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节
“那,乔神?”李闻风拎起乔依之的书包,走在她旁边。 夏诚也凑了过来,问李闻风:“风哥,乔神答应了吗?” 李闻风没说话。 夏诚又说:“乔神,你不知道那些人多过分,十几个人过来围我和风哥,其实我们能倒也不怕他们,就是担心他们使阴招。” 万一谁拿了刀子什么的,这种要是没当场发现抓住,就算是告老师都没用。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电视上报道的有关校园暴力的事情都不少,至于那些没被报道的,简直每天都有在发生。 乔依之目光沉下来,说:“威胁?” 夏诚点点头。 乔依之想了想:“那就帮他们答题,看看他们考满分该怎么收场。” 夏诚:“???”满分?高二卷子? 他不觉得乔神会撒谎,但这话的意思他应该没理解错才对。 直到看着乔依之坐上了回家的车,夏诚还是有些恍惚,他说:“风哥,乔神真的能把高二试卷写满分?” 李闻风抬眸看了他一眼,那眼神就是在说:“你还在怀疑?” 夏诚:“……”靠,大佬的世界,真的不是正常人可以触及的。 乔依之回到家后,在网上买了高二年级书籍的电子版,自己对照着知识框架开始做总结。 高中的书有一点好,就是别看书挺厚的,但其实每一页讲的内容不多。 如果真的会的话,那么几个小时就能过完一本书。 真到了高三的时候,数学老师们也会带着大家一节课过完一本必修书籍。 乔依之把电子版下下来之后,直接发给李闻风。 哪知道李闻风直接给她发了张照片过来,是黄毛那群人正在搬书。 乔依之:“……” 李闻风打字:“为了让我考好,他们也是很敬业了。” 乔依之:“……”不是,您能说动他们来搬书,这到底谁是被威胁者? 乔依之对李闻风的了解还不是很深刻,这些日子以来,她基本上只看到了李闻风同学稳重的一面。 但别忘了,这人本性还是很皮的。 能用智取,绝对不会硬钢。 用夏诚的话说就是:“风哥一向觉得兵不血刃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黄毛见李闻风在看手机,而自己带着小弟们在这里辛辛苦苦地搬书,说:“你也过来帮忙。” 大热天的,来来回回搬几趟,这简直让人有点受不了。 李闻风放下手机,很真诚的解释:“你已经搬来了这些参考书,我得先看看,总结一下只是大纲和题型。还有两天就考试了,我得分秒必争。” 夏诚也跟着李闻风说:“就是就是,我们风哥都没管自己的考试,先为了给你老大考,太让人感动了。” 原来,高二的黄毛还不是老大,他还有个老大,经常考年级倒数第一的那种。 黄毛:“……”他真的感觉自己被人耍了。 但是却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 这人真的要高二所有的课本和参考书吗?那么多他看得完吗? 但见李闻风已经‘认真’看了起来,黄毛嘟囔一句‘书呆子’,就交了夏诚:“你,来跟我一起搬书。” 夏诚:“???”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第96章 黄毛他们搬第二趟书回来的时候, 看到刚刚说自己要争分夺秒看书学习的李闻风又拿起了手机。 还不等他一身臭汗的跑近一点,李闻风就态度良好的率先解释:“这道题不会,我在网上查解题过程。” 实际上在跟乔神聊天。 黄毛停下脚步, 嘴上说:“你查你查。” 心道:要是考不好, 一定得把这个李闻风收拾一顿。 夏诚为了配合风哥演戏, 委曲求全的跟他们搬了一趟书后,这会儿再也不想去第二趟了。 外面的太阳火辣辣的, 黄毛和他这个小弟还喜欢瞎指挥, 夏诚不想伺候了。 李闻风仿佛听到了他的心声, 说:“我同学跟我一起来整理每一科目的书籍,你们去搬剩下的吧。” 黄毛本来想说你一个人整理不行吗? 但看着地上那一堆书和揉成废纸一样的卷子, 已经可以设想到要是自己这么问了, 李闻风肯定说‘我得争分夺秒的学习高二课程啊’。 似乎是看出了黄毛的不情愿, 李闻风说:“不让我同学来整理,你们随便留下一个人跟我整理也是一样的。” 黄毛:“……你跟你同学整理吧。” 那些书他最多就是在上面写了个名字, 其他的一概不知道, 甚至对那些没注明科目的卷子,都分不清哪个对应的哪一科目。 最关键的是,他的课本和练习册都不全, 有些书直接被他一页页撕下来玩了。 所以只能连同小弟的书一起搬过来。 不然,也不会搬来这么多书和卷子。 乔依之最后看到李闻风传过来的‘最终成果’,眉梢唇角都带着笑。 这种不动用一兵一卒就能让敌人丢盔弃甲的手段,真的高明。 李闻风传来的最后一张照片, 有高二年级的各科课本和练习册,阳光斜斜的照过去, 还能看到男孩子劲瘦手腕在桌面上投射下来的影子。 乔依之回复:“风哥优秀。” 李闻风淡定回应:“乔神过奖。” 夏诚站在自习室窗口,看着黄毛他们走远, 正打算过来跟风哥讨论一下‘整人技巧’。 就看到他家风哥的耳垂有点红。 夏诚大惊:“风哥!” 李闻风下意识的把手机熄屏,完美的藏住眼底那一丝慌乱,抬头看夏诚:“怎么了?” “你耳朵怎么是红的?” 李闻风:“……晒的。” 夏诚自个儿摸了摸自己的,他分明晒得比风哥久,这还没红呢,风哥这是自从上次发烧后,整个人体质就‘弱’了点吗? 夏诚不知道,这是李闻风自打做了‘预知梦’起,乔依之第一次称呼李闻风为‘风哥’。 李闻风自始至终不太愿意承认那是‘重生’,就是因为他觉得上辈子的自己在表达自己感情时太窝囊,优柔寡断,束手束脚。 ——分明喜欢了她几十年,却不敢在她面前露面,甚至更不敢让自己在她心底挂名。 因为他自卑,他觉得自己配不上。 上辈子的李闻风觉得,乔依之就是童话里面的公主,高高在上的,能跟她在一起的一定是屠龙的王子。而他自己,就是乡间的泥土,配不上。 就算乔家破产,就算乔依之家破人亡,只剩下她孑然一人。但依然不是他可以高攀的。 所以李闻风把喜欢深深的藏在心底,一个人默默地搞研究,只希望自己能帮到她一点。 因为,上辈子乔依之执意要把乔依兰的尸体存储在液态氮里,那时候不少人能猜到她之后想做什么。 李闻风也不例外。 但李闻风跟其他人不一样,其他人觉得乔依之设想去‘复活’一个已死之人,无疑是痴人说梦。 李闻风却相信他的公主可以做到这一切。 并且在不小心看到了乔工遗留在自己实验室的手稿后,便放下了自己的研究课题,开始顺着乔依之的思路往下研究。 也正是因为如此,陈礼教授见他几年都拿不出来研究成果,对他浪费光阴的事情深表惋惜。 但这辈子,年仅十六岁的李闻风跟上辈子的意志发生了碰撞。 在融合记忆之前,李闻风还不太明确‘喜欢’的定义是什么。 他只知道,在看到乔依之快要晕倒,自己会紧张的想要去上前扶她; 在别人说乔依之坏话的时候,自己会同仇敌忾的上去力挺她; 自己还会追随着想要去她信中提到过的小店,吃她赞不绝口的鱼粉; 在周围人都去蹭‘学神光环’的时候,他犹豫老半天后,还是压不过内心的雀跃,想要沾染乔神的光环…… 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比如上次晚上同学聚会后,他送乔依之下楼,被司机挡了一下,整个人情绪就不由自主的阴郁起来。 后来又会因为乔依之家里司机的善意而变得开心。 现在,融合了上辈子的记忆后,李闻风明白,这就是喜欢。 只可惜,上辈子他晚了十几年才懂,那时候乔依之已经从人生低谷完全走出来,整个人的心理防线塑造得跟铜墙铁壁一样。 上辈子,李闻风在明白了自己心意的时候,有次按耐不住的借了夏诚这位实习医生的白大褂,去听乔依之在清河大学附属医院的讲座。 讲座结束后,他逗留到最后,想找个机会先跟乔依之熟络熟络。 如果时机合适,他可能会鼓起勇气表达自己的心意。 但…… 乔依之当时那种不带一丝情绪的眼神,就兜头给他浇了一盆冷水。 那会儿距离他高中毕业还不到十年,乔依之却已经不太记得他了。就算最后恍然大悟的想起来了,李闻风这边也是一堆话挤在嘴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只能伸出手,装作是一个崇拜她的小医生,说:“乔神,给我签个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