仍萦绕不去。 很快, 姐弟俩回来, 唧唧喳喳争着说县政府见闻,着重惊叹世间竟有“大哥大”这等神物, 能听电视里的人说话,还有问有答。 林凤音微微笑着, 也听得津津有味。 “妈妈,陶叔叔说有个叔叔生病住院了, 我好害怕。”红花拽着她的衣服, 怯生生的。 “没事儿没事儿, 那是不认识的大人啊,跟咱们没关, 不用担心。” 可红花却捂着胸口,皱眉道:“这里跳得好快。” 他们跑得急, 头发被汗水浸湿, 黏在脑门上, 原先厚重的刘海被吹开, 那眉眼之间的秀气忽然跟心里挥之不去的照片对上。 林凤音脑子里“轰”一声,有什么炸开。 金妙然走失的时候四岁, 现在应该十岁,红花也是十岁。 红花这么多年一直是短短的男孩子发型,脑门和眉毛长期不见天日,风里来雨里去的上山,鼻翼和两颊有不少晒斑, 蒿草划伤的口子在高强度紫外线照射下形成瘢痕……这样一普普通通甚至可以说有点难看的农村女孩,谁会跟照片上漂亮的小宝宝对上号? 尤其,照片上的小宝宝是单眼皮,可红花现在却成了双眼皮,这般巨大的变化就算是亲生父母,也不一定能认出来。 有的孩子确实不怎么像亲生父母,家里叔叔姑姑辈的亲戚多年不见也认不出。金老板没认出来她一点儿也不怀疑,更别说她从没见过妙然小时候的人。 林凤音觉着自己心跳得特别快,红花一直说她好像见过这位金叔叔,特喜欢他,她还以为是孩子话。 “妈妈,怎……怎么了?”红花摸了摸自己的脑门,不确定自己是不是惹妈妈生气了。 林凤音一把抱住她,将小脑袋压进自个儿怀里,却还是能听见心跳透过她,震得胸膛一起一伏。 “妈,这不我叔叔的东西嘛,咋在家?咦……姐?” 鸭蛋不知道什么时候进屋,翻出金珠的皮夹。 林凤音也来不及怪他乱拿大人东西了,而是激动道:“你再看看,照片是谁。” “我姐小时候啊,不信你让她看。” 红花歪过脑袋,兴致勃勃看着照片上的小女娃,也就八.九个月大的样子,说实话她也认不出,可隐隐又觉着有点像。“好白好漂亮呀!我不记得有没有穿过这样的裤子,咦……这小木床我记得,这里有只大公鸡的样子,有五个指头。” 鸭蛋凑过去,睁眼说瞎话:“诶,姐眼睛真好,你不说我都没注意。” 林凤音心道:傻儿子,这么小这么旧的照片怎么可能看得清浮雕上的公鸡有几个指头,就是拿放大镜也不可能看清。况且,寻常公鸡只有四个指头,五爪鸡可是非常罕见的。 五爪鸡非常稀有,西南一带的民间认为五爪鸡将来是要变凤凰飞上枝头的神物,雕刻在女娃婴儿床上代表着美好寓意……关键是,整个羊头村也找不出一只这样的“神物”。 这般细节,分明是孩子根植于心的印象,来自童年记忆深处的碎片。 果然,红花皱着眉头,越看越觉着场景熟悉,指着照片左侧后方道:“这里应该有把水壶的呀,是……是那个谁……”她揉揉脑袋,抱歉道:“对不起妈妈,我想不起来了。” 林凤音眼泪早已按捺不住,紧紧将她搂进怀里,“傻丫头,你又没对不起谁,是我们对不起你。” 一想到上辈子为了活命,对她的虐待,对她的责骂……真恨不得穿越回去拍死当年那个自己!她只是一个普通的没做过任何坏事的女孩啊,凭什么要成为系统攻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