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节
原本只是想探探口风,如果他晚上出去的话,她好趁机来书房找小册子的,岂料人家根本不搭理。 于是,方柒柒再次纠结了。 这人要一直在书房,可咋办? 方柒柒绞尽脑汁,那册子一天不拿回来,她就指定一天也睡不安稳。 想了又想,还是决定厚脸皮一回,“那什么,少帅,外面真的很热闹,你若是不熟悉,我可以带你去啊。” “方柒柒!”他一脸的严肃刻板。 “啊?” “‘滚出去’三个字,别让我再说一次。” “……你这人真是招人恨啊,我不过就是好心而已,你不领情也就算了,至于这么损?”她咬牙切齿。 不管是在军营还是在军镇上,就没有她吃不通的人,云安曜,还是第一个让她头疼欲裂的,简直油盐不进。 “你的‘好心’,我领教过了,不想再来第二次。”云安曜眯了眯眸,想起那本画册,整个人又像是被裹了一层冰,半点接近不得。 方柒柒愣住了,这话,怎么越听越不对味儿? 莫非他看过那本画册了? 她想问,却又不知道怎么问起。 很少在男人面前吃瘪的她急得心肝儿似火烧。 云安曜压根就没想再跟她多废一句话,已经低下头,手上拿的再不是之前的杂书,而是毛笔,他在给人写信,至于写的什么,她看不到。 方柒柒深深呼吸一下,罢了,最坏的结果不过就是他拿着册子找上门来兴师问罪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生了张嘴,还不会解释么? 没拿到图册,她回去以后躺在床榻上,怎么睡都不安稳。 撩眼瞧瞧外面,时辰还早,又想起今儿七夕,索性一个鲤鱼挺下了床穿好衣服,拿上防身匕首就往外面走去。 之前帮她买书的人名叫阿木江。买买提,是她在这里的一个铁哥们儿,她嫌弃他名字长,就给取了个绰号“大木头”。 大木头家距离将军府不算太远,方柒柒步行,很快就到了。 这边的民风比较开放,很少有闺阁女子不准出门之说,今天又是七夕,方柒柒来找他出去晃,他爹娘也都见怪不怪。 “柒柒,这么着急找我,有事儿?”大木头操着一口不太流利的汉话,皮肤不算白皙,呈现古铜色,但他五官俊郎,是军镇排得上号的美男子。 方柒柒二话不说就踹了他一脚,“你丫害死我了知不知道?小小年纪看什么不好偏要看那东西?” 大木头没心没肺地笑了两声,“我哪儿晓得你是拿去送给少帅的啊,我要早知道,一准儿再多放两本进去。” 方柒柒脸都绿了,又狠狠踹他一脚。 “姑奶奶,我刚换的新衣裳。”大木头瞪她,“你能不能脚下留情?” 瞧她气呼呼的样子,大木头再次笑了起来,“我倒很好奇,这位少帅到底啥样儿的,竟能让方大小姐气成这样,你们那边有句话说得好,万物相生相克,还有什么……一物降一物,是这么说的吧?” 这俩是一起长大的,方柒柒以前没少欺负大木头,他还真没想过竟然能有人治得住她这无法无天的军镇一霸。 方柒柒都快气死了,他还在这说风凉话,她眼一横,“请客!” 大木头哭丧着脸,“又是我。” “我说你一大男人,带着女人出来逛街,不请客说得过去吗?” 大木头脸色古怪地看着她,“前提,你也得是个女人啊!” 穿开裆裤的时候他就认识方柒柒,这厮就没个正形,跟京城的柔婉女子比起来,只能用两个字形容她:彪悍! 当然,大木头嘴损的下场就是结结实实挨了一拳。 两人找了个酒馆坐下,点了一壶酒,一盘红扒羊排,一盘馕包肉,一碟冻乳酪…… “点这么多,吃得完么?”大木头瞄她一眼,“你以前可是从来不暴饮暴食的,今儿,有心事了吧?” “少废话!”方柒柒拿起酒壶,给他斟满酒,又给自己斟满,端起杯子一饮而尽。 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就是胸口有些堵,有些闷,想出来散散心。 啃了一口羊排,方柒柒问他,“大木头,你说如果一个人生性凉薄,不近人情,连他老爹的帐都能不买,那他会给什么人写信?” 大木头想了想,“不买他爹的帐,他娘的帐总得买了吧?” 他娘? 侯夫人? 云安曜会写信给他娘? 方柒柒怎么想都觉得不像。 自从云安曜来到北疆,她见过他隔段时间就会寄出一封信,是去往京城的,但是到底给谁写,她一直不知道。 如果是给他娘写,没必要写这么勤。 而且,云安曜写信时的神情不对。 就好像……写信只是在完成任务一样,完全不带一丝感情,给他娘写信,能是那样儿么? “那要不,是他的意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