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书迷正在阅读:棺材铺的老板娘、重生之薛宅养女、欢愉、穿越为兄、小可怜操作手册[快穿]、白砂糖都没你甜、分手通告、古代升官日常、娇宠圣意、我头上有触角(重生)
“咳咳。”楼上传来瞿母的咳声,“这里有个新娘子不知道是谁掉的。” 随着高跟鞋轻微的声音,高心语款款走下楼,她温柔浅笑,手捧纯白的花束,身穿华丽的婚纱,那双妩媚的眼睛含着一汪春水,脉脉地注视着瞿致学,一步一步向他接近。 从她出现在眼帘的一刻,瞿致学就不由自主地站起身来,她如云般飘到他面前,他的喉咙像火烧一样焦灼,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能张着嘴,一开口,他感到自己滚烫的眼泪掉落,高心语紧张地说:“怎么了?” 瞿致学羞涩地抹掉眼角的泪花,被瞿母嘲笑道:“被新娘子美哭啦?” “是,”瞿致学笑笑,喟叹,“一想到她诞生到这个世界上,我就很感动。” 高心语被他的反应也弄得眼角微热,“你真讨厌,别惹我哭,会弄脏婚纱的。” 瞿致学忙拿起手帕替她把眼角擦干。 “恭喜大哥大嫂,”一旁静默的瞿致英笑道,“你们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瞿母这才发觉小儿子回来了的样子,她惊呼道:“阿英,你可回来了。”这小儿子怎么弄得她都认不出来了,这可不是他惯常花花公子的做派啊。 瞿致英恭敬地打招呼,“妈,我回来了,让你担心了。” 高心语冷眼旁观这个她不认识的绅士瞿致英,怎么越看越觉得瞿致英的样子像前世那个鬼畜样子,表面上彬彬有礼,肚子里是想搞个大新闻的坏主意。 事实证明,只有高心语的眼光是准确的。 婚礼当天早上,她喝了一杯佣人端来的水,就昏沉沉地晕倒了,晕倒前,她的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草,敢把她的婚纱弄皱的话,她就把瞿致英弄死! 醒过来的时候,高心语发现特别晃,一开始她以为是药效没过的问题,仔细一看,她发现自己在一艘小小的乌篷船上。 玛德,婚纱果然团在一起弄皱了,高心语面无表情地想。 “你醒了。”瞿致英随意地坐在她对面,扬起一个灿烂的笑容,“剂量下大了。” “瞿致英,你疯了吗?你想做什么?”高心语本想语气凶狠点,却发现说出来的话还是软绵绵的,看来药效还是没过。 瞿致英无所谓地一笑,“你还记得这里吗?就在这里,你说想要我喜欢你,我做到了,你呢?” “我给你承诺了吗?”高心语冷笑道,“麻烦你好好回想回想,不要一副被我抛弃的样子。” 听了高心语绝情的话,瞿致英哈哈大笑,捂着肚子笑出了眼泪,“高心语,你是在耍我吗?”他停下大笑,抹了抹脸上的泪,厉声质问道:“你说心疼我,要我走出来,都是在玩弄我吗?” “对不起,我一开始会同意跟你在一起,是因为你跟你哥有几分相似。” “在我心里的一直是当年安慰过我的他。” “现在我已经找到他了,谢谢你之前的陪伴,但是我们结束了。” 怎么样,瞿致英,被当成替身玩弄的感觉很不好受吧,在你付出真心的时候被对方狠狠碾在脚下的感觉很痛苦吧,自尊心被撕得粉碎却无法发泄,郁闷地想杀人吧。 高心语扬起一个嘲讽的笑容,“瞿致英,我们刚在一起的时候,就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你想要我付出真感情,那也要看你有没有那个命。” 瞿致英困兽般地咆哮了一声,一把扑上去,没想到船太小,一下子翻了,两人双双落水。 穿着繁复的婚纱,高心语迅速下沉到水中,瞿致英伸手抓了个空,拼命往下潜去,一把抓住婚纱,却拖不动浸了水的婚纱,眼看高心语脸色痛苦地往下沉,瞿致英憋了一股气,往下沉到她背后,用尽全身的力气往上拱。 可仍然无济于事,高心语显然不会游泳,一味闭着眼地挣扎下沉,瞿致英很快就没了力气,困在她的婚纱裙摆里。 她的样子快坚持不住了,他再不上去也要撑不住了,如果就这样一起消失在这个世界,也是一个好结局吧?瞿致英失去意识前想。 在梦境里反复挣扎的他一醒来就发现四周雪白,他在医院!那……她呢? 他翻身而起,打开病房门,就跟门口的保镖撞了个照面。两个保镖互相交换了下眼色,拦住瞿致英,“抱歉,二少,请你在房间休息。”说完,掏出对讲机汇报情况。 瞿致英浑身没劲,没有反抗,只舔了舔干涩的嘴唇,“高心语呢?” “大少爷正陪着大少奶奶。” 瞿致英的肩膀耷下来了,还好,她也活着。 瞿致英去英国的时候,只有瞿父瞿母陪同,瞿致学和高心语都没来送他,他站在登机口等了很久,也没等到她,死心吧,瞿致英告诉自己,你们之间,生不同衾,死不同穴,一切都是命。 在远处看着他的高心语扶了扶墨镜,瞿致英,什么都没做错却很痛苦的感觉如何?上辈子,你欠了我十年的自由,这辈子,我们两清了。 瞿致学心疼地搂住她瘦削的肩膀,轻轻在她头顶的发旋一吻,“都过去了。” “嗯。”高心语轻轻靠在他的胸膛上,“过去了。” 他们重新举办了婚礼,不同于第一次主要面向内部的低调,这次几乎是举国瞩目,瞿氏在国际金融业影响也不小,他们的婚礼甚至上了国外的金融类报刊。 《金融大鳄的‘灰姑娘’》、《从世纪婚礼来看瞿氏商业帝国》,比国内那些新闻媒体那些软趴趴的头条有爆点多了。 有趣的是微博上那个屡次说如果高心语嫁入瞿家就直播吃翔的那个id被各种打脸轮了一遍又一遍,把他逼得注销了。 高心语端坐在婚礼的等候室里,瞿致学在旁边牵着她的手粘着不放。 高心语哭笑不得地说:“你不用这么紧张吧?” 把她的手指一根一根缠在自己手上,瞿致学郑重地说:“我差点把你丢了。”当他在跳进湖里时,看到她紧闭着眼睛往下沉的时候,心跳都快停止了,怎么能不小心牵着。 看来那次把他吓坏了,突然对他有点抱歉呢,虽然她觉察到了瞿致英会发疯,但还是没有阻止,任由他错下去。 高心语就着牵手的姿势给了瞿致学一个深深的吻,来安抚他躁动不安的情绪。 这次的婚礼很顺利,盛大庄严,瞿致学在念誓词的时候几度哽咽,高心语忍俊不禁地看着他严肃的脸憋得通红的样子。 上辈子,我是怎样与你擦肩而过,活得那样痛苦呢?这辈子,老天保佑让我重新遇见你,我绝不会再放开你的手。 婚后瞿致学一改婚前的保守风格,每天缠着高心语要个没完,还特别热衷于种草莓,一种就大面积覆盖,高心语生气地骑在他身上捶他,“你不要弄得那么明显,我还要拍戏,影响我工作,我要跟你分房睡!” 瞿致学无辜地说:“每次看到你的皮肤那么可口,就忍不住多咬两口了。” “我咬死你!”高心语扑到他脖子上又咬又吸,不能一个人丢人,也让他在员工面前丢人。 第二天满脖子青紫的瞿致学破天荒地没有穿衬衫,穿了个圆领的休闲t恤,打扮得玉树临风,到公司大大方方地露出来,看,我老婆给我种的草莓,我老婆超爱我超热情的,羡慕吧。 仍然单身狗的戴文看着老板嘚瑟的样子想撞墙自杀。 没辙,高心语只能跟这个大尾巴狼约法三章,不能弄在身上显眼的地方,脸上不行,脖子上不行,肩膀上不行,手上不行,腿上不行,肚子上也不行,她最近演一个妖妃,得露小蛮腰。 瞿致学为难地看着香甜诱人的老婆,沉思了半晌,“那只能是屁股和胸了,来老婆,让我咬一口。” 高心语尖叫着跑走,两人嬉闹了一会儿还是被瞿致学得逞了。 婚后的某天,高心语怀孕了,妻奴瞿致学高兴得在公司发股票庆祝,然而孕妇高心语的脾气与日俱差,经常逮着瞿致学就一顿无理取闹。 “喂,”高心语伸脚踢踢正在兢兢业业剥柚子的瞿致学,瞿致学回头,“老婆怎么了?” “你以前,是不是很喜欢林舒年啊。”高心语酸溜溜地说,上辈子还娶她做老婆了哼垃圾。 瞿致学无辜:“她是致英的前女友,我怎么会喜欢她?” 高心语瞪大眼睛,“那我也是啊。” 瞿致学愣住,他不满地说:“论先来后到的话,我们才是初恋啊。” “呸,我那时候没有喜欢你,”高心语啐道,“那我问你,假设你不知道林舒年是瞿致英的前女友,你会不会喜欢她?” 瞿致学很苦恼,为什么老婆今天老是问一些奇怪的问题,但是本着对老婆言听计从的指导方针,他只能硬着头皮答:“致英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我都是知道的,怎么会不知道她是致英的前女友呢?这是不可能的事。而且,说实话,我一点都不喜欢她。” 看着老婆明显不信的眼神,瞿致学叹了口气,“我不是故意在你面前卖乖,我是真的不喜欢林舒年,致英碰到她就像发了疯似的,做的事情根本不符合常理,他们分手还是因为我赶走了她。” “其实我有些后悔,这样强硬地切断了他们之间的联系,反而让致英越陷越深,”瞿致学回忆道,“致英是我一手带大的,我总希望他能顺顺利利地度过人生,不受任何挫折的打击。” “林舒年对他来说太可怕了,会毁了他,致英与她在一起时完全失去了自我,他迟早会因为这个女人滑向深渊,所以我逼致英跟她分手,让她出国,我找她的时候抱着一线希望,如果她坚持要跟致英在一起,那么我就可以认可他们有走下去的可能性,可惜,她马上就放弃致英了。” “这样的女人,致英都不该迷恋她,我又怎么会喜欢她呢?” “不管在哪一种假设里,我都不会喜欢她。” 瞿致学认真地答题之后,看老婆又陷入了沉思,就转移目标到剥柚子上了,柚子对孕妇很好,一定要监督老婆每天吃柚子。 高心语看着瞿致学细致地把柚子一瓣一瓣剥开,把里面的果肉挑出,放在盘子上,像签什么合同一样认真。 大傻瓜,因为不想让弟弟走人生的弯路,千方百计地替他披荆斩棘,清除障碍,甚至不惜牺牲自己,你到底是抱着怎样的心情去娶一个你绝对不喜欢的女人?以为瞿致英会因为这样就割断妄念,用这样的方式守护自己的亲人不累吗? 你是霸道总裁哎,有一千种方法可以棒打鸳鸯,你怎么那么傻,我们没有相遇的那一世,原来你过得也不好吗?这一世,我要好好保护你。 高心语心疼地扑到瞿致学的背上,亲亲他的后脑勺,瞿致学冷不丁地被一压,倒吸了一口凉气,“老婆,小心肚子。” “老公,你说,比起瞿致英,你是不是更爱我?”会为瞿致英牺牲自己的幸福,你真是够爱他的。 “那当然了,全世界我最爱你。” “那以后宝宝生下来呢?” “还是最爱你。” “呜,老公你真好,那我可不可以不吃柚子?” “不可以。” 这一世,幸福美满,了无遗憾,当混沌意识抽离出高心语身体的时候,仍能感觉到被温暖的情感浸润的舒适感,这是一个好宿主,它融合进她的身体,学会了她的率真,感到自己又壮大了一些。 总有一天,它也会有自己的躯壳,自己的名字,自己的人生,而现在,它需要寻找下一个可怜人,进入她的身体,成为更强大的她,助她逆转人生,达成心愿! 第35章 刀客1 谢重山在江湖中成名, 全靠他手中的剑,他的剑极快,杀人很利落, 招式却温柔缠绵, 剑气犹如三月的春风,湖水的波纹,淡而绵长,人称“春水剑”。 没有人知道,谢家真正厉害的是家中祖传的刀谱。 谢家代代相传了一本剑谱与一本刀谱, 练的是多情剑, 修的是无情刀。 只是无情的刀法大有所成者甚少, 谢家的人生来多情。 无情刀,只有绝世间一切情义的人才能练成。 绝情,太难了。 谢重山练的是多情剑,多情剑成就了他,也使他软弱, 一个多情的人是不能在江湖中立足的, 牵挂太多, 浑身都是弱点, 剑成之后,他便娶了心爱的姑娘,打算归隐江湖,过平常的日子。 可惜,他的妻子只是个胆小的卖花姑娘, 得知了英俊无匹的丈夫的真实身份,吓得扔下孩子连夜逃了,即便他已发誓要退隐江湖。 他认命了,让她走吧,一个剑客,是不配有家的。 此时,他身上背负的情义已经太多,绝无可能再去练无情刀,于是他带着刀谱和儿子去寻找那个能练他们谢家刀法的人。 如果寻不到,便传给儿子,再做打算吧,他心中也不希望儿子做一个无情的人。 没想到,在他苦寻七年后,真的让他找到了这样一个人选——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谢重山带着儿子路过破庙,正看到约莫三四岁的瘦小女孩在破庙里与硕鼠搏斗,将猫儿大的硕鼠咬得鲜血淋漓,溅了满手的血,洗都不洗,又冷静地剥皮生火吃肉。 谢重山在门外观察了女孩许久,他喜欢女孩那平静的眼神,小小年纪,对于杀生毫不胆怯,她的心很静,有些人,是天生的高手。 七岁的谢晋元同情地道:“这女孩真可怜。”他练的也是多情剑,从小父亲就教他悲天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