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
下了飞机休息一会儿,立马就是会议。 江寒汀的日语说得很好,好到会让人以为他是日本人的地步,程清朗翻译给夏梵听。 两个人都接受的是精英教育,江寒汀会多少语言夏梵不知道,程清朗在法国和英国都待过,所以法文和英文都很流利,日语也说的不错。 夏梵有时候还挺佩服江寒汀,这家伙虽然讨人厌,但不能否认有颗超级漂亮的头脑,脸皮又够厚。 有不向任何人妥协的资本。 五个小时的会议,从酒店的会议室出来,城市已然华灯初上。 街上路人不多,十字路口碰巧挂着夏梵的巨幅广告,两个人驻足观看,夏梵把墨镜往下拉了拉,尽量往人少的地方走。 走过两个街口拐到了一个小巷子,一些男人站在店门口,朝来玩行人报以微笑。 还有更大胆的,前来和女人搭话。 有穿白衬衫的正太,绑着小辫子的文艺男青年,穿着皮衣带耳钉的朋克男,种类繁多。 夏梵瞬间就明白过来,红灯区。 声色犬马的小世界,霓虹灯闪耀,让她想起了当年的秦淮河边的歌舞。 每次打了胜仗,她手下的人去找相好的姑娘去放松下,她自然不一起去,踢了几个家伙一脚。 便背着手独自站在江边吹风,风里夹杂了姑娘们的胭脂水粉的香味,有种说不出的旖旎。 转眼如隔世。 夏梵打量过去,还是小孔雀好看,江寒汀这张祸害生平的脸,那双桃花眼不知道误了多少姑娘。 一个男人突然拦住了夏梵,他的年轻偏大,大概是妈妈桑之类的人,用蹩脚的中文问:“小姐,你要不要找人陪喝酒。” 这个国家的红灯区是合法的,牛郎是热门职业,连着很多男艺人都下海。 夏梵摇了摇头,看了看跟在自己身后的人,意思是有朋友一起。 花衬衫顺着夏梵的视线看了过去,意味深长的笑了起来,“客人已经找好了啊,这两个人真不错,我们这里没有比他们的漂亮的,难怪客人不动心。” 明显是误会了。 程清朗:“……” 江寒汀:“!” 两个人正想辩解,那个妈妈桑却已经转身离开。 夏梵耸了耸肩,也对,如果这两个人站台生意一定很好。 ——— 程清朗定了民宿,那里离周边任何一处房屋都有一定的距离,提供了完全隐秘而自由的空间,周边环境也很好,比市区安静。 夏梵是公众人物,他答应过杨添,在夏梵主动公开前,一定会保护好两个人的关系不曝光。 他只是定了两间房,江寒汀是自己跟来的,这人脸皮厚得惊人,他再怎么委婉的拒绝都没用。 本来这间民宿满了,江寒汀用了五十倍的价钱,让他们隔壁房间的客人让了出来。 直觉粗暴且有效。 晚上九点。 程清朗打电话把夏梵叫了下来,“我们去走走吧,反正你也不想睡。” 这边的道路两边是葱茏的绿植物,昏黄的路灯下,晚上有种宁谧。 两个人沿着小路走,程清朗突然提议,“梵梵,要不我背你吧。” “不要了,我能走的,而且我很重。” 程清朗蹲了下来,“可是我想背你走一段,快上来啊,等回国了怕就不能背你了。” 有那么多那么多的电灯泡,女朋友太受欢迎,男女通杀,他有一种自卑式的自豪感。 夏梵想走,程清朗蹲着不起来了。 她看了眼对方宽阔的背,真是小孩子脾气,“好吧,如果你累了就换我来背你。” 程清朗背着人,嘴角弯了弯,“哪里有很重,轻得很,背一辈子也有得是力气。” 两个人沿着小路往回走,这会儿已经十点多了。 昏黄的路灯把两个人的影子无限拉长。 江寒汀和看着走回来的两个人,放下窗帘,回身坐回了沙发上,拿过看到一半的文件。 一个字也看不进去,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第71章 “来,喝牛奶。” 夏梵扫了眼人,这货才起床不清醒吗?从那天早上开始就怪怪的,真是越来越娘炮了…… 程清朗默默把杯子放在夏梵的面前,“那个好吧,我不喂,你自己喝。”说完,用眼角的一点点余光瞥了眼江寒汀。 江寒汀面无表情的吃早餐,从始至终没有抬起过视线。 扑克脸下一万头草泥马绝壁而过,不就是男女朋友吗?像幼儿园小屁孩似得。 别说情侣,连着离婚的夫妻也有。 他向来有的是耐心。 三个人吃完早餐,就坐上飞机回国。 四个小时后,夏梵到了家。 她得休息下,调整一下状态,马上就要进入新的剧组。 杨添这次给她接了个喜剧,大概两个月不到可以拍完,剧本她看了一遍已经背下来了,还挺有意思。 女主角是个到是处砍人(并没有)的黑|道千金,男主角是个温润如玉救死扶伤的医生。医生救了千金的亲人,千金全家为了报恩(并没有),强行把千金嫁给了男医生,其实是千金没人敢娶,找了根救命稻草。 委屈又欢乐的故事就这么开始了。 杨添看到这个剧本,二话不说就接了下来,流氓做派的女主角简直不要太适合夏梵,大魔王完全就是本色出演嘛,彻底释放天性。 他一直觉得夏梵是介于硬汉和美人之间,很神奇的存在,这样的脸长在这样的人身上!暴遣天物都不能形容。 除了电影之外,她还得准备开始这个月下旬的法学研究生全国联考。 经纪人给她报了所名气挺大的学校。 好吧,其实也没什么好准备的,反正书本和最近五年的真题她都背完了,包括圆觉给她弄得什么重点的。 杨添事后就后悔了,觉得给夏梵抱得那所学校,太难考了,读一般大学的研究生也不错,反正只要镀一层金。 圆慧也赞同,他毕业的那所大学,入学第一名确实有些难,虽然……当年他就是第一名考进去的。 娇花听完就没有再说话了,夏梵身边果然就只有他一个是正常人。 她还是收拾下准备叫上几个朋友去吃火锅,当务之急。 ——— 每次吃火锅,沈暮都在清汤里面煮青菜,吃之前还得在开水里过一遍,把油洗掉。 夏梵看着人,跳芭蕾对身材要求很苛刻,多吃一口都像是要了命似得。 ……幸好她现在不跳了。 沈暮的腿已经好了,她依然是西宁芭蕾舞团的主演,不飞来飞去演出的时候是个很安静的人。 那次公演结束后,她和夏梵走得越来越近,前段时间还和舞团的女舞者一起,跟着夏梵学了一套防身术。 当时有人觉得练舞没必要练武,反正对形体的效果一样。 夏梵摇了摇手指说:练舞是为了舞台,练武是为了能和流氓讲道理。 想想也是周,一群姑娘笑过之后果然上心起来,练完一套拳法,精神气好了许多。 沈暮本来就是美人胚子,五官精致,有种我见犹怜的味道,不然也不会是江寒汀的前任。 夏梵也很待见人,只要对方不哭,就十分赏心悦目。 沈暮接近夏梵,开始抱着小心思,想搞清楚江寒汀为什么会对人另眼相待。 接触下来,慢慢就忘了初衷。 渐渐也知道夏梵为什么人缘好。 男人大抵爱她的漂亮磊落,女生爱她的霸气又体贴,视觉动物逃不过那张脸,不看脸的又会被对方气度折服。 总之想要绕过真的很难。 如果夏梵是个男人,或者喜欢女人,大概她早开始一段新恋情,她不是同性恋,在这人这里,男女的界限都被打破了。 要知道微博上叫老公的可不全是女人。 今天两个人一起吃饭,夏梵开车来接她,才换的跑车,张扬肆意。 驾驶座的人有脸有钱有才,有安全感又体贴,满足所有女人的幻想。 至于前任……算了吧。 沈暮不是个大方的人,毕竟爱过,一点不恨她做不到。不过她已经找到了排解的方法。 每次拉着夏梵吃饭,或者在对方家玩,她都会告诉江寒汀,附带一张照片。 虽然江寒汀什么不说,但想到对方的心情,她就觉得天更蓝了。 报复前任最好的方法,就是和他心仪的人变成好朋友,毕竟她和夏梵关系这么好,夏梵却不待见江寒汀。 沈暮拍完照片,合起手机说,“团长昨天还说你条件这么好,不跳芭蕾可惜了。” “你知道的,我的志向不在那里。” 她饿了好几个月,已经受够了,要不是马上就到了公演的时间,她得把整个剧院都炸了!! 吃不饱血糖低,血糖低大脑就不清晰,大脑不清晰最容易做出冲动的事情,这些都是有科学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