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节
沃姆夫人这才注意到了他:“亲爱的,快来认识下这位才华横溢又善解人意的年轻人。梅林啊, 他是这么的不可思议,我想你也会喜欢上他的。” 奥古斯特·沃姆:“???” 林宁:“…………” 这时候只要微笑就好了。 可以说还没有正式认识, 奥古斯特·沃姆的心情就十分复杂了, 更不用说当林宁做了自我介绍, 说了她的名字是“吉德罗·洛哈特”后, 奥古斯特·沃姆都快要按捺不住他的不耐烦和不屑一顾了。就和林宁推测的那般,先前在三把扫帚酒吧中,奥古斯特·沃姆在听完洛哈特夫人对自家宝贝儿子的吹嘘后,最原始的反应根本不是一起来欣赏洛哈特,而是听出了洛哈特夫人言语中的夸夸其谈,再有还认为洛哈特十有八九是个自大又爱吹嘘的年轻人,到底恶尔精是魔法部分类级别为xxxx的魔法生物,一般巫师都不会轻易去招惹它们的,另外如果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怎么两个月过去了,仍旧没见任何动静呢? 初始印象就不好,如今又见沃姆夫人这么心花怒放的模样,同时还有这人自动找上门的行为,怎么看怎么都是虚有其表。 林宁眨了眨眼睛,对奥古斯特·沃姆的反应丝毫不意外,对此并不太担心,到底碍于沃姆夫人的情面,奥古斯特·沃姆并不会就此将她拒之门外,而这就足够了。 半个月后,《我在高林山的一夜》上市。 此时正值霍格沃茨开学前夕,对角巷内尤为热闹,随处可见为即将开学的孩子们购买学习用品的家长们,这其中就包括新一学年需要用到的书籍。霍格沃茨只负责将书籍列表附送在给学生的通知中,并不会统一为学生购买它们,大部分学生都会选择去丽痕书店购买新书,而对于不太能负担起的学生,丽痕书店也有二手书兜售。 “珀西,看好乔治和弗雷德!”韦斯莱太太嘱咐着即将入读霍格沃茨的三儿子,让他看好跟着一起来却最是调皮捣蛋的双胞胎弟弟,稍后就一头扎进了今天格外拥挤的丽痕书店,目标是丽痕书店的二手书,而对于韦斯莱太太来讲,二手书只要修复的好,其实也可以当做新书的。 足足半个小时后,韦斯莱太太才从人群中挤了出来。 乔治和弗雷德早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珀西拧眉看了眼韦斯莱太太手中唯一一本书,“书单中并没有列出这本书,妈妈。” 韦斯莱太太有些不好意思道:“不知不觉就买了。” “我看好多人都在争着买这本书,我想它一定很有意思。” 珀西·韦斯莱:“是吗?” 韦斯莱太太有点小心虚,就叫他去看其他人:“你看看他们每个人都拿着一本,对吧对吧?” 珀西·韦斯莱仍旧将信将疑,他们家什么情况他还是很清楚的,韦斯莱太太极少将钱花在不必要的地方,更不用说她还忘记了给他买书的事,就只为了抢那么一本他从前从没有听说过的书。再看下作者,吉德罗·洛哈特?那是谁? 这时韦斯莱太太一拍脑门道:“啊,我忘记给你买书了,你再等一会儿啊。” 珀西·韦斯莱下意识伸手想去接过那本书,以让韦斯莱太太腾出手来,结果韦斯莱太太却把书塞到了她的随身口袋中,这才转身再冲进了仍旧人挤人的丽痕书店。 珀西·韦斯莱:“……??” 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这一疑惑等到他偶然看到丽痕书店挂在门外的海报,才有那么点恍然大悟。海报上金发青年穿着剪裁精良的黑色西裤,白衬衣配深蓝色马甲,这很好中和他外面穿着的那件大部分巫师都不会选择的蓝色长袍,再加上他是坐在沙发上翻看手中的书,给人留下了几分静谧的感受。当然了,更多人第一眼感受还是金发青年的俊美,仅仅是个侧脸都足够让人驻足了,尤其是对女士们来讲。 也难怪韦斯莱太太难得花多余的钱,去买人家写的小说了。 不对啊,珀西·韦斯莱仔细观察了下,发现来买那本《我在高林山的一夜》的男巫也不少,他们总不能仅仅是因为作者长得还行,就去花钱买书的吧? 与此同时,《唱唱反调》的主编谢诺菲留斯·洛夫古德拍着桌子道:“我怎么觉得我们被利用了!” 一个编辑科林·佩德尔问:“您也去买了《我在高林山的一夜》吗?” “没有!”诺菲留斯·洛夫古德斩钉截铁道,结果就收到了同事狐疑的目光,他撇了撇嘴道:“你那是什么眼神,好吧,其实是今天早晨有人叫猫头鹰送了一本给我。等等,什么叫‘也’?你也去买了那本书?” 科林·佩德尔点了点头:“嗯,我特别想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啊,所以知道丽痕书店今天发售那本书后,我就迫不及待去买了一本。我觉得好多人都是抱着同样的心情去的,我看好多人在拿到书后,就直接打开来看后续了。” 诺菲留斯·洛夫古德:“哼!” 科林·佩德尔看得很开:“我们不是也没有付给他稿费吗?再说近来《唱唱反调》的销量也比之前都要高呢。” 诺菲留斯·洛夫古德对此不以为然:“下次他要是敢用同样的戏码,看我不给他寄一封吼叫信。” 科林·佩德尔想了想他先前去丽痕书店时的情景,再有听丽痕书店的店员说他们已经让工厂送第二批加印的书刊来,觉得那位在他们主编看来很狡猾的洛哈特先生,已经一炮而红了,下次要是再出版小说的话,定然不会缺少读者的。当然了,最重要的是对方文笔确实好,写得故事引人入胜,非得让人一口气看完才舒坦,不然他也不会请假专门去排队将书买回来了。 林宁在康沃尔郡的家中也说到了此事:“我认为这是双赢。” 原来那天去拜访默默然出版社主编奥古斯特·沃姆,用真才实学扭转了他的印象,并成功将她根据他们一家三口在高林山的经历,经过加工而改编的小说《我在高林山的一夜》推销给他后,林宁为了来个开门红,好拿着版税和分红去澳大利亚吃比利威格虫,就另外写了几个短篇故事,投稿在魔法界尤为畅销的《唱唱反调》。 这几个短篇故事和《我在高林山的一夜》相关,某种程度上称得上截取其中关键词进行的再创作,同时还是连载的。林宁用这几个短篇故事,成功吸引了《唱唱反调》读者们的注意力,并在高潮时将它断掉,当然没忘好心提醒他们,想要看完整故事请登陆丽痕书店,购买《我在高林山的一夜》。 可以说她在《唱唱反调》给她自己的书打了个另类的广告,还一金加隆都没有付给《唱唱反调》。 相对的,《唱唱反调》也没有付给她一金加隆稿酬。这是《唱唱反调》的一贯做法,从不付给寄稿者稿费。 之所以说是双赢,就像是《唱唱反调》的编辑科林·佩德尔说的那样,这几个短篇故事也有稍微拉动《唱唱反调》的销量。 白皇后:“确实是这样。” 林宁笑道:“是吧。” 旋即林宁随口问了句:“布鲁伯里出版社那边还没有消息吗?” 白皇后:“还没有。” “我不是很了解这其中的流程,等我们从澳大利亚回来再来仔细分析下吧。”林宁不是很在意道。他们俩说的布鲁伯里出版社并非魔法界的出版社,而是麻瓜那边大众出版领域较为知名的一家独立出版社。林宁先前就有往麻瓜出版社投稿的意愿,为此她还和白皇后将近十年内各大出版社出版的小说,做了系统的分析,提取了其中流行的元素,再结合他们自身的情况,林宁又下手写了本小说,并将它投给了布鲁伯里出版社。为此林宁还给他们一家编了一套身份,并在麻瓜世界暂时租下了一间公寓,并且在公寓收件箱中安放了门钥匙,一旦有信件投递过来,就会触发门钥匙,将信件转移到他们家来。 只如今距离她投稿时间已经过了两个星期,布鲁伯里出版社那边还没有音讯。 林宁不是很清楚其中的原因,只想了解也得等他们澳大利亚之旅后了,要知道澳大利亚之旅可是在他们刚来这个平行世界时就说好了的。 猪笼草:“嗷呜!” 林宁:“等等你干什么去?” 正要往壁炉钻的猪笼草:“汪?” 林宁:“我什么时候告诉过你我们说走就走?我们得事先做好准备。” 猪笼草“啪叽”一声摊在了地板上。 林宁耸了耸肩。 他们还真不能说走就走,温室内的草药要安顿好,还有各种补给都得带好,同时还得和默默然出版社进行互通有无。《我在高林山的一夜》因为《唱唱反调》和作者长得好,销售额对默默然出版社来讲是十分喜人的,他们自然愿意和林宁进行再合作,还愿意优先付出部分金加隆来当做下本小说的预付稿酬。 林宁并没有什么异议,只是她不会那么快就写好第二本小说,再者即使她想静下心来动手打字,她都觉得猪笼草会一言不合就吃掉她的打字机。为了不失信于他们家狗子,林宁就没有对默默然出版社给出下本小说原稿的递交时间,但表明下本书也会交由他们出版社进行出版。 再剩下杂七杂八的事收罗好后,他们一家三口便踏上了去澳大利亚的国际飞路网。 比利威格虫是澳大利亚一种土生土长的昆虫,凡是被它折了的人,首先会眼花,然后会漂浮起来。因为这种神奇的现象,好多年轻的澳大利亚巫师会故意抓比利威格虫来蛰自己。也正是因为这个,林宁此前才会说比利威格虫会分泌一种迷幻成分的物质,这种物质会随着它的蛰针刺入到被蛰者体内,让他们产生飘忽感。当然了,这种飘忽感不仅体现在被蛰者的心理上,也会反应在他们的生理上,可以说是种有全方位立体化效果的“迷幻药”。 同时一旦有人被蛰过度,他就会一连数天不受控制地在空中漂浮,而且如果有严重的过敏反应,随之而来的就是永久性飘荡。 这就是所谓的小蛰怡情,大蛰伤身了。 为此林宁悄悄对白皇后说:“我们还没有进行过测试,万一猪笼草产生不良反应呢?” 白皇后:“这确实是个问题,可你要去告诉它吗?” 林宁一脸沉痛道:“我怕它听不进去。” 白皇后慢条斯理道:“我想如果到时候出了什么问题,我可以帮它治疗。” 林宁还是没太适应过来白皇后如今治疗师的身份,经由白皇后这么一说,她才反应了过来,想了想就点了点头,末了还说:“如果只是蛰伤这样的小问题,那就不用管它。” 白皇后:“好。” 猪笼草对此一无所觉,它还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在最前面,直到它反应过来它并不知道比利威格虫到底在哪儿,才恍然停了下来,朝着林宁和白皇后“汪”了一声。 林宁理直气壮道:“就在澳大利亚啊。” 猪笼草:“……” 《神奇动物在哪里》中就是这么写的,该书作者纽特·斯卡曼关于比利威格虫的记载就只有那么多。林宁在仔细看过这本书后,还将其他相关书籍进行了融会贯通,像是列出过需要用到比利威格虫蛰针的魔药都有哪些,并且比利威格虫干燥的蛰针在这些魔药中都发挥了什么作用。再有也有去霍格莫德村的糖果店,买过滋滋蜂蜜糖,还有蟑螂堆,还有冰耗子,果冻鼻涕虫等等,猪笼草不太能吃糖果,不过后面那几种糖果都被它收藏了起来,平时就舔舔不一下子吃完,就那样它慢慢把它们吃光了,也是锲而不舍。 话说回来,现在他们要寻找比利威格虫,在不知道一般它们都会在哪儿出没的情况下,他们就一起去了澳大利亚巫师界的一家叫袋鼠口袋的酒吧。那儿聚集了不少澳大利亚的年轻巫师,在和他们的交谈中,林宁就打听到了他们平时都在哪儿追逐比利威格虫,还有她也注意到当他们进来时,酒吧老板露出了戒备的神情,而在她和当地年轻巫师们打探起比利威格虫后,酒吧老板这才稍微放松了警惕。同时这种戒备,并非是单独针对他们一行的,而是针对着生面孔,以及这种戒备在两个巫师进来时达到了顶点。 那是一男一女。 男人大半个脑袋都裹在脏兮兮的绑带中,女人围着一直垂到双脚的黑沙巾,偶尔露出的手是苍白色的,指甲是尖尖的,还涂着黑红色的涂料。这两个人看起来和袋鼠口袋酒吧格格不入,而且酒吧中客人也因为他们的进来,安静了那么一瞬。 这一男一女对此置若罔闻,径自来到一个角落坐下。 而当他们从林宁附近经过时,林宁敏锐地闻到了他们身上的血腥味,那血腥味还很浓,看来是不久前沾染上的。只是那血腥味不太像是人的血腥味,再仔细看他们的装扮,尤其是那个裹着厚厚黑纱巾的女人,她的黑色长袍上还沾染着血,遮住脸的黑沙巾上也有那么一两滴。再想想她那苍白的皮肤,还有尖锐的指甲,难道她是一个吸血鬼? 在这个世界中确实是有吸血鬼存在的,看原身原本就会有一本《与吸血鬼同船旅行》,就可见一斑。不过魔法界的吸血鬼并不像是麻瓜小说中形容的那样,具有着诸如快速移动,长生不老,刀枪不入等特征,魔法界的吸血鬼更像是一种神奇动物,就像是马人,人鱼等那样。当然了,马人和人鱼被归类在神奇动物中,是因为他们和巫师的关系不好,他们是自己谢绝了“人”的地位,而选择了“动物”的身份。还有就是魔法界的吸血鬼,严格来说是对专喝人或动物的血的妖魔总称。 最后,魔法界的吸血鬼,他们的武力值并不高,也没有什么“特异功能”,哪怕是个普通的巫师或者有武器傍身的麻瓜,也是能够制服一个吸血鬼的。 林宁自然而然将目光收回,转身继续和她周围的本地年轻巫师交谈起来。很快,她就探听到这附近最近接连有袋鼠被残忍杀害,再有还有巫师向澳大利亚的魔法部报告说,他曾看到过如尼纹蛇。如尼纹蛇是一种有三个头的大蛇,还有着鲜艳的橘黄色带黑色条纹,而因为它这样招眼并吓人的外表,让它成为了黑巫师的最爱,黑巫师们往往把它们当宠物养。 又这种蛇本来只有在非洲有,那如今它出现在澳大利亚,就说明最有可能是黑巫师将它带过来的。袋鼠接连被残忍杀害案,也极有可能就是黑巫师犯下的,再因为黑巫师是众所周知的心狠手辣,说不定那黑巫师还会进一步带来血腥和惨案。 也难怪酒吧老板在戒备着生面孔。 林宁微微扬眉,只不等她细想,猪笼草就拍了下她的小腿。 林宁:“……我知道了。” 白皇后蹲下身来将猪笼草抱了起来,她现在穿着长袍,如果不仔细看的话,只会将她当做普通小孩子,出现在酒吧中并不引人注目,到底在魔法界也没有规定小巫师不能喝酒。更何况白皇后是能够触碰到物体的,那就更不会有谁怀疑她的身份,倒是猪笼草被她抱起来时,还很有几分不适应,从前它都不知道穿过几次白皇后的投影。 林宁付了银西可,就离开了袋鼠口袋酒吧,临走时还和那群认识的年轻巫师们挥了挥手。 等离开袋鼠口袋酒吧,林宁就把她知道的简单扼要说给了白皇后听。 猪笼草:“汪!” 林宁:“你得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啊,猪笼草。” 猪笼草冷漠脸。 林宁也不再继续吊它胃口了,就用了个指路咒,让指路咒带着他们去比利威格虫一般会出没的地方。等达到后不久,他们就捉到了几只比利威格虫,比利威格虫大约有两点五厘米长,和最开始猪笼草的个头差不多。较为奇特的是比利威格虫的翅膀长在头顶的两侧,扇动的速度非常快,不过它的行动不够敏捷,麻瓜们很少会注意到它们,就连巫师也不太经常见到它们,除非被它们蛰了。 林宁他们倒是没被蛰,只是在用飞来咒引来比利威格虫后,再对着它们施了个定身咒。接着林宁捏住其中一只,把它放到猪笼草跟前。 猪笼草:“啊——” 林宁:“……不是给你吃的。不是,你觉得你能吃它?” 猪笼草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 林宁挑眉。 猪笼草仔细嗅了嗅后,再次点了点头。 林宁这才把比利威格虫喂给了它,看它吃后并没有出现任何异常,就把剩下几只比利威格虫也一并喂了,过了半晌猪笼草都还是活蹦乱跳的。林宁转过头来对白皇后说:“看来我们过于谨慎了。” 想想从前猪笼草都吃过什么吧,它可是吃过虫族女王的狗子,有着宇宙级别的胃和消化系统。 白皇后:“埃米尔,你怎么了?” 林宁羞愧地低下头:“我竟然对猪笼草的胃感兴趣了。” 白皇后:“……” 幸好猪笼草没有听到这个,它在被林宁和白皇后放松看管后,就颠颠地杀向了其他比利威格虫。尽管比利威格虫飞行速度很快,即使敏捷度没那么高,可也是还可以的,但它们在猪笼草这个捕虫小能手面前还是不够看的,而它们也没有坐以待毙,这不,就有一只比利威格虫成功地蛰了猪笼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