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页
“难道你是我的男朋友?” 乔明月白了他一眼,“你不是说,要我当你的兄弟吗?” 沈长卿欣喜地问道,“那你愿意当我兄弟?” “不愿意。”乔明月回答干脆利落。 沈长卿毫不气馁,接受着乔明月拒绝的第一万次“兄弟邀请”,嘴欠欠地说,“要不这样,那男朋友、女朋友、兄弟你选一个?” “我选你个大鬼头!” 考试考了两天,基本上都是沈长卿第一个出考场,那些记者也觉得腻味了,等到最后一场考试,他身边都没有人来采访了。 乔明月还在石头上等着,就这么在阳光下等了两天。 沈长卿与乔明月肩并肩的走着,看见一家刚开业的串店,指着牌匾问乔明月,“撸串吗?” 乔明月视线看向那家串吧,摇了摇头,“不干净。” “那回家吃?” “回哪个家?”乔明月眼睛忽闪忽闪着,不是很理解“家”的含义。 沈长卿拍了拍他的头,嬉闹着,“新家。” 所谓新家,也就是沈长卿在市中心买了一套别墅,本来是送给乔明月的。转头一想,送一个十五岁男生一套房子不好,就就他从溪哥那里搬出来,住到这里。当然钥匙也给了乔明月,也等同于送给乔明月一套房。 市中心别墅里的东西很全,阁楼有个烧烤装备,正好沈长卿今天想吃串,就带乔明月回到了别墅。 别墅位于河畔新城小区,也差不多属于奉天城最贵的地产。这套房子的钱是沈缘业给的,上次期末考试出分考了全年级第八,沈长卿还一直说都是喜欢的那个对象辅导的功劳,沈缘业一高兴就送了他套房子。 沈缘业嘴中还念念有词,“正好她生日要到了,你就把房子送她吧。”还大方的赠个跑车给沈长卿。 沈长卿当然接受了。 两人来到了别墅的天台,上面种了些花花草草,凉席亭子。 沈长卿把阁楼的烧烤架放在天台上,又从冰箱里拿出羊肉,准备好签子,一根一根的串着。 大概串了四五十串,沈长卿的手就感觉不到存在了,肉的柔软让他的手粘上了一团油质。 他洗了洗手,望向在吊椅上啃着苹果翻着手机的乔明月,走了过去,拿起桌子旁的杂志卷成一个筒状,轻敲乔明月的头,耳边低语,“小懒蛋,你不干活,在这悠闲。” 乔明月摊躺着身子,口中的苹果咬碎,吞下肚子,“这不有你吗。” 沈长卿哈哈一乐,让乔明月让开一些地方,他要挨着乔明月做一张吊椅。 乔明月很自然的向左挪挪,沈长卿顺势坐了下来,两人交谈着。 “你知道上次陷害你的李志被抓进了监狱吗?”乔明月刷着新闻,还摆出了几篇文章给沈长卿看。 沈长卿表情看不出什么波澜,内心早心知肚明,“是吗?这孙子我不治,总有人会治。瞅瞅那大少爷那样,呵呵,而且他还打伤你。” 随后,沈长卿掰过了乔明月的左脸颊,装作心疼地查看了一下是否还有红印。都过去半年了,肯定没有了。 沈长卿抚摸着乔明月嫩出水的白皙脸颊,心里犯痒痒,轻轻的掐了一下。 “???”乔明月口中的苹果还没嚼完,口齿含糊不清的说道,“你仲个银神么毛病?” 沈长卿一头埋进乔明月的怀里,双手抱住乔明月的腰部,声音小孩子家家,满嘴甜蜜地说,“喜欢欺负你的毛病!” 夜幕降临,沈长卿摆弄着烧烤架,炭火中的火苗呲呲向上窜动,过高的热气透出隐约的人影,炭火前的沈长卿的虚影随风摇晃着。 一切准备就绪,乔明月蹲在地上看火星窜到天空,又飘然落下,浓厚的烟薰升入天空,高达一米。 “喝酒吗?”沈长卿举着一瓶已经开过瓶盖的啤酒问道。 乔明月也顺了他的意,“喝两瓶。” “别勉强,你才不到十六,喝酒伤身。” “沈哥,你这是瞧不起我吗?” 沈长卿和乔明月围在炭火边对饮,气势谁也不输给谁,你一杯我一瓶,喝得两人满是欢喜。 沈长卿心里一下子的疑问全涌了出来,“赵明月,你说你为什么要隐瞒你的名字呢。哈哈,赵日朋,这么土的名字,你还能接受?” “还不是你给我起的,我明明写的就是,赵、明、月,你非得看成了赵日朋,我就随你心意就这么让你叫了。” 举着酒杯的沈长卿一口灌下,“你还有什么隐瞒我的事吗?”他本来不想问这个问题,怕乔明月的回答伤了彼此的感情。 “我会和沈哥永远在一起,你想问什么,我就答什么。日子很长,你慢慢问,我都一一回答。”乔明月简单化解着两个人的矛盾,然后吹了一瓶。 沈长卿高兴得不得了,尤其听见“永远在一起”五个字后,他更加兴奋,啃着肉,吹着酒瓶。 满地的酒瓶子、易拉罐瓶子洒落一地,两人手旁脚旁全是,少年们没有限制量,一瓶又一瓶的互相比着酒量。 到最后,两人意识都逐渐模糊起来,炭火早已熄灭,只留下了缕缕未烧尽的烟,还有屋顶天台上的暗淡灯光。 此番此景,让人沉醉不已。 两人渐渐凑近他们的脸,两双眸子炯炯有神都泛着亮光,谁也不敢大声喘气,怕影响了安谧无比的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