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节
所以,阮婉很轻易地就把他给“牵”过去了——这么说吧,沈二少现在就像是一条被拴上了项圈的大狗,真的是一扯就走,绝不反抗。 位置一挪,沈子煜自然不可能再抓住扶手,于是只能两手都撑在车壁上。阮婉左看了眼右看了眼,觉得他这姿势颇有种“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感觉,顿时囧然。 就在此时,旁边一位大妈勾住了沈子煜的这只手。 “小伙子,手我抓下啊。” 沈子煜:“……” 又一位大妈勾住了另一只手。 “小伙子,谢谢啊。” 沈子煜:“……” 他头转向左,看着左边的大妈,又转向右,看着后边的大妈,只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然后…… 他就看到站在他双臂之间的少女低着头偷笑了起来,那模样简直像是一只偷到了鸡蛋的小狐狸,看起来又可爱又可气,让人很想揪住她的大尾巴倒抓起来甩一甩。 ……算了,就这样吧。 原本想抽回手的沈子煜继续坚强地伸着双手,点不成烽火,他至少能做两个吊环。 而且,这些特别事多的大妈们带来的也不全是困扰。 比如说,距离更近后,沈子煜感觉那原本嗅来只是若有若无的香味变得越加明显了,他低头注视着她的发顶,注视着那如绸缎般披泄而下的黑发,以及自其中隐约露出的小巧耳尖,呼吸急促了一拍,然后就看到…… 大妈a正斜视着他。 大妈b正偷笑。 沈子煜:= = 他突然就有点紧张。 当然,他在紧张时并没有中年人那样的坏习惯,他只是突然就想说点什么,可说些什么好呢?就在此时,他的目光无意中落到了自己的手上,那上面有着清晰可见的爪痕。 灵光一闪之下,一句话就是脱口而出—— “你以前养过猫?” 阮婉愣了下,才反应过来沈子煜是在跟自己说话,而且说的还是……这么日常的话题,实在是让她有点反应不过来。不过他既然问了,她也不好不开口,于是回答说。 “算是养过吧。”虽说只有短短一个月的缘分,在那之后她就再也没养过这些小动物了。 “怪不得蛋黄不抗拒你。” “……蛋黄?”阮婉惊讶地抬起头,看着沈子煜,“这是你给那只猫取的名字?” 后者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有点尴尬地别过眼:“……不是我取的。”其实这是撒谎,因为这名字还真就是他取的。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取出这种完全不酷炫的名字,甚至于他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捡那只又狼狈又脏又凶的猫回去,还脱口而出“蛋黄”这个名字。 “那是谁?” 沈子煜情急之下,随机选取了一个人来背黑锅,这个人就是—— “我爷爷。” “……” “我跟他说我捡了只猫的时候,他正在吃鸡蛋。”沈子煜觉得自己编造的这个理由真的是无懈可击……才怪,明显是漏洞四出。 其实阮婉也是这么觉得,但她显然不可能去找沈老爷子求证这件事。 直觉告诉她,这名字就是沈子煜取的。 而其实,她惊讶的也不是“沈子煜给猫取了这么一个可爱的名字”这件事,而是,她上辈子也叫这只猫“蛋黄”。这实在太过巧合,所以她才会觉得惊讶。不过想想也并不奇怪,她之所以会给这只三花猫取名叫“蛋黄”,是因为它身上有一块毛圆滚滚,再搭配上周围的白毛简直就像是一只新鲜出锅的荷包蛋。 她都能这么想了,其他人这么想也不奇怪。 对吧? 第93章 很好顺毛 阮婉是真的没想到,自己居然会有和沈子煜这么心平气和交谈的一天。她当然知道“愤怒的小鸟”不可能会全天候愤怒,只是她没指望自己看到这一面。当然,有乔毅的事在前,惊讶过后,她也就淡定了。而且他觉得沈二少这家伙估计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他正在像她请教“养猫常识”。 正所谓“从哪里吃亏就从哪里找补回来”,今天刚在妹纸的面前丢了脸,然后就想学成归去后拉风一把。某种意义上说,嗯,也是蛮拼的呢! 交谈起来时,时间的流逝总是格外快。 很快,公交车到站。 被报站声“惊醒”的阮婉侧头看了眼窗外,说道:“该下了。” “……”沈子煜抿了抿唇,“嗯”了声之余,扭头看了眼不久前还“立过功”的公交车司机,眯了眯眸。后者只觉得背脊窜起一阵寒流,连忙回头看了眼,理所当然地什么也没看见。如若司机先森能听到沈二少的心声,八成会泪流满面地说“我做事让你满意的时候就喊我‘小甜甜’,不满意就记恨我,还能不能好了!而且一路上堵车我开的很慢了好么,这都嫌快你会被其他乘客打死的!”。 下车后,阮婉松了口气。 挤了一路的她觉得自己都快变形了,身上也出了些许汗,眼下只想回到寝室好好地洗上一个澡。才刚这么一想,她就听到沈子煜问自己:“想吃东西吗?” “嗯?” “……你中午吃得很少。” “还好。”阮婉回答说,“我并不饿。”她十分体贴地说,“谢谢你送我回来。”所以说,学校都到了,这位老人家就不用管她了,饿的话自己去吃饭就好。 沈子煜如同没听懂她话中的暗示般,点点头说:“那走吧。” “……”= = 阮婉暗自腹诽,他这是打算一路把她送回寝室?要不要这么负责任啊。 事实证明,沈二少还真的就是这么一个负责任的男人,居然真的把她一路给送了回去!因为话题被打断了的缘故,这一路上他们没再说什么有关于猫的话题。 不过,之前的那场聊天也的确在某种程度上缓和了两人之间一直颇为尴尬的气氛。 沈子煜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缓步走在林荫路上,平时总是皱成一团的眉眼此刻格外舒展。他比阮婉高不少,哪怕是慢步走,两条大长腿迈出的距离也比她要长不少,为了不出现“走了若干步后一回头人被他弄丢了”的惨剧,他不得不略微调整自己的行走节奏,顺带抬起手摘下一片路经的叶子,随口问道:“陈丘最近还有骚扰你吗?” “……嗯?”阮婉愣了下后,摇摇头,“没有。” “如果有,可以告诉我。” 阮婉听到这里不由失笑:“他也得有这个胆子。”陈丘那个人最是怂不过,接连被沈子煜收拾了几次后,他现在恨不得见到她就跑,哪里还有那胆子。既然话题进行到了这里,她不得不说上一句,“之前的事,谢谢你。”虽说在那之后,学校里好像有了一点奇怪的传言,就比如此刻时而有人用奇怪的目光看着他们俩,不过就本质而言沈子煜还是帮了她。 “不用客气。”沈子煜侧头看她,挑起眉梢,眉眼间有着逼人的锐气,“那种人,很好收拾。” “……”阮婉心想在大哥你的眼里谁不好收拾啊,没忍住多了句嘴,“下手……还是注意点吧。”真弄出事情来,她也要承担责任的好么,倒不是胆小怕事,只是吧,她可不想以后走在学校里,经常有人在背后指着她给学弟学妹们科普“她就是当年‘打残门’的女主角”,那得多郁闷啊。 不过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 之前说猫的事时就被嫌弃了一脸,眼下再说这个,简直是拉仇恨的节奏。 然而出乎她意料的是…… 沈子煜好像并没有生气,他说:“我打的都是让他又痛又没明显伤痕的地方。”说这话时,他的双眼明亮,嘴角微微勾起,一颗虎牙若隐若现,疑似是在显摆自己打人很有一手。 阮婉无语,心想这种事有什么好骄傲的。 “下次再遇到那种苍蝇,可以直接告诉我。” “……嗯。” “你上次摔他的那下还不错。”现在的话题似乎很符合沈二少的口味,他非常热心地点评说,“不过腰部用的力不对,很容易让腰受伤。” 阮·腰的确受伤·婉:“……”少侠好眼力! “应该像这样。”沈子煜比划了下动作,双眸炯炯地看着她说,“下次……我再教教你吧?” “啊哈哈……”阮婉干笑,心想他这是为表谢意决心把她教成铁血真汉子么?她脑补了下自己浑身肌肉疙瘩的样子,硬生生地打了个寒噤,对他这个完全不让人心动的提议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拒绝,“这就不用了……” “……”盯。 阮婉被沈子煜森森的“迷之失落”视线盯地额头冒汗,心想上辈子也没听说过这家伙这么喜欢教人这个啊,也没听说他后来去开了神马武馆啊,真没想到他居然有着一颗如此虔诚的“教师之心”,真是让人完全不感动呢。 被拒绝的沈二少心里当然是失落的,同时他联想到身边少女至今的“战绩”,很是诚心地说:“你太弱了。”武力值太低,又总是遇到各种变态,真是让人忧心呐。 “……没事,你和心愿都很强嘛。”完全不想变成“嫩脸肌肉怪”的阮婉敷衍着回答说,“有事我会找你们帮忙的。” 刚才还失落的某人一听这话顿时就精神了起来,点头赞同:“的确。” 阮婉:“……” 她突然诡异地觉得,身边这家伙似乎还挺容易顺毛。咳,换个简单一点的说法就是“挺好糊弄的”。不过想想也难怪,她每次看到他都是独来独往,身边压根没什么朋友。就算是大院里的那些算得上和沈子煜一起长大的人中,他关系最好的也就是乔毅以及另一个叫孟庭斐的家伙,不过后者似乎还暂时离开了本市。不常和人接触自然也就不擅长与人交往,更别提他还一天到晚一张后爹脸,压根没人敢凑上前。 “婉婉!” 就在此时,阮婉突然听到一声喊,她回过头,发现站在不远处的正是寝室三人组。她们好像是刚从外面逛街回来,二钱妹子的手里又提着若干个购物袋。 姬友来了,男人神马的肯定就要退散了! 从来不重色轻友的阮婉(咳!)很好心情地转头对沈子煜说:“谢谢你送我到这,我和她们一起回去了。” “……嗯。”哪怕沈子煜再不乐意,他也没立场阻止。至于厚着脸皮跟在几个妹子身后的事情……他显然是做不到的,除非她出言挽留。所以他只是点了点头,酷拽地说了句“走了”后,立即转过了身,啧啧,这动作都带起了一阵风,看起来真是风一般的男纸呐!就是步子迈地不是辣么快…… 风一般的二少心里想,也许她会出口挽留?就算不挽留至少也会再和他说几句话吧。然后!他就听到了某人撒丫子朝小伙伴跑去的声音。 跑地那叫一个快,就冲这速度,谁说她“身体不好”简直就是污蔑! “啪嗒!” 有人的玻璃少男心就这样碎了一地。 完全猜不透这种事的阮婉一溜烟地就跑到小伙伴的身边,笑着说道:“你们今天出去了?怎么回来地这么早?”按照特爱逛街的钱姑娘的本性,不拖着小伙伴一起逛到晚上再回来简直是不科学! 她不问这话还好,一问被夹在二钱和莫北中间走的夏蒹葭简直是缩成了一团,脸也“唰”的一下就红了。 阮婉:“?” 她奇怪地看了眼夏妹纸,目光落到她腰间系着的、那明显属于莫北的运动外套。后者在她的目光中,整个人好像都要窘迫地哭出来了。 莫北无奈地望天。 钱姑娘抬起手揉了揉小可怜的脑袋。 秒懂的阮婉轻咳了声,非常体贴地说:“那我们赶紧回去吧。”出门才发现亲戚拜访神马的……哪个女生没碰到过,习惯就好。 才走了几步,向来对于味道很敏感的阮婉嗅了嗅鼻子,惊讶无比地侧头问:“你们居然背着我偷吃?!”咳咳,这个偷吃真的是单纯意义上的偷吃,说来也巧,寝室四人的口味虽在别的方面各有不同,但在一件事上却达成了高度共识,那就是——爱吃海鲜。 阮婉从小居住在内陆小镇,现在的交通又没若干年后那么方便,能吃到的海鲜几乎都是干货,有点腥的那种。上辈子她因此一直不爱吃这些,直到她第一次吃到新鲜的……从此就跳进了坑! a市虽说也不近海,但一来到底是中心城市,二来离近海城市也不算远,所以这种新鲜的东西还是有得卖的。故而寝室几人经常会趁着周末去打打牙祭,也不会吃什么特别贵的东西,通常也就是蛤蜊扇贝之类,在所有寝室成员可以承受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