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酒后留宿
看着他喝完最后一口红酒,唐夕梦轻咬了一下嘴唇,拿眼偷瞄了一下他。看他气定神闲的样子,估计是吃饱喝足了,于是便试探性的问道: “杨晋的合同为什么要解除?” 于雨森的眼里闪过一丝寒意,可盯到唐夕梦脸上时又化成了一滩柔水。 “他是你的校友?”他没有回答,反而对她充满疑问。 唐夕梦点点头,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芊芊是什么人?”他继续问着,没有回答的意思。 她的目光从他高挺的鼻梁缓缓转到面前的酒杯,脸上生出一丝落寂。 “她曾经是我最好的朋友。” “因为杨晋,所以你们连朋友都没得做?” 唐夕梦点点头,转而又摇摇头。 于雨森半眯着眼睛,疑惑的看着她,却没有开口。 唐夕梦想了想,该如何解释他们3人的关系。 “她喜欢杨晋,可我和杨晋并没有什么。其实本来是很简单的事情,可是一旦掺杂感情,它便变得复杂了。” 而于雨森却听出了她其中的意思,便简短的翻译出来。 “芊芊喜欢杨晋,而杨晋却喜欢你,所以她便把怒火发在了你身上。” 唐夕梦诧异的抬起头看了一眼他,却又迅速的离开,迟疑的点了点头。 “那我就明白了。她今天这样做无非就是为了挽回曾经丢掉的面子。” 唐夕梦默认了,虽然这让她心里不舒服,但是她也没有太在意,毕竟她是了解芊芊的,所以并不想事情闹得如此之僵。 “她已经知道错了,你就再给杨晋一次机会吧。”她小心的转动着眼珠,用余光偷瞄着他的反应。 “她今天来找你了。”于雨森的目光一刻也不曾离开她那微红的脸。 她又点点头。 “她是成年人,必须为自己说过的话,做过的事负责。每个人都只有一次机会,她不珍惜,没有人会为她买单。” “可这不是杨晋的错……”她小声的反驳着。 “杨晋应该具有自己的判断能力,而且还应该拥有处理突发事件的智慧。可惜两者他都没有,他便不配当我们伍基金的代言人。” “可是……”她竭力找着挽回的理由,“我们已经签订了合同,我们毁约的话要赔偿一大笔违约金,这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于雨森看着她不知是着急还是因为红酒的后劲,而开始涨红的脸,目光更加温柔,他耐心的解释着: “一名不合格的代言人给公司带来的名誉损害,会远远大于一些小小的财务损失。” 每句话都滴水不漏,唐夕梦压根就没有了反驳的理由。她有些垂头丧气,她是有些可惜杨晋,但也可惜公司的损失。她总觉得,也许自己没有去摄影棚,这一切应该就不会发生了。 仿佛看穿了她的心事,他故意调侃道: “其实这次很感激你,你这是即使遏止了将来更大的名誉损失。你知道我们公司属性特殊,每一步都要走得格外小心,无论哪个环节出现了瑕疵,对我们公司,对我们长期的事业都是一种危害。” 这次唐夕梦终于抬起了头,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内心在他的话语中便安定下来。为了长远的打算,有些牺牲是在所难免的。 她眼神清明,对上了他深邃的眼睛。 她的脸更红了,眼睛掩饰般的看向厅的挂钟,已经十一点半了,他也应该要走了吧。 于雨森看到她躲闪的眼神,右边嘴角不自觉上扬。他故意伸了一个懒腰,语气无比的疲惫: “坐了一天的飞机,真是累了。刚刚又喝了这么多红酒,开不了车了,今晚就住你这吧。” 唐夕梦只觉脑袋一声轰鸣,就这样傻呆呆的看着他,脱口而出: “住我这?” “嗯!酒后不能开车。” 仿佛有道理,唐夕梦机械般的点点头,连忙站起身。 “那我去帮你收拾一下房。” “好的,我先去洗个澡。”于雨森毫不气,也跟着起身了。 唐夕梦来到房,内心忍不住一阵狂跳,她真摸不清这于雨森到底是什么情况。她只觉得每次碰到他,他总会弄得自己手忙脚乱。 简单收拾了一下,把柜子里面的棉被拿出来铺好。还好上周末太阳好,被子都拿出去晒过,所以闻上去一股太阳的味道,甚是舒服。 一切收拾妥当,她便从房出来,正好见到于雨森洗完澡从卫生间出来。只见他穿着一件宝蓝色丝质睡袍,一路垂到膝盖,露出修长而又结实的小腿,那紧实的线条一看便知道是经常健身的。 唐夕梦见他从来都是穿着西装,威严又冷峻。可现在看着他穿着睡袍,坚挺的头发此时也柔顺的搭在了额前,竟有一种换了一个人的错觉。 才平复不久的心,此时又开始乱蹦起来,她努力移开自己的目光,快速的说道: “房间收拾好了,你早点休息。” 说完唐夕梦低着头就往自己房间走去。 “夕梦!”身后传来一声温柔的呼唤。 唐夕梦的背僵住了,脚步也不自觉的停了。 “晚安!” “晚安!”密码启动,唐夕梦终觉恢复了知觉,逃一般的回到了房间,关上了门。 而于雨森看着这一幕,嘴角挂起一个坏笑。 其实本来想在家陪爸爸妈妈过完周末再来的,可是听到沈静的电话以后,他便坐不住了。竟然会有人欺负她,这是他半点都不能容忍的事情。不管那人是谁,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他都不会让那人好过。 上飞机前,他便打定了主意,到了北京就直接来她家。为了能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所以连海参羹和红酒他都带上了。而这一切为的是能尽快见到她,一刻也不能等。 唐夕梦怎么也不会明白,他的热情,他的武断,甚至他所作的事业,这一切都为的是她。 因为早在一年前,唐夕梦这三个字便深深的刻在了心上,即使一直不曾见面,他对她早已种下情根。 也许不曾见过的时候,靠着自己的幻想也能化为一切的动力。 可是自从见过,便再难忘怀。每天即使不说话,可是能见到,便也觉得心安。 所以才离开,便开始怀恋。 所以第一次觉得北京与纽约是相隔这么的远。 所以要是能长住在此,那该多好。