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节
什么旋煎羊白肠、批切羊头、摸脏红丝、水晶皂儿、黑狐肉、果木巧羹等等,不仅是没见过世面王大力几人,就连常喜乐也被弄花了眼,不少东西他压根就不知道。 这府里和县里吃食差距也忒大了! 看到这些就明白钦差为何完全吃不下在工地上的东西,平时被这么多美食喂着,突然开始吃糠野菜,能适应才有鬼了。 “怪不得听人说很多人田地都不要了就想往城里涌,这城里的日子过得确实比村子里好多了。别说村子里了,就是县里最有钱的土财主,见过的吃食也没有这里的多啊!” 常喜寿感叹道,才走那么一小会,他就吃了五六样完全不同的吃食。这一条街想吃完,就他们这饭量,没个七八天根本不成。 吃也是需要底蕴的,只有生活富足了才有那个能力去思考如何将食物做得更美味,有空闲去琢磨不同的吃法。所以食物的丰富一定程度上反应了那个地方的经济状况,当然这也不是绝对,比如大英帝国的菜谱…… 而在这里,这一条是适用的。虽说好吃不是美德,可是富贵人家也极为讲究吃。只是他们讲究吃不是为了吃饱,而是为了吃得精致,吃得讲究有排场。 “不光吃,你看那些杂耍的都不知道见了多少,咱们那小破县城,一年都没见几次。村子里更不用说了,哪个戏班子会过来咱们那犄角旮旯。还有这里卖的东西,啧啧,我原本以为咱们现在日子好了,也不用像以前那么扣扣索索,可一到府里才知道我们有多穷!”常喜庆道。 王大力也被这样的繁华惊住了,一路走来,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这里啥都好,就是东西太贵了,而且人那么多,只怕活也不好找。” 之前就看到一群大汉蹲着等活,要是没人雇佣,不就得饿肚子了? 不像在乡下,不管咋还有几亩田地,只要不遇到天灾人祸,再怎么也不会饿死。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咱们觉得别人难过,兴许那些人还觉得咱们苦得很。”常喜盛道。 正这时一群人涌过来,原本走在一起的几人被冲散了。 常喜乐回过神的时候,身边只剩下常昱一个人。 常昱紧紧的贴着他,双手环抱着,不让其他人有机会冲到他。 常昱虽个头小,可力气大,只要有人稍微贴近常喜乐就被他推开,所以虽然人潮拥挤,可常喜乐却没有被一个人碰到过衣角。 “好了,没事了。”常喜乐和常昱顺着人流进到了一个小巷子里,这里没有什么人,终于不再被挤来挤去。 常喜乐摸了摸常昱的脑袋,“小喵越来越能干了,可以保护我。刚才要不是你,我都不知道被挤成什么样子。” 常昱见这里没有那么多人,这才放松了警惕,见常喜乐夸他顿时乐得在常喜乐怀里拱了拱。可拱到一半又猛的停了下来,他才反应这是外头,脸一下子跨了下来。 常喜乐一瞧就明白他纠结什么,笑道:“小喵是想要快点长大吗?” 常昱认真的点了点头,“保护,乐乐。” “你现在就做得很好,以后也会越来越好,偶尔犯一下错没关系的,况且你那也不是犯错。” 常喜乐说完这话,才反应他现在就是从前他最瞧不惯无原则宠孩子的熊爹妈啊。总想着,孩子还小,不着急以后会懂事的。明明他比任何人都希望常昱快点成长,快点跟上这个世界的节奏。 常昱却摇了摇头,小脸严肃。 “小喵真棒,严格律己,以后肯定是个有出息的人。”常喜乐由衷赞赏道,他这个监督人都经常忍不住松懈,而常昱却一直坚持,他深信常昱很快就能完全融入人类社会。 常昱又露出了笑容,不过这次没有再失态,不再像个小动物一样喜欢贴着常喜乐拱来拱去。 常喜乐望了望四周,完全见不到常喜盛一行人的影子,“不知道二哥他们哪里去了,方才人也忒多了,突然就涌出一群人。” 常昱拉了拉常喜乐的胳膊,“我,找。” 常喜乐怔了怔,随即笑道:“小喵也想帮忙吗?没事,大家都知道回去的路,我们就不用找了。这里人那么多,地方又那么大,太难找了。” 常昱有些急了,一字一字很用力道:“我!能!找!” 常喜乐知道常昱并不是喜欢说大话的,不由好奇道:“你怎么找?” 常昱指着自己的鼻子,“味,道。” 常喜乐这下有点被惊到了,他一直很清楚常昱的鼻子非常的灵敏,平时捕猎的时候鼻子的作用非常大,可也没有想到会好使到这个地步。要真跟说的一样,可堪称汪星人了。 “这里人这么多,而且混杂各种各样的味道,你也能分辨得出来吗?” 常昱非常认真的点了点头,肯定道:“能!” 常喜乐原本并不打算去找其他人,想着都是成年人了,而且都是大男人,也不怕走丢。大家玩累了自己找回去就是,找来找去耽误时间不说,还不一定能找到。 可现在听到常昱说利用鼻子能把其他人找到,忍不住好奇是不是有这么神奇。 “成,那我们去找找看。” 两人正打算离开小巷子,突然有一个黑影冲了过来,速度非常快,可就快撞到常喜乐的时候,被常昱一脚踹飞了。那人直接撞到了墙壁上,发出一声惨叫。 常喜乐吓了一跳,“小喵,你干嘛踹他。” “坏人!” 常喜乐正不解,就有人追赶过来,一边叫嚷着,“站住别跑!抓住那小贼,小爷有重赏!” 那人走近,发现竟然还是熟人——来人正是与沈百里作对的裴公子,清风酒楼背后的老板。 裴公子看到抢他钱袋的飞贼狼狈的坐在地上大喘气,心中甚是得意,补了一脚冷哼道:“我看你往哪里跑!吃了豹子胆了,竟然敢打我的主意,你知道我是谁吗!” 飞贼一直猛的咳嗽着,嘴角还溢出鲜血,完全没有余力辩解什么。 方才常昱那一脚非常重,完全不像平时会控制力气,只怕筋骨都给踢断了。 裴公子并不管飞贼一副要死不活的模样,捡起掉落在一旁的钱袋子,看了看里头的东西,见自己最在意的玩意还在,顿时舒了一口气。 这时他才转过身看向常喜乐和常昱,一个看着就是个文弱书生,另一个就是个孩子,他有些不确定道:“这飞贼是你们拦住的?” 常喜乐笑了笑,并未否认,“不过是举手之劳。” 裴公子上下打量了他们好几眼,“看不出你竟然是深藏不露的,竟有一身好功夫。这种飞贼平日最是难抓,就连衙役都拿他们没办法,今天竟落到你手里。” 裴公子完全没有考虑出手的是常昱,常昱现在已经学着敛起身上的戾气,加上容貌俊俏打眼一看就是一个软萌的孩童,完全想象不到他的杀伤力非同一般。 虽说常喜乐单薄的身体也不像有功夫的,可也比常昱瞧着靠谱些。 常喜乐不欲多解释,只道:“只是凑巧而已,既然公子的钱袋子找回,那我们就先告辞了,后边的事就交给你了。” 常喜乐不打算和裴公子多接触,毕竟在他和沈百里比赛之前他们过多的接触,总有些不妥当。他们现在的生意还非常依赖沈百里,他不想中间出什么幺蛾子。 “等等!” 裴公子将两人拦住,他眯着眼睛仔细打量常喜乐和常昱,“我怎么觉得在哪里见过你?” 常喜乐一脸平静,“哦?我最近才刚到府里,公子不应见过我才是,兴许我是大众脸吧。” “大众脸?”裴公子品了一会,顿时笑了起来,“这词倒是挺有意思的。我想起你是谁了!你就是今天跟着黑炭一起进城的人吧?” 常喜乐没有想到裴公子竟是记住了他,明明今天他的眼睛都放在沈百里身上,压根没有瞟过他一眼。 既然被认出,常喜乐也就没有刻意隐瞒,“黑炭?裴公子说的是沈公子吗?” “就是这家伙。”裴公子打量常喜乐的眼神变得很是不善,常昱明显感受到了,将常喜乐护在身后,目光灼灼的瞪着他,却不再像以前一样呲牙威胁。 常昱虽小,可若凌厉起来那眼神还是很唬人的,裴公子没意外的吓了一跳。 他咽了咽口水,心里虽是不解为何一个半大不小的孩子眼神为何这么骇人,而是急于知道另一件事,“你是什么人,为何会跟黑炭一起进城?我听你的口音并不是南瓜府里的人,你们是在哪里见的,你又是做什么的?” 常喜乐以为他想要趁机打听沈百里的事,想到五天后的比赛,自然不会多说什么,只道:“途中偶遇,我们相言甚欢,便是一同入府。” “相言甚欢?”裴公子说这话的时候有些咬牙切齿。 常喜乐并不知道这四个字有什么不对,也不想与他再纠缠,便是想要告辞,可这个时候那被常昱踹给半死的飞贼突然吹起了口哨。 常喜乐和常昱还未反应,裴公子连忙去推二人,“不好!快,你们快走,有圈套。” “走?裴公子这是要去哪儿啊?” 数个大汉突然出现在小巷子里,两头都被堵住,根本无路可逃。这些大汉个个高大威猛,有的人手里还拿着麻袋和绳子,一看就知道这一切是有目的有准备的。 常喜乐这时也才反应,今天白天看到裴公子的时候,他身边可是有不少随从的。从裴公子的穿着就能看出他家境很好,而且还与沈百里为发小,必是富贵人家出身。这里富贵人家出身的,身边都会带着小厮侍从,而现在却是孤身一人,十分不合理。 再看这情形,这些人是专门冲着裴公子而来。 裴公子漂亮的脸蛋并未露出惊慌和恐惧,眯了眯漂亮的双眼,“你们知道我是谁?是谁派你们来的!” 领头大汉笑得猖狂,“兄弟几个最近缺钱花,想要寻公子去我们那做做客。裴公子细皮嫩肉的还是莫要挣扎的好,只要你家中老实把钱交过来,我们必保证你能安然无恙的回去,毕竟我们只图财可不想索命。可若你要是不老实……” 领头大汉言语之中充满了威胁,裴公子明白现在喊叫也无用处,便是道:“这两位与此事无关,你把他们放了吧,我跟你们走。” 这时被踹在地上的飞贼发出微弱声音,“老大,不,不能放他们走,咳,咳……替,替我教,教训他们……咳,咳。” 领头大汉扫了常喜乐和常昱一眼,狞笑道:“送上来的肥羊不宰白不宰,既然有缘遇见就一起走一趟,想要回去拿了赎金自然放你们一起走。” 裴公子恼怒不已,“你们不要欺人太甚!” 领头大汉方才的和颜悦色顿时不见,一声令下:“把他们给我抓起来!” “是!” 拿着绳索和麻袋的两个匪徒走了上来,裴公子心中暗恨,不死心大声叫嚷起来,“救命!救命!” 其余大汉哄笑起来,人群中有一人道:“叫吧,叫吧,你们就是叫破喉咙也没有用。” 正打算将裴公子拉到一旁的常喜乐听到这话,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裴公子被常喜乐拉着的时候还以为是对方怕了,想拉着他才能压住心中恐惧,正打算言语安慰,就看到长得十分俊俏可爱的常昱非常人的举动。 常昱这时四肢着地,目光在黑暗中宛若一盏明灯,身上散发出骇人气势。 那些匪徒也被这一幕弄得楞了楞,正不解这是作何,常昱就从地上弹起迅速朝着最近的匪徒攻击,只是一爪子拍过去,对方便惨叫一声倒地不起。常昱的速度非常快,这段时日的休养并没有让他速度力量变慢变小,反而比之前更快力气更大。 不仅如此,在常喜乐的指导下还掌握了不少技巧,攻击变得更加精确有效。 常喜乐见常昱武力值非常高,拥有着过人天赋,不想浪费他这个本事。在确定常昱并不会随意攻击人之后,就开始教导一些相关的格斗知识,还有人体穴位等等。 他虽说实际运用为渣,但是理论知识非常不错。这都是从前渴望拥有一具健康身体的缘故,对这些也就非常关注。 他来到这里也开始锻炼,打打拳什么的,武林高手是不敢想,能增强体魄就没算从前白学过。 常昱的悟性很高,本身底子又好,现在虽然还一时难以摆脱从前从老虎那里学的攻击术,让人明显瞧出他的异样,但是已经比之前好了许多。至少不像从前依赖爪子和牙齿,常昱的指甲和牙齿与普通人有所不同,可距离老虎那状态还是比较远,效用就差了许多。最关键是,常喜乐嫌弃用牙咬太脏。 而这次的实践,让常喜乐肯定常昱在他的指导下并没有走歪,效果颇为显著。 近十个大汉,不过眨眼之间,就被常昱全部给制服了,对方只来得急‘啊’的一声尖叫,就直接倒地运了过去。 常喜乐教导常昱,非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出人命,把对方拍晕就行。常昱很是听话的完成了,除了被踹躺在地上的飞贼,其他人一时半会儿是没法醒过来了。 裴公子看得目瞪口呆,尤其看到常昱把这些匪徒干掉之后,好像一只乖巧的小狗一样在常喜乐身边蹭来蹭去,完全看不出方才那英武模样,顿时有一种刚才一幕是错觉的感觉。 他看了一眼地上躺得横七竖八的大汉,久久才开口,“这小孩是武圣人下凡吗!怎么这么厉害!” 常昱忍不住皱紧眉头,盯着裴公子,裴公子被盯得毛骨悚然,有一种对方想要把自己拍晕的错觉。 常喜乐却知道常昱还真有这想法,连忙道:“小喵,别乱来。” 常昱这才收回目光,很听话的放裴公子一马。 “公子,今日之事也算是我们救了你一命,不求你报答只希望今天之事莫要传出去,只道是侠客路过亦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