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节
这疏花疏果的好坏,是会影响到当年果树结果的质量还有数量的。 李牧倒不嫌这些人为了多赚点钱而慢手慢脚,他就怕这些人为了那点钱而马虎胡来。 四月中旬那会儿,原本寂静的山中热闹了起来,二三十来个村妇,个个都腰间背着个小竹篓,拿着梯子在这山中开始忙碌。 李牧和仲修远、仲漫路也在其中,他们也和其他的人一样,腰上挂着个小竹篓,用来装一些模样好看的桃花。 这桃花的花骨朵原本摘下来就没了用处,李牧却让众人选了些好看的放小篮子里头,然后晚上统一交上去。 众人不明所以,但李牧给的工钱大方,众人也就没追究,按照李牧说的在采摘的桃花里头选了些看着漂亮的,塞进了小篮筐,夜里下工时交给李牧。 清晨,山里头的雾气还没完全散去,众人的欢声笑语伴杂着阵阵的桃花香味,已在山林间传开。 “小心着些。”李牧站在桃树下扶着梯子,让顺着梯子上的仲修远,去摘在桃树顶端上的那些花。 仲修远身体十分灵活,他上了树之后,踩在树干之上,稳稳当当地站在了树枝间,伸了手去扒在树上方的那些枝桠,扯下来摘上面过多的花朵。 仲修远是个聪明的人,脑子灵活,学东西也快。 之前李牧刚开始教他做着疏花疏果的工作时,他学的有些慢,但这真的上手了,如今做起来倒是比李牧的速度还要顺畅多了。 “我没事,你就把梯子放那吧。”仲修远站在树干之上,身处于一簇簇的桃花之间,整个人都快被桃花淹没。 他这身体是常年锻炼着的,十分的灵活,这两、三年的桃树虽然枝桠已经长出来,但却并不是很高,即使他脚下滑了摔下去也不会出什么事。 李牧仰头看了一会儿,确定仲修远能够自己下来之后,这才紧了紧身后的小竹篓,往旁边走去。 清晨的桃花林中,桃花树上都是晶莹剔透生机勃然的露珠,打在身上时带着几分冰凉,也带着几分香气。 那落英缤纷间幽幽的桃花香,似乎已经渗透到了露水当中,在这山中转悠一圈,下山时身上都带着几分幽香。 旁边几棵树上的村妇三三两两的聊着天,对着桃花树上的露珠也是喜欢得紧,对于身上偶尔沾上的一两片桃花瓣,那也是开心不已。 半上午时分,仲漫路气喘吁吁地背着好大一个水桶上来,那是李牧请了徐田帮着熬的些桃花汤。 桃花水,蜂蜜加上一点新鲜的桃花,放点儿生姜,熬煮出来,带着阵阵热气与香气的汤水,解渴,也驱寒。 四月的山里头,虽然雪已经大部分化了,但到底还是有些冷的。 特别是沾染了这一身的露水之后,若是吹风,那就有些冻手冻脚,因此李牧特意让徐田帮着熬了这样驱寒的汤。 仲修远帮着拿了碗,把这桃花汤一人一碗的分放下去后,端着个碗,在这林中找到了在远处拿着桃花树枝摘桃花的李牧,端了碗走了过去。 “喝些热的。”仲修远把碗递了过去。 李牧手里头拿着树枝没有松手,就着仲修远的手把碗里的桃花汤一口气喝了大半。 仲修远见李牧不再喝了,就着同一个碗,把剩下的也给喝了。 为了方便做事情,仲修远把自己的两只袖子都挽了起来,露出精壮结实的手臂。 他收了碗,盯着李牧,在他身上检那些掉落下来的桃花花瓣,又拍了拍他身上沾染着的露水,“你要不歇会儿?” 李牧在这忙碌了半早上的时间,这会儿也确实是有些累了。 看了看旁边都在休息的人,他把自己绑在身上的小竹篓拿了下来,看了看里面的桃花。 “行,我把这花瓣弄回家里。”李牧道。 “要我帮你吗?”仲修远把碗还给了仲漫路。 别的人不知道李牧拿了这些桃花到底想干嘛,但是仲修远却再清楚不过。 李牧把这些个采回来的新鲜带着露水的桃花,全部拿来酿酒了。 仲修远也不知道李牧到底哪里想出来地点子,但是他酿出来的桃花酒,味道暂且不说,光看那模样确实是十分的喜人。 桃花酒这东西,仲修远虽然不嗜酒但还是听过的,他常听人说桃花酒能治百病,早晚各一杯,甚至是能长命百岁身体安康。 这东西到底能不能延年益寿仲修远不知道,但是据说这东西口感极佳,带着淡淡的桃花香气,所以是个中珍品。 这一上午的时间,李牧用来收集桃花的篮筐已装了八分满,粉红色的桃花花瓣带着淡淡的幽香,沁人心脾。 李牧把所有的小篮筐里的桃花都倒了进去后,和仲修远两人一人抬着一边,把那大竹筐抬回了山上。 山里头李牧早就已经准备好了酿制桃花酒需要用的东西,各种壶壶罐罐还有清酒、醪糟、冰糖,以及浸泡桃花用的井水。 新采回来的桃花要用来酿酒之前,是需要用淡盐水浸泡然后晾干的。 抬着篮子到了自家篱笆院之后,仲修远便帮着李牧把桃花捡了出来,然后浸泡。 李牧肚子里有馋虫,所以他对待吃食向来都十分的耐心,从小心翼翼的清洗桃花到晾干到装瓶,每一步他都亲力亲为。 今天的桃花全部都浸泡进水里之后,李牧便从旁边拿了昨天泡好晾干的,然后两人一人一个小马扎坐在院子里装瓶。 桃花味苦,桃花酒得加糖,冰糖那决不能不舍得,罐底铺了一层冰糖之后才能加桃花,桃花铺完便可以倒酒进去。 朵朵花瓣在清酒里浮沉舒展,然后最终洗尽铅华,成就一坛桃花酒。 把最后一坛桃花酒也埋入了这山里后,仲修远抹去了额上的汗水,嘴上却不禁低吟,“……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半醉半醒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 这诗是他在李牧的口中听来的,并非李牧所写,但他只听了一次便彻底的爱上。 这里虽然不是桃花庵,也没有桃花仙人,他虽然未摘了桃花换酒钱,但却要守着这桃林岁岁又年年。 这里有着满山遍野的桃树,还有李牧,这里对他来说,大概便已经是那诗里的世外桃源。 003. 五月份的时候,山里的桃树基本都已经全部疏花疏果完,李牧与众人结了工钱,又摆了桌简单的宴席宴请了众人后,这事儿便算彻底的完了。 桃树大体的工作做完,接下去的时间李牧只在偶尔有空去山里头,看看有没有需要再剪掉些花骨朵的。 其余的时间便已不在这山上晃,而是在山下望着自己新孵出来的那一批小鸭子。 之前他从青木那边买回来的鸭蛋一共有三十个,如今到他手上的鸭子却已经只剩下十七只,但好歹算是孵出来了。 那些个白色的毛茸茸的拳头大小的小鸭子,一个个的在这春意盎然的山里头,看着如同一团团的棉絮,是格外的招人爱怜。 因为知道这些个鸭子不好养,所以从它们孵化出来之后,李牧几乎都跟在它们的身边,寸刻不离。 所有的吃食全部都是他亲自动手,每天早上夜里还会一个个拿起来检查一番。 仲修远又把自己之前落下的那些医书捡了起来,整日里也跟在李牧的身边琢磨着这些个鸭子。 眼见着这些个鸭子一天天的慢慢长大,两人却不敢掉以轻心,而是越发的紧张起来。 不过除了这鸭子,山里头也不是没有让两人在意的事情。 四、五月这会儿,山里头长春笋。 今年因为格外的寒冷,所以这日子往后推了些。最近太阳好,因此这满山遍野的都是背着竹篓去挖春笋的人。 仲修远今年也跟着李牧背着竹篓进了山,去挖那种只有拇指大小长长一根根的竹笋。 晌午时分,迎着暖阳,一身都是汗水露水的两人背着两大背篓的竹笋,回到自己家院子时,仲修远颇为感慨。 刚来这山里的第一年,他腿上带着伤无法下地行走,那时候是李牧和鸿叔去山里头掰竹笋,回来后李牧便把这东西塞到他的面前,丢了个‘剥’就走人了。 犹记得那时候,他整日整日围着这东西转,还颇有些懊恼,如今再见到这东西他却多了几分喜欢。 一节一节的带着竹笋特有的清香,白白绿绿的,令人食指大动。 院子里,李牧把自己背回来的竹笋扔给了在鸿叔家院子里,搬着小马扎对着一大堆的竹笋,愁眉苦脸的仲漫路之后。 就着身上带着露水的衣服,拿了放在自己家院子里的网还有水桶,就往山下走去。 仲修远见状,无视自己弟弟投来的求助的眼神,也拍了拍屁股跟着李牧往山下走去。 五月底的天气,山里头除了有竹笋吃,还有一样东西也让李牧惦记已久,那就是水塘里头的黄鳝。 黄鳝这东西原本应该是在六、七月才比较多,但是五月底的时候已经是见着个长,已经能吃了,所以李木木早就已经惦记上了。 领着仲修远下了山,找了自己家水塘坎边,李牧把水桶放下之后,便拿了网,准备下淤泥里去摸。 山里头原本那个大水塘,被李牧在这两年里给开大了许多,供给鸭子玩水。 水已经不如之前那般清澈,带着几分浑浊。 水至清则无鱼,这么些年来里面的鱼倒是多了,连带着黄鳝之类的东西也有不少。 李牧干这些事儿顺溜,没一会儿就摸了好几条,仲修远见了有些手痒,也挽了袖子,脱了鞋子,跟着李牧下了淤泥地。 “小心些,滑——”李牧见仲修远下来,正准备提醒他告诉他这淤泥里不好走,话还没说完,仲修远已经脚下一滑,一屁股坐了下去。 仲修远坐在淤泥里头,愣了一会儿之后才回过劲来,他挣扎着想要从淤泥里站起来,结果这一挣扎屁股却是越来越往下陷。 看着他四四脚朝天屁股往下陷的模样,李牧一个没忍住,笑出声来。 仲修远却因为自己这窘迫的模样,而有些讪讪。 李牧伸了手过去,把这人拉了起来。 “去岸上呆着。”李牧忍笑。 仲修远回头看了看自己屁股墩上的泥巴,垂头丧气的,慢慢地摸着地往岸上走。 等李牧摸了十来条的黄鳝,收了东西带着人往山上走去时,仲修远屁股墩上的那一堆泥巴已经快干了。 看得走在他后面的李牧,一路上心情都很好,也把这人看得面红耳赤,恨不得立刻回家去换了衣服。 住在山里,有住在山里头的好处,一如这一年四季的野味,那住在山里头的人必然是最先尝到的。 也不算热的天气里,拿了往年存下的竹笋干割一块腊肉下来炖一锅热汤,弄个鲜竹笋炒了,炒一碟辣黄鳝,再去桃花林那边挖一壶新酿的桃花酒。 夜里,窝在自家小院儿堂屋里,就着摇曳的油灯,这日子也是极其逍遥自在的。 入了夜,李牧端了干竹笋炖的腊肉汤放在桌上之后,就赶紧收了手去摸耳朵。 随后的仲修远还有仲漫路,两人一人拿着碗一人端着菜,看着桌上不算丰富却令人食指大动的晚餐,都有那么几分期待。 三人正准备入坐,院子外却传来一阵动静。 漆黑的夜幕之下,一群人穿着黑色的披风,涌入了他们家的院子里。 李牧来不及惊讶,就认出了闯入他院子中的人,是鸿叔那边的人。 “怎么?”李牧向着门边走去,进了他院子中的二十来个人,却全部都涌进了他家的堂屋。 神秘兮兮地关了门之后,众人把李牧还有仲修远等人围在中间,站成了一圈。 为首的依旧是经常给李牧送东西来的那些人,不过这一次,他脸上的神色颇为严肃。 没等李牧再开口询问,原本站在李牧面前的两人,便恭敬的向着旁边退去,露出了原本站在他们身后的一个孩子。 那孩子七、八岁的模样,身上同样穿着一件黑色的厚披风,斗篷下稚嫩的面容,在这一群全都是成年男人的队伍当中,显得格外显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